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养护水的万顷碧波

新法治报 2023-12-31


今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贵州、江西、福建三省法治报当天启动“法治护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闽赣黔三省法治报联合采访活动”深入挖掘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七年来的精彩故事充分展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
今日三省法治报聚焦“水资源保护”这一关键词联合推出第二组特别报道——

赣江:良法善治守护一泓清水新法治报全媒体首席记者 吴强

赣江南昌段 (图/成小龙)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是当年王勃登临滕王阁所见到的赣江胜景。初秋时节,漫步赣江之畔,一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画卷映入眼帘。

归 来


江豚吹浪立,沙鸟得鱼闲。  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扬子洲镇一处江湾,时隔40余年,江豚再次溯流而上,在此频频现身,吸引着众多市民和摄影爱好者聚集,成为赣江上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归来的不只是江豚,近年来,赣江的“老住户”正陆续回迁,大规模刀鱼群洄游,长江鳤鱼、颌针鱼重现,赣江的生态正在恢复它原本的样子。  扬子洲镇莘洲村党总支书记郭中华当了十多年村干部,他现在是赣江莘洲村河段河长,负责3.6公里长度的水域。  在三面环水的扬子洲镇,郭中华也经历过那段渔村“靠水吃水”的日子,村民过度捕捞和无序养殖,眼看着家门口的赣江“病”了,水体变质,鲜见江豚踪迹。  郭中华当上河长后,在村里搞了一个环保项目,在其负责的水域布置筛网,拦截住大雨冲刷进赣江的垃圾。  自2015年以来,江西全面启动实施河长制,标志着全省“五河一湖一江”,从过去“九龙治水”变成“河长管水”,全省有2.5万余名河(湖)长为河畅水清而奔忙。  如今的南昌,随着河道清淤、河岸复绿工程的有序展开,赣江岸线一个又一个生态“新地标”不断涌现,成为英雄城对外推介的“金字招牌”。  一江清水引八方来客。7月举行的2023年南昌市千人横渡赣江活动,吸引了来自天南海北的游泳健儿来此劈波斩浪,感受生态之美。

守 护

贡水蜿蜒,章江浩瀚。  赣江是鄱阳湖流域第一大河,流域范围涉及赣州、吉安、萍乡、宜春、新余等市所辖的44个县(市、区)。  如何守护好这条母亲河?江西用一系列“法治组合拳”,给出了响亮的回答,让依法治水的法治基础更加坚实,让千里赣江的“法治拼图”更加紧密:
——在全国率先实施党政同责的全域河长制;
——在全国率先建立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在全国较早出台生态文明促进条例;……  一项项制度、一部部法规、一声声法槌,共同构筑起一道坚实有力的生态屏障。  2019年,4000余吨危险废液从外省装运进江西省峡江县,直接偷排至周边农田和赣江重要支流沂江,造成农田土壤严重污染和鱼虾大面积死亡。  让污染环境者受到严惩,方能彰显司法守护的坚定决心。2021年12月,峡江县法院赣江流域法庭对上述案件作出判决:14人实刑,赔偿生态修复费用2896万元。该案被最高法选入2021年度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一定要保护好,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化成了司法守护赣江的磅礴之力。

共 赢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绝不是对立的,关键在人,关键在思路。  去年6月,吉安市《赣江中游(峡江库区)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专项规划》实施,峡江、吉水两县完成赣江沿线生态修复面积约4480亩,共264千米赣江中游干流,迎来生态与经济双赢的发展模式。  “住小洋楼,吃旅游饭,没想到渔村的日子还能这样过。”在峡江县巴邱镇赣江西畔的蒋沙村,正在接待游客的村民毛茶生喜笑颜开。  过去的蒋沙村,是当地有名的贫困村。峡江县结合当地独有的“渔”文化和非遗文化,全力打造“玉峡湖蒋沙渔村”景区项目。从“村庄”到“景区”,从“渔民”到旅游从业者,蒋沙村的蝶变,恰是当地群众因保护生态获得实惠的一个缩影。 滕阁巍巍,赣水流深。  这条见证过王勃千古绝唱的赣江,一头连着灿烂的江佑文化,一头奔向中国式现代化的滚滚潮流,在秋水共长天一色的诗意里,注入了新时代美丽中国的新内涵。


