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 该内容被自由微信恢复
文章于 2018年10月25日 被检测为删除。
查看原文
被用户删除
其他

十堰男子微信群里发了个视频,被拘10天罚款8千...这些消息千万不能发

十堰晚报 秦楚网 2018-09-20
来源/十堰晚报

微信广告合作/0719-8118988、13797867325

微信技术服务/0719-8622987、13997831476



在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

通过各种社交工具

把自己看到的东西

分享给大家,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有视频、有图片

有的轻松幽默,诙谐搞笑

有的激人奋进充满了正能量

但也有人控制不住自己的手

花样“作死”


这不,为寻求一时新鲜刺激

郧西一男子在微信群内发布

3分19秒的视频

被拘10天罚款8千,群主也被牵连

8月11日晚,郧西县羊尾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有人在微信群里发布杀人视频。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工作,发现昵称为“根哥”的微信用户,在名为“羊尾十堰郧西某交流群”的微信群中,发布了一段时长3分19秒的恐怖主义视频,且视频内容极其残忍血腥。

(网络图,图文无关)


经调查了解得知,发布该视频的男子袁某系辖区羊尾镇人,常年在武汉从事废品收购生意。事发当晚,因追求一时的新鲜刺激,袁某将恐怖主义视频发布到时有477名微信用户的“羊尾本地老乡聊天群”内,造成网民恐慌,带来了不良社会影响。


后经鉴定,袁某发布的该视频系恐怖主义物品,其行为涉嫌传播宣扬恐怖主义物品的违法行为。



9月5日,该局依法对袁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8000元之处罚。该微信群的群主金某也因管理微信群不善,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训诫。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第八十条第二项规定,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所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请广大网友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理性文明使用互联网,还网络一片净土。


秦楚君再次提醒

任何人在网上发布信息

都应遵守法律法规

 一定记住

以下9种信息千万别发!

  • 政治敏感话题不发

  • 不信谣不传谣

  • 所谓的内部资料不发

  • 涉黄、涉毒、涉爆等不发

  • 有关港澳台新闻在官方网站未发布前不发

  • 军事资料不发

  • 有关涉及国家机密文件不发

  • 来源不明的疑似伪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视频不发

  • 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



秦楚君特选(戳下方标题)


震撼!十堰大规模崖墓群考古,已发掘37座,出土…

十堰最新研发的这种车堪称“神器”,你一定没见过!

4名十堰女老师发来相亲资料,一看照片就让人不淡定了



文/秦楚网记者 罗伟 通讯员 王坤

编辑/琉璃  责编/元元  终审/郭应均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只看不管也不行!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