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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神仙水”, 20人获刑!
“神仙水”
“开心水”
“听话水”
......
近年来
新型毒品经过乔装打扮
极具隐蔽性和诱惑性
近日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和丰城市人民法院
分案审结了一起
贩卖新型毒品“神仙水”案
涉及的二十名被告人
分别以贩卖毒品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
窝藏毒品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七个月不等
并处罚金
“神仙水”类新型毒品,是由“γ-羟基丁酸”掺进饮料后混合而成的新型毒品。滥用“γ-羟基丁酸”会造成暂时性记忆丧失、恶心、呕吐、头痛、反射作用丧失,严重者会导致失去意识、昏迷甚至死亡。目前,我国已将“γ-羟基丁酸”列入一类精神药物予以管制。
因害怕公安查处
涂某峰将剩余30余瓶“神仙水”原液
藏匿于同村涂某泉家中
后被公安机关缴获
经抽样鉴定
“神仙水”原液中均含有γ-羟基丁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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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新法制报(文/图 李雅芳 陈琳 记者王白如)
编辑:黄婉琼
校对:王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