乌江:法治力量呵护一江碧水贵州法治报记者 任莉


乌江两江口 (图/盛亚亿)


“江从白鹭飞边转,云在青山缺处生。”在宋代诗人赵希迈笔下,贵州江河壮美如斯。


今天的乌江,水清岸绿,碧波荡漾;曾经的“污江”,网箱遍布,水体浑浊。  从无序发展、过度开发到法治保障、铁腕护航,乌江的变迁,是贵州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生动实践。  2021年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到贵州考察调研,在黔西市新仁乡的乌江六冲河段远眺乌江山水,对当地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和水质监测体系建设的做法表示肯定。  乌江是贵州第一大河,也是长江上游右岸最大支流。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贵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用主动作为扛起上游责任,用良法善治呵护一江碧水。



泉眼:成为治污“1号工程”
“快看,有两只白鹭!”  “平时多得很!今天少些。”  8月25日清晨,记者在乌江34号泉眼污染治理处采访时,波光粼粼的江面上,两只白鹭正展翅低飞,悠然自得。  这样的场景,对于乌江34号泉眼污染治理工程主任王淋锋来说,早已司空见惯。从2016年至今,他负责泉眼水质数据监测工作整整7年。  10多年前,受流域磷化工企业粗放经营和超负荷网箱养殖等影响,乌江受到严重污染,沿岸群众戏称为“污江”。  其中,乌江流域涉磷企业的磷石膏渣场污水渗透到地下暗河,通过34号泉眼直排乌江,导致泉眼以下的乌江遵义境内断面全部为劣Ⅴ类水质。  治理污染,刻不容缓!  贵州将34号泉眼污染治理作为“1号工程”,在全国率先出台磷石膏“以渣定产”政策;  坚决取缔网箱养殖,流域9579亩养殖网箱被全部拆除;  先后制定出台《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贵州省河道管理条例》《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在全国地方立法中首次以专章对河长制进行规范,推进乌江流域水生态保护法治化。  如今,乌江干流水质早已全面达到Ⅱ类标准。2021年以来,流域45个国控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

四地联动:筑牢大保护根基
近年来,由于乌江干流上游一些沿江乡镇垃圾乱倒乱堆,导致汛期来临时被冲入江中形成漂浮物,严重影响乌江流域生态环境,威胁通航、行洪安全。  2021年12月,贵州省检察院抽调省、市、县三级检察干警,通过实地查看、委托检测、座谈磋商等方式跟进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打捞乌江流域漂浮物1.4万平方米,清理河段100余公里。  该案成为贵州省检察院首例涉大江大河治理公益诉讼案,于今年7月入选全国10件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联动出合力,共抓大保护。  2020年9月,贵州法院与重庆、四川、云南三省市法院签署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  今年5月,遵义市中院与重庆三中院等9家法院共同签署《乌江流域“2+7”中级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建立起长江上游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  今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四省市检察机关举行“乌江、赤水河流域治理检察论坛”,发布《渝川滇黔九地检察机关协同履职守护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共同宣言》。法治保障乌江生态环境的基础,更加坚实!

一江碧水:流淌出美好愿景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  “现在好了,你看,江水清清亮亮,没得一点异味。”在位于遵义市播州区乌江镇坪塘村的乌江渡,村党总支书记周仕伟一边讲述乌江生态环境变化,一边弯腰双手捧起一把江水请记者“查验”,自豪之情溢于言表。  记者也跟着捧了一把江水,视之清澈,闻之无味。抬头极目四望,此时的乌江渡,两岸青山相对,江水碧绿欢唱,真是“舟行碧波上,人在画中游”。  在乌江镇40多公里外的播州区尚嵇镇,具有“贵州乌镇”之称的乌江寨景区,解决就业千余人,景区周边村民达80%。  村民在家门口吃上生态旅游饭,乌江真正成了老百姓的“幸福江”。  筑牢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屏障,贵州用实际行动作答,描绘出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好愿景。


闽江:生态司法监护一域春水福建法治报记者 周雯


在闽江支流大樟溪增殖放流 (图/万盛)


