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高考,江西刚刚发布!
一、要严格规范高考成绩发布管理
高考成绩发布工作事关育人导向和社会稳定。省、市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是高考信息管理的责任主体,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加强高考信息管理。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是我省高考信息管理的责任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全省考生成绩、录取结果等需要阶段性保密信息的保管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在公布高考成绩时,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为淡化“高考状元”概念,省教育考试院在发布高考成绩时,对高分段考生的分数、名次的发布要采取模糊处理的方式,在前几年不公布高分考生排名的基础上,新增在高考成绩发布之日不公布高分考生成绩。
二、要严禁炒作“高考状元”和“高考升学率”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中学校、教师要端正对高考成绩的认识,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不得在报刊、网站、校内宣传栏、微信自媒体等媒体大肆渲染、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不得在校内外摆放、悬挂、张贴关于高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不得组织“高考状元”报告会或以“高考状元”毕业学校及其教师的名义组织宣传活动。严禁以校友会、家长委员会、捐资助学等任何名义,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各地各校玩文字游戏,通过任何形式搞“隐形变异”的违规宣传炒作。
三、要严禁违规宣传炒作高考成绩排名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不得以高考成绩对各县(市、区)及所属高中学校进行高考成绩排名;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发布所属区域内高中学校的升学人数、高分段考生人数、升入“双一流”高校及一本高校人数等信息;不得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校领导、教师和学生;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各高中学校不得以高考成绩向学生及其家长发喜报、贺信等。
四、要加大对违规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省教育厅要会同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落实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高中学校的监管责任,督促有关各方面认真执行文件要求,严格规范高考成绩宣传和相关新闻报道等工作。
各市、县(市、区)教育、网信、公安等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对违规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坚决刹住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等不良风气。
一是要建立健全舆情导控工作机制,在高考成绩发布和高招录取期间,由省、市、县(市、区)网信和教育部门等组织监控网上舆情,并与宣传、公安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实时监控在网站、微博、微信和短视频上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等违规行为,发现问题,快速研判,并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快速处置。
二是对发现违规的市、县(市、区),省级将在市、县(市、区)综合考核和设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中作相应扣分处理,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对发现违规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和学校,省教育厅要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核减招生计划等处罚,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五、要提醒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有关高校招生方面的信息很多,其中不乏一些不法分子发布虚假信息,趁机“行骗”。各地各校要及时提醒广大考生及其家长,一定要仔细甄别各类招生信息,要以省教育考试院和各招生院校等渠道发布的官方信息为准,不要听信各种谣言,谨防上当受骗,谨防“黑中介”招生诈骗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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