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方式公布!江西5地纪委监委通告
宜春市
宜春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受理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检举控告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宜春市纪委市监委决定在全市开展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全面受理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检举控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在行使公权力中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对企业正当诉求不理会、不作为,“有批示就动一动、无批示就不动”等“怕慢假庸散”问题。
(二)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故意拖延、刁难企业,乱检查、乱罚款,以及减税降费等保市场主体政策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三)利用审批许可、执法监管等权力吃拿卡要,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干扰企业正常经营,以及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违规借贷等问题。
(四)通过行业协会、中介机构违规收费,或直接指定、以推荐等方式变相指定中介机构,“用政府的鞭子,收市场的票子”,从中获取部门或个人利益等问题。
(五)“新官不理旧账”,对合法合规的招商引资政策不兑现、合作协议不履行、法院判决不执行,以及拖欠企业账款等问题。
(六)“官商勾结”,领导干部与资本利益集团不当交往,勾肩搭背、里应外合,搞利益交换、权钱交易等问题。
(七)其他影响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二、不予受理情形
(一)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信访举报事项。
(二)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信访举报事项。
(三)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三、举报方式
(一)来信:江西省宜春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收),邮编336000。
(二)来访:江西省宜春市市政大楼1楼0111室。
(三)网络:请登录宜春市纪委市监委网站www.ycjjjc.gov.cn,点击页面底部的“网上举报”;或关注“廉洁宜春”微信公众号,点击“一键举报”;或关注“宜春市‘码’上监督平台”微信公众号,点击“码上监督”,选择“营商环境”板块,点击“党员干部涉企违纪违法问题举报”。
(四)电话:0795-12388。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如实反映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宜春市纪委市监委将对检举控告人和检举控告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检举控告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宜春市纪委市监委
吉安市
为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线索,现将监督举报的受理范围、受理方式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在行使公权力中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 提高办事门槛,对企业正当诉求不理会、不作为,“有批示就动一动、无批示就不动”等“怕慢假庸散问题”。
(二)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故意拖延、刁难企业,乱检查、乱罚款,以及减税降费等保市场主体政策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三)利用审批许可、执法监管等权力吃拿卡要,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干扰企业正常经营,以及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违规借贷等问题。
(四)通过行业协会、中介机构违规收费,或直接指定、以推荐等方式变相指定中介机构,“用政府的鞭子,收市场的票子”,从中获取部门或个人利益等问题。
(五)“新官不理旧账”,对合法合规的招商引资政策不兑现、合作协议不履行、法院判决不执行,以及拖欠企业账款等问题。
(六)“官商勾结”,领导干部与资本利益集团不当交往,勾肩搭背、里应外合,搞利益交换、权钱交易等问题。
(七)其他影响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二、受理方式
(一)统一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96-12388
举报网址:
http://jiangxi.12388.gov.cn/jianshi
(二)来信来访地址
来信地址:吉安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
邮编:343000
来访地址:市行政中心A座103室
吉安市纪委市监委
新余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新余市纪委市监委决定在全市开展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全面受理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检举控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在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中应付了事、有名无实,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担当不作为,上推下卸责任等问题。
2.在行使公权力中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对企业正当诉求不理会、不作为,“有批示就动一动、无批示就不动”等“怕慢假庸散”问题。
3.在服务企业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故意拖延、刁难企业,乱检查、乱罚款,以及减税降费等保市场主体政策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4.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利用审批许可、执法监管等权力吃拿卡要,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干扰企业正常经营,以及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违规借贷等问题。
5.在服务企业过程中通过行业协会、中介机构违规收费,或直接指定、以推荐等方式变相指定中介机构,“用政府的鞭子,收市场的票子”,从中获取部门或个人利益等问题。
6.“新官不理旧账”,对合法合规的招商引资政策不兑现、合作协议不履行、法院判决不执行,以及拖欠企业账款等问题。
7.“官商勾结”,领导干部与资本利益集团不当交往,勾肩搭背、里应外合,搞利益交换、权钱交易等问题。
8.其他影响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二、不予受理情形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信访举报事项。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信访举报事项。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三、举报方式
1.来信举报:江西省新余市仙来中大道272号,新余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收),邮编338000;
2.来访举报:新余市仙来中大道272号政法大院市纪委市监委大楼112室;
3.网络举报:请登录新余市纪委市监委网站www.xylz.gov.cn,或关注“清廉新余”微信公众号,点击“监督举报”;
