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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男子为骗父亲帮还债,伪造法院判决书
然而
年纪轻轻的魏某豪却铤而走险
通过他人伪造、买卖法院判决书
企图欺骗父亲替自己还债
近日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
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案件
两人被判刑并处罚金
2022年1月,魏某豪为了向其父亲魏某民要钱偿还欠债,谎称其被法院判决赔偿欠款。为使魏某民相信,魏某豪买来一份民事判决书样本,并从蓝某处网购了一份伪造的青山湖法院的电子公章。在蓝某的指导下,魏某豪伪造了(2021)赣1012民初8053号《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份。
(魏某豪伪造的判决书)
2022年1月11日,魏某民持该判决书来到青山湖法院询问其子相关案件情况。该院诉服中心导诉工作人员经查询,未发现该“民事判决书”相关案件信息,该判决书疑似伪造。
2022年1月14日,魏某豪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22年2月23日,蓝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青山湖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魏某豪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蓝某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对被告人蓝某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物品,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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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新法治报(赵丽 全媒体记者王白如)
编辑:熊玮
校对: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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