源于八闽,偏流一域,而生态影响,却直达大海。


闽江,向海而生。海清,需要江净。

为有源头活水来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当水陆之会,处闽江上游。  斜溪村村民老陈是库区移民。为解决生计,当地曾鼓励库区移民养殖生猪,“钱包鼓了点,可这水……”  猪场巨量排泄物流入延平区水源地,溪流成了恶臭难掩的“巨型化粪池”。  时间回溯到1999年,在闽工作的习近平同志亲自擘画和推动莆田市木兰溪综合治理,成为新中国水利史上“变害为利、造福人民”的生动实践。  秉承“木兰溪治理理念”,2017年,南平市打响专项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攻坚战”,公安、法院、检察院、水利等多部门联动,铁腕出击。不到一年时间,拆除生猪养殖场1.1万余家,20条劣Ⅴ类小流域全部消除黑臭。  延平区的经济发展也由此迎来历史性转变,斜溪村蜕变成了“全国文明村”和“省级园林式村庄”。  波光粼粼处,千年文脉、水好景美,延平湖畔“闽江之珠·门户城市”的夜经济,升腾起生态致富的人间烟火。

全域共生泛中游
闽江中游,装机容量140万千瓦的水口水电站,为华东地区之最。其中的华东第一大坝、机房和水库湖区,成为人们竞相参观游览的现代景点。  然而,大面积漂浮的水浮莲破坏了库区水体生态。多年整治,“成效很大,却难以根治”。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今年6月,三明、南平、宁德、福州等四地检察院,联合会签《关于建立闽江环水口库区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以逐段巡查、“一源一策”之举,探索跨区域共施检察监督综合治理江漂污染新路径。  “共饮一江水,共抓大保护”。大格局的形成过程中,福建水生态全域共治的足迹清晰可见——  2017年,福建成为全国首个在省级河长制办公室设立检察联络室的省份。  2018年,全省法院、检察院实现派驻三级河长办全覆盖。  2019年,闽东北协同发展区五地法院召开首次联席会议,系统布局闽江全流域生态环境审判组织、制度、保护与共治“四大体系”。  今年8月,福建省召开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聘任大会,标志着这一全国首创制度在福建法院全面落地和推广。

激浪扬波入海去
滨海的福州市长乐区古槐镇,清莹的崔塘溪眷绕着古村涓涓泊泊。  “过去恶臭难闻的垃圾山被清理后,游客变多了,外出的人也陆续回乡发展了。”对当地的生态环境,村民们颇为感慨。  曾经,村里两米多高的垃圾山,占地面积超2000平方米,恶臭难闻,亟待填埋处理。但环保专家认为,简单覆土处理会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严重污染,崔塘溪将夹带着污水随闽江入海。  让村民欣喜的改变,始于一场会议。长乐区检察院在了解情况后,立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及时转运处理生活垃圾”。同时,在全国首创行政公益诉讼圆桌会议办案机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各方共聚圆桌,诚恳沟通,为民解忧。  互相借力、精准履职。重达4000余吨的“垃圾山”,17天内清除。圆桌会议,合力破解了陆源污染难题。  基于此,《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机制的规定(试行)》于2019年出台,并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在全国推广。  就这样,闽江携绕着秀美青山的气息,卷夹着古老文明的祈盼,激浪扬波,奔腾入海。  如今,闽江之水的活力在崇山滥觞,入海洋永葆。源于福建、全国首创的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机制,正在护卫着海洋生态体系,助力福建向海图强。  有道是,河清,海晏。


短评
为母亲河披上“法治护甲”绵延不绝的闽江、赣江、乌江,分别是福建、江西、贵州的母亲河,它们滋养着沿岸百姓,是孕育中华文明的一部分。受粗放式发展和污染影响,闽江、赣江、乌江都曾“抱恙”。
为了“疗伤”,福建、江西、贵州三省亮出一件件“法治护甲”:从立法到普法,从执法到司法,均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守护万顷碧波。回望治水过程,法治护航的主线清晰可见。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强化依法治水,凝聚法治力量共护母亲河,包括闽江、赣江、乌江在内,我国大江大河面貌焕然一新。
保护母亲河,事关百姓福祉。让我们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水资源,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母亲河!(全来龙)



内容来源:新法治报(文/新法治报全媒体首席记者吴强、贵州法治报记者任莉、福建法治报记者周雯)

编辑:何   山

校对:王小明

复审:焦   芳

审签:毛小泉


往期推荐



江西一设区市领导干部任前公示

成都地铁被诬告偷拍男子起诉获立案

全城消杀18天!



点击在看,让更多人看到↓↓↓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