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10岁孩子摔成十级伤残,法院这样判……

新法治报 2023-09-22

游乐园的存在让不少孩子释放活力

但有趣好玩的游乐场

也可能存在着安全隐患

龙南一儿童独自在某游乐园玩耍时

摔成十级伤残

为此一纸诉状将游乐园告上法庭



2021年7月30日下午,10岁的小明(化名)被妈妈带到某游乐园玩耍。小明妈妈将入门小票给游乐园的工作人员后便离开游乐园,回到工作场所上班。当天17时33分许,小明在玩耍过程中,从蹦床区跳跃至玩具拼图区时,脚碰到了软包围栏导致身体重心失去平衡摔倒,造成小明手受伤。事发后,小明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右肱骨外侧髁骨折并进行手术治疗,住院346天。

出院后,小明妈妈申请对伤残等级、护理期、营养期等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小明的伤残等级构成十级伤残。他们将涉事游乐园诉至龙南市法院,请求判令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7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


被告虽张贴了需家长陪同的告知,但在原告母亲送原告进游乐园时,未要求原告的法定监护人在场看护管理,放任原告一人入场游玩。被告工作人员明知原告曾在该游乐场玩耍过,知晓原告可能较为顽皮,可能会做危险动作,在原告一人入场玩耍时更应尽到充分的注意及安全保障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受伤害事件的发生。被告工作人员未及时关注原告的动态,导致原告在第二次作出从蹦床区跳跃至玩具拼图区危险行为时摔倒受伤,被告对原告的受伤结果具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原告母亲将原告带至被告处后,因工作原因离开被告处,只留原告一人独自在被告处玩耍,未充分尽到监护职责,原告母亲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原告当时作为10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应对其行为是否危险有基本的自我判断,其未注意自身安全,在明知蹦床区与玩具拼图区有软包围栏隔开的情况下仍作出危险的跳跃行为也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应对自身损害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院判决


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及原因力大小,法院酌定原、被告各承担50%过错责任。对原告的损失,原、被告以5:5的比例承担责任为宜。

最终,法院判决由被告某游乐园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精神抚慰金共计51016.69元给原告小明。



内容来源:新法治报(文/钟丽洁 张书颖 张小华 全媒体首席记者王白如 图/受访单位提供
编辑:汪红

往期推荐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龚建华受贿案一审开庭

“五个女博士”被罚,连夜道歉

刚刚发布!事关师大附中、南昌二中、江科附中……


点击在看,让更多人看到↓↓↓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