4.来电举报:0790-12388。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如实反映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新余市纪委市监委将对检举控告人和检举控告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检举控告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新余市纪委 新余市监委
南昌市进贤县
进贤县纪委县监委关于受理
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检举控告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根据工作安排,进贤县纪委县监委决定在全县开展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全面受理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检举控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在行使公权力中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对企业正当诉求不理会、不作为,“有批示就动一动、无批示就不动”等“怕慢假庸散”问题。
(二)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故意拖延、刁难企业,乱检查、乱罚款,以及对减税降费等保市场主体政策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三)利用审批许可、执法监管等权力吃拿卡要,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干扰企业正常经营,以及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违规借贷等问题。
(四)通过行业协会、中介机构违规收费,或直接指定、以推荐等方式变相指定中介机构,“用政府的鞭子,收市场的票子”,从中获取部门或个人利益等问题。
(五)“新官不理旧账”,对合法合规的招商引资政策不兑现、合作协议不履行、法院判决不执行,以及拖欠企业账款等问题。
(六)“官商勾结”,领导干部与资本利益集团不当交往,勾肩搭背、里应外合,搞利益交换、权钱交易等问题。
(七)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围标串标、出借资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破坏公平公正招投标市场的问题。
(八)惠企资金无特殊情况不落实、兑现不及时,损害政府公信力的问题。
(九)其他影响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二、不予受理情形
(一)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信访举报事项。
(二)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信访举报事项。
(三)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三、举报方式
(一)网络:关注“进贤县民生资金码上监督”微信公众号,点击“码上监督”,选择“投诉举报”板块;或登录进贤县民生资金“码”上监督网站http://jxxmsjd.ncdi.gov.cn/,选择“投诉举报”板块。
(二)电话:进贤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电话0791-85622285,进贤县民生资金“码”上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91-85622005。
(三)邮箱:msjd620@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如实反映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贤县纪委县监委将对检举控告人和检举控告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检举控告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进贤县纪委县监委
上饶市万年县
万年县纪委监委关于受理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检举控告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一号改革工程”,监督推动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万年县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县开展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全面受理我县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检举控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受理反映万年县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破坏营商环境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包括:
(一)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扎实,生搬硬套、落而不实,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二)工作缺乏担当勇气,该决策不决策、该拍板不拍板,解决问题避重就轻、推卸责任,不敢触及矛盾,导致问题由小变大,矛盾不断激化;
(三)服务意识淡薄,面对企业和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故意拖延、刁难企业,“有批示就动一动、无批示就不动”;
(四)违反“企业宁静日”制度,到企业检查过多过滥,“以罚代管”、越权执法、趋利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等;
(五)为企业办事中,“中梗阻”“小二管大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六)行政审批中擅自改变审批程序、增加审批环节、提高审批门槛,利用审批许可、执法监管等权力吃拿卡要、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干扰企业正常经营,以及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违规借贷等问题;
(七)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利益;
(八)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收受钱物,接受宴请、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以及违规报销个人及单位费用等问题;
(九)利用行业协会、中介机构,违规强制企业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或直接指定、以推荐等方式变相指定中介机构,从中获取部门或个人利益等问题;
(十)其他影响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二、受理渠道
(一)来信:万年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邮编335500。
(二)来访:万年县经济服务中心2楼208室。
(三)网络:http://jiangxi.12388.gov.cn/shangraoshi/
wannianxian/
(四)电话:0793-3669758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如实反映万年县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万年县纪委监委将对检举控告人和控告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检举控告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万年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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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各地纪委监委
编辑:黄婉琼
校对: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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