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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女演员起诉,法院判了!
9月16日,“杨紫诉拉夏贝尔旗下公司获赔25万”的案件刷上微博热搜。记者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杨紫诉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下简称“上海优饰”)侵权纠纷一审判决,涉事公司因合同期外擅自使用杨紫肖像图片长达两年之久,被判侵犯杨紫肖像权,需公开致歉并赔偿25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涉事公司正是由港股上市公司拉夏贝尔(06116.HK)全资控股。同日,记者致电该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回应称,该案件已由法务部门跟进,暂无回应。
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的该案一审裁判文书显示,杨紫方面称,其曾与涉事公司品牌 “Puella”签约,成为该品牌形象代言人,合同期限为2016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26日。合同到期后,直至将上海优饰诉至法院时,上海优饰仍擅自使用其肖像图片,进行广告宣传长达两年之久,并将其作为该产品代言人大肆推广,扰乱商业代言规则,侵犯了杨紫的肖像权、名誉权。
据悉,2021年4月26日立案后,法院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杨紫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而上海优饰并未到庭出席诉讼,为无正当理由缺席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法院审理认为,上海优饰在其网店中未经杨紫同意使用其肖像,极易使他人误认为杨紫同意被告使用自己肖像进行商业代言,构成对杨紫肖像权的侵害。但被告的行为未造成杨紫社会评价降低,不构成侵犯名誉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删除店铺中杨紫的肖像,公开致歉并赔偿杨紫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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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黄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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