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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某!涉嫌多项罪名!
由赣州市定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某某等恶势力组织涉嫌寻衅滋事、组织卖淫、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等犯罪一案,于近日在定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定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因该案涉及未成年人和个人隐私,法庭依法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22年以来,被告人朱某某为在社会上树立威信,逞强好胜,纠集被告人廖某某、陈某某、黄某某等缓刑考验期服刑人员,在定南县历市镇多次随意殴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朱某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组织通过吃喝娱乐、免费提供容留场所等方式结识的未成年少女从事卖淫和KTV坐台有偿陪侍活动;被告人朱某某还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二级并奸淫幼女多人。检察机关认为,朱某某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朱某某等人属恶势力组织,应当分别以寻衅滋事罪、组织卖淫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对相关证据进行了举证,并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提出了量刑建议。因案情复杂、涉案人数较多,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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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定南检察
编辑:何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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