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认罪认罚!江西一原镇党委书记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
2012年至2020年,被告人郭某某在担任原信丰县计生委主任、信丰县卫计委主任、信丰县嘉定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医疗设备采购、计生宣传用品采购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共计人民币373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公诉意见书,就案件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现场开展释法说理、警示教育,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内容来源:信丰检察
编辑:汪红
校对: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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