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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警察支队
关于调整我市地管高速公路
限(测)速值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通行能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对全省部分高速公路限速值予以调整(详见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部分高速公路限速值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条件的通告》)。为确保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之相关规定,现将我市地管高速公路的限(测)速值调整情况及测速点公告如下:
一、十天高速(G7011)十白段K12、K41、K53双向测速(区间测速),K5双向前后1公里范围(移动测速),限速值:小型车100km/h、中型及以上车辆80km/h。
二、呼北高速(G59)郧十段K1108、K1134、K1159双向测速(区间测速),K1126双向前后1公里范围(移动测速),限速值:小型车100km/h、中型及以上车辆80km/h。
三、呼北高速(G59)十房段K1192、K1229+800双向测速(区间测速),K1249双向前后1公里范围(移动测速),限速值:小型车100km/h、中型及以上车辆80km/h。通省隧道限速值:70km/h(不分车型)。
四、麻安高速(G4213)房竹段K1245、K1275、K477、K509、K544、K578+500双向测速(区间测速),K529双向前后1公里范围(移动测速),限速值:小型车100km/h、中型及以上车辆80km/h。
自2020年1月1日起,在上述四条高速公路,对机动车行驶速度将按照调整后的限速标准进行测速,望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限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特此公告。
十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警察支队2019年12月24日
福银高速十堰段限(测)速值调整
2020年元旦起正式执行
今天下午,十堰晚报秦楚网记者从湖北省交通厅获悉,福银高速十堰段限(测)速值将有所调整。2020年1月1日起,将正式执行调整后的新方案。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通行能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在此之前,我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聘请专业机构调查、专家评审咨询、深入调研论证和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结合近年来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实践,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决定对部分高速公路限速值予以适当调整,其中福银高速公路的限(测)速值被纳入调整方案。
网络图片
小型载客汽车的限(测)速值
提高至100㎞/h
这也就意味着,今后福银高速十堰境内路段,小型载客汽车的限(测)速值均为100㎞/h,而其他机动车辆的限(测)速值则均为80㎞/h。此外,湖北省公安厅和湖北省交通厅还联合发布通知,要求中型及以上客运车辆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该路段日间最高限速值的80%。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最高限速值不超过80km/h。恶劣天气时段及桥梁、隧道等特殊路段限速值以现场限速标志为准。高速公路长隧道、隧道群、长大纵坡路段按车型分道行驶,除小型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辆靠右侧车道通行。
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限定时速不足10%的,给予警告不记分;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含10%)不足20%的,给予警告并记分;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含20%)的,给予罚款并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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