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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人物 | 守护公平正义!江西这一法官扎根基层20年

2017-10-16 新法制报


      1997年,从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后来到峡江县人民法院,成为该院第一个法学本科毕业生。


  20年来,扎根基层,先后在基层法庭、民庭、刑庭、行政审判庭,以及办公室、监察室、执行局工作;无论在哪个岗位,始终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努力把工作做到最好。他就是峡江县人民法院巴邱法庭庭长胡庆根,他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固守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将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司法审判工作的一言一行,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胡庆根

  ●1972年出生

  ●吉安市峡江县人

  ●1993年考入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系。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峡江法院工作。先后在基层法庭、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庭和办公室、监察室、执行局工作,现任巴邱法庭庭长,负责巴邱、安山法庭工作。多次被评为法院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荣获个人三等功和省优秀法官称号。

      “几乎忙得忘了结婚”


  “他似乎忙得忘了结婚,就是结婚也没休假……”说起胡庆根,峡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胡世彪说。2005年,胡庆根在法院从事办公室、政工科文秘、档案、资料室、后勤接待与保障及日常事务性工作,当时,分管他的副院长曾跟他开玩笑说:“你这个岗位不能离开一分钟,哪怕你上个厕所,都会有事情找你。”由于当时工作繁忙,他毫不迟疑地放弃了法定的结婚假,星期六举办了婚礼,星期一他就回到了工作岗位,其妻子也不得不放弃了婚假。为此,他的妻子偶有抱怨,他只是笑笑说:“退休后,我赔你一个更长的婚假。”


  大学毕业后,胡庆根就扎根基层法院,这一干就是20年。20年来,他总是任劳任怨,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出色地完成了人民赋予法官的使命。处理了一大批疑难案件,使得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得到了及时的法律帮助,使得一对对反目成仇的亲朋好友握手言和,也使得一个个讨要说法的当事人服判息诉。他自己一直不变的工作目标就是要办好每一起案件,把每个案件办成铁案,达到“结案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作为部门负责人,他勇挑重担,以身作则,带头办案,所承办案件数量总是本部门最多并主动承办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2017年4月,胡庆根办理王某与刘某定做合同纠纷案,因价款问题双方发生纠纷,甚至纠集多人进行“协商”,王某起诉时已身患严重疾病,无钱治病,而刘某称如果王某不把价款压低,则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胡庆根得知情况后,多次找原被告协商,双方均不退让。胡庆根多次到刘某处对其进行劝解,分析其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在胡庆根的努力下,王某也做出了适当的让步,最后王某与刘某自愿达成调解意见,刘某也当场将价款一次性付清,双方矛盾彻底解决。如此案件,不胜枚举。由于胡庆根出色的工作业绩,受到人民群众和单位领导、同事的一致肯定,多次被评为法院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荣获个人三等功和省优秀法官称号。


   扎根基层守护公平正义


  2016年7月,胡庆根承办了李某某(女)与陈某某的离婚案,通过与陈某某周边群众的访谈及与陈某某父母的交流,他发现陈某某家庭从事铁矿开采行业,近几年因市场行情变化,采矿行业市场不景气,陈某某家所有资金全部套牢在矿山上,且债主屡屡逼债,自李某某提起离婚诉讼后,陈某某也同意离婚,但有一定程度的忧郁症和自闭症,断绝了与朋友的交往,甚至会情绪失控,案件处理不好,很可能会发生恶性事件。


  了解情况后,胡庆根把开庭时间推后,多次上门找到陈某某,与其促膝谈心,分析他们夫妻感情不和的原因,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同时,告知其父母多与陈某某交谈、沟通,促使陈某某走出家门,多与朋友相聚。在胡庆根的不懈努力下,陈某某逐渐走出阴霾,最后主动走进法庭,与李某某调解离婚。案件办结后,胡庆根并非对此就不闻不问,而是多次抽出晚上的休息时间到陈某某家进行案后回访,直至陈某某的心理与情绪完全恢复正常。


