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贩卖“神仙水”, 20人获刑!

新法治报 2022-12-25



“神仙水”

“开心水”

“听话水”

......

近年来

新型毒品经过乔装打扮

极具隐蔽性和诱惑性


近日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和丰城市人民法院
分案审结了一起

贩卖新型毒品“神仙水”案
涉及的二十名被告人

分别以贩卖毒品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
窝藏毒品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七个月不等
并处罚金



“神仙水”类新型毒品,是由“γ-羟基丁酸”掺进饮料后混合而成的新型毒品。滥用“γ-羟基丁酸”会造成暂时性记忆丧失、恶心、呕吐、头痛、反射作用丧失,严重者会导致失去意识、昏迷甚至死亡。目前,我国已将“γ-羟基丁酸”列入一类精神药物予以管制。


2021年,涂某峰伙同蒙某红网购“神仙水”原液进行贩卖,王某琪提供自己的支付宝、微信二维码供蒙某红收取毒资并帮助送货。蒋某晨、孟某康等人,从涂某峰、蒙某红处购买“神仙水”原液注射到雪碧、奶茶等饮料中进行勾兑,并贩卖给邓某文(夜场DJ)等人,邓某文等人再将“神仙水”饮料转卖给吸毒人员。

此外,付某伟利用某酒吧包厢,容留罗某、付某等人吸食“神仙水”饮料。


因害怕公安查处

涂某峰将剩余30余瓶“神仙水”原液

藏匿于同村涂某泉家中

后被公安机关缴获

经抽样鉴定

“神仙水”原液中均含有γ-羟基丁酸


“本案涉毒人员多为90后,因无业无收入,想通过贩卖毒品赚取‘快钱’,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宜春中院刑庭员额法官黄鑫提醒道,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神仙水”无色无味、吸食后精神极度亢奋的特点,将其溶于酒水、饮料中作“迷奸水”“听话水”,延伸出强奸、诈骗等其他犯罪,女性尤其是未成年人更应提高警惕。



往期推荐

梁桂履新赣江新区党工委书记

风雨中,他们在!

明天上午,直播间见!


内容来源:新法制报(文/图 李雅芳 陈琳 记者王白如)

编辑:黄婉琼

校对:王小明

点击在看,让更多人看到↓↓↓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