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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公开选聘,即日起报名!

新法治报 2023-09-21
关于选聘南昌市法治督察员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工作对法治建设的推动作用,深入推进法治南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提升法治督察工作专业化水平,依据《中共南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法治督察员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在全市公开选聘一批法治督察员,组建法治督察员人才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法治督察员由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和立法、执法、司法等机关的工作人员,“两代表一委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法治工作者以及律师、新闻媒体记者等组成。二、选聘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3.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4.熟悉党的法治建设工作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应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5.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工作要求。三、主要职责1.结合日常工作对法治建设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向市委依法治市办反映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反映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需求,反映所在区域或行业发生的具有重大影响的法治事件等;2.参加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的督察工作;3.完成市委依法治市办交办的其他工作。四、选聘流程(一)选聘方式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单位推荐:由有关单位结合工作职能推荐符合担任法治督察员的人员,征得其本人同意后填写《南昌市法治督察员推荐表》(附件)。2.个人自荐:自荐人员按照选聘公告相关要求,填写《南昌市法治督察员推荐表》,并对填写真实性负责。3.推荐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1日。4.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二)社会公示市委依法治市办根据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公安部门意见,经市委依法治市办审定后向社会公布。(三)颁发聘书法治督察员实行聘任制,由市委依法治市办颁发聘书并实行动态管理。对不具备继续担任法治督察员基本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工作安排以及本人自愿退出的法治督察员,市委依法治市办将及时予以调整。因工作需要,市委依法治市办可以按程序临时增补。五、其他事项推荐表可以通过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寄送,并注明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洲祥瑞路89号南昌市司法局 邓国庆收邮编:330038联系电话:0791-83986185电子邮箱:ncsffzdc@163.com来信请注明“法治督察员推荐”字样。六、附件
(南昌市法治督察员推荐表)


中共南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

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


内容来源:南昌市司法局

编辑:何山
校对: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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