  工作中,胡庆根以良好的工作方法有效地实现了裁判的权威性和公众认知度之间的平衡。所承办案件既力求公正,又能做好当事人的辩法释理工作,做到案结事了。


  今年以来,胡庆根在巴邱法庭办理涉及农民工案件中,针对农民工损害赔偿案件农民工举证能力不足、纠纷调解后农民工易反悔等特点,整理归纳以“五个注重”为方针加强对农民工案件的审判,赢得农民工好评。即注重建议劳动监察等相关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劳务用工市场;注重适用“先调解、先给付、后判决”的审判模式处理纠纷;注重加强对农民工的诉讼引导,充分行使法官释明权,引导农民工对有力证据的收集,提示农民工调解时应当考虑的必要情况,切实提高农民工的维权能力;注重拓宽证据渠道,通过法院办案系统、司法所、建设单位的登记备案等多种渠道查找雇主的有效送达地址,且在送达起诉状等材料时尽量采用直接送达方式,对雇主进行庭前释明劝导工作,为矛盾的有效化解奠定基础;注重加强对雇主的说理教育,对于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努力促使雇主当庭履行,有效实现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目前,该院共受理涉及农民工案件20件,结案率100%,其中调解结案率98%,无一例上访。


   深入群众减轻当事人诉累


  “没想到这么快就给我解决了难题,还没花一分钱,太感谢法官同志了。”拿到赔偿款的孔某甲感激地向胡庆根说道。


  2017年8月,孔某乙家的耕牛在田间耕作时突然失控,闯入同村村民孔某甲家,将孔某甲家的大门及内墙毁坏。双方协商无果后,孔某甲于8月22日来到峡江法院巴邱法庭起诉,要求孔某乙支付赔偿款。胡庆根在了解相关情况后,认为案情虽简单,但邻里矛盾不可小觑。于是在征得孔某甲的同意后,立即启动了诉前调解程序。当天下午胡庭长就带着书记员同孔某甲及其律师一同来到孔某乙家中,在村委书记的协助下组织孔某甲及孔某乙共同勘查现场,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后发现两家之前因分山和建房占地等事素有积怨,此次孔某乙家的牛损坏了孔某甲家的门和内墙进一步引发了双方的矛盾。胡庭长认真分析案件特点,耐心法律释明、诉讼风险告知以及情理分析,从双方的积怨入手,与村委书记一起对双方进行调解并适时提出调解方案,得到双方一致同意,但孔某甲认为自己请律师的钱应由孔某乙支付,孔某乙不同意。为促成双方调解,峡江县巴邱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周刚当场表示退还孔某甲所交的律师费。最终孔某乙同意支付1000元赔偿款并当场将钱款支付完毕,双方均表示满意并握手言和。


  近年来,胡庆根在巴邱法庭依托基层优势,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组织开展诉前、庭前调解、和解工作。对于赡养、离婚、继承纠纷、宅基地和邻里关系纠纷等家庭邻里案件采用即时调解、现场调解、联合调解、巡回调解等调解方法,全力促成调解,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家庭、邻里和睦,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


   守住“底线”做人民好法官


  “公生明、廉生威”。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心,多年法院工作实践使他深深懂得:要创造出公正高效的审判业绩,必须确保自身的廉洁。一直以来,他紧紧围绕“以廉洁促公正,以廉洁保公正”的工作思路,按照“八项规定”、“六个严禁”、“两个办法”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做到“不张嘴、不伸手、不迈腿”,不该吃的饭坚决不吃,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不改进的场所坚决不进,在群众中竖立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法官形象。


  2016年9月,一位浙江商人走进胡庆根办公室,说要起诉一个买卖合同案件,同时从包里掏出一个沉甸甸的信封要放进胡庆根的办公桌,说请多关照。胡庆根当即明白他所说的关照意味着什么,当即说道:“法庭的立案室在一楼,你要立案,请你到一楼立案窗口办理,你放心,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我们会公平公正地办理每一起案件,你不要以为被告是我们本地的公司我们就会有所偏袒,这个信封请你收回,也请你以后不要再做这样的事情,这是对我职业的一种侮辱,请你尊重我的职业,好吗。”在拿到案件公正的判决书后,浙江商人对胡庆根真诚地说了声“谢谢”。


  胡庆根在法院工作20年来,无论在综合部门还是在“热点”岗位,他都将守住道德“底线”、不越纪律“红线”、分清是非“界限”作为立身做人的准则,高度敬畏职业,始终保持纤尘不染。


       多年以来,在立法、执法、守法、普法等各领域,在推进江西依法治省、促进社会和谐及公平正义、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传递法治力量、构建法治社会等各方面,他们都产生了积极和深远的影响。他们就是我们身边的“法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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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新法制报(文/图 记者 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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