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有奖征集包头市“十个全覆盖”文学和摄影作品 | 70余列火车将调整,请速扩散!
关于有奖征集包头市“十个全覆盖”文学和摄影作品的启事
自治区党委、政府组织实施的“十个全覆盖”工程是一项立足于改善农村牧区环境、提高农牧民生活水平的民心工程。工程实施以来,包头市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发挥工业城市的优势,坚持以工哺农、以城带乡,以富裕农牧民为核心,以改善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着力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着力加快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着力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着力提升农村牧区整体文明程度,着力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到目前取得了“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阶段性成果。
今年是“十个全覆盖”工程攻坚之年、决胜之年,为广泛宣传“十个全覆盖”工程取得的成果,用文学和摄影作品记录时代的印迹,激发人民群众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到“十个全覆盖”建设之中,助力全面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任务。为此,自治区派驻包头市调研督导组和包头市干部下乡驻村“推进‘四个全面’加强重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发起,决定在包头市范围内开展“十个全覆盖”主题文学和摄影作品有奖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自治区派驻包头市调研督导组,包头市干部下乡驻村“推进‘四个全面’加强重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
三、征集对象:全市公民,自治区派驻调研督导组成员,市和旗县区两级“三项重点工作”推进组成员以及全体驻村干部,苏木乡镇嘎查村干部及农村牧区中小学教师和农牧民,广大文学和摄影爱好者。
四、征集作品要求
(一)文学作品要求:
1、以包头市“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后农村牧区发生巨大变化为主题,全面展示在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进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包括下派驻村干部),突出反映“十个全覆盖”实施以来农村牧区新容新貌新气象以及全市各地建设美丽乡村、打造幸福生活的动人场面和工作经历,讲述党的惠民政策给农牧民生产生活带来的变化和影响。
2、作品体裁以散文、随笔、诗歌、辞赋、通讯、短篇小说、报告文学为主,要求情真意切,贴近生活,反映心声。
3、倡导短小精悍,以小见大,散文、随笔2000字以内,诗歌以30行为宜,组诗不超过100行,通讯、短篇小说、报告文学3000字以内,已发表、获奖的作品不在征集之列。
4、作品必须原创,严禁剽窃,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来稿以附件形式(word文档,标题用小四号黑体,正文字体为五号宋体,正文后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电话等)发送至活动指定邮箱。作品主题后注明征文字样。
(二)摄影作品要求:
1、作品拍摄地点应为包头市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农村牧区,作品力求突出“记得住乡愁•幸福全覆盖 ”。作品可采取新旧对比的拍摄手法,生动反映“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前后农村牧区发生的巨大变化,也可以通过“一家一户”、“一村一景”、“村容村貌”等生产生活变化的情景,艺术展现“十个全覆盖”工程给广大农牧民带来的福祉。
2、作品要求内容真实,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必须保留数码照片的拍摄信息,拍摄时间为2014年3月以后,否则视为无效。文件格式为JPEG,数据在3M以上且应保证足够精度。
3、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4、去年底以市委农工部、宣传部名义主办的“十个全覆盖”摄影大赛,只提交图片作品,未报送电子版或不符数据要求的参赛者,可再报送至本次指定邮箱。否则,无法参评视为自动放弃。
5、报送作品数量不限。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不超过10幅。来稿以附件形式发至指定邮箱,每件作品主题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的形式命名,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摄影地点和时间、单位、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三)其他要求: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修改权和版权。对于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印制画册、汇编成书出版、举办展览、印制挂历等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每位参赛者不重复获本类等级奖。获奖者如需交税自行申报。
五、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的两类作品,只接收电子版。
(一)文学作品投稿邮箱:719072217@qq.com
联系人及电话:马培雄 5619526 闫莉菲 13947836618
(二)摄影作品投稿邮箱:895730753@qq.com
联系人及电话:闫莉菲 13947836618 谷红梅 5619512
六、评奖与奖项设置
1、评奖:主办方将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聘请知名作家、资深摄影家和相关代表组成评委会。采取匿名初评入围、复评打分、终审定谳的方式确定等级奖。
2、奖项设置:文学作品:特等奖2名(奖金3000元);一等奖4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500元);优秀奖30名(奖金200元)。获奖者均颁证书。
摄影作品:特等奖2名(奖金5000元);一等奖4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500元);优秀奖30名(奖金200元)。获奖者均颁证书。
本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自治区派驻包头市调研督导组
包头市干部下乡驻村“推进‘四个全面’加强重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
1、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双河镇城拐村原党支部书记周根才违规办理低保问题。2007年,周根才利用协助双河镇人民政府经办审核城拐村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职务便利,违规为时任该村村委会副主任、民兵营长丁某的妻子办理了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016年4月19日,托克托县纪委给予周根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街道党工委委员、锦林社区党委书记、管理服务站站长苏运霞失职问题。苏运霞在负责该社区服务站2015年4季度低保审批工作中,未按照低保审批相关规定对申报人的低保申报资料及入户调查情况进行核实,把关不严,致使宫某在被强制戒毒期间仍享受低保待遇,违规领取低保金4400元。2016年4月8日,青山区纪委给予苏运霞党内警告处分。
3、兴安盟科右前旗察尔森镇永兴嘎查嘎查达田玉凯、会计郭来喜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问题。2003年到2014年,永兴嘎查利用559.4亩嘎查集体机动地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共计236435.72元,用于嘎查集体支出,以上款项分不同年度入嘎查集体账。田玉凯作为嘎查达负有领导责任;郭来喜作为会计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2月15日,科右前旗纪委给予田玉凯、郭来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通辽市扎鲁特旗道老杜苏木巴彦忙哈嘎查原党支部书记石宝柱挪用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1年,石宝柱利用其管理农田基本建设打井扶贫专项资金15万元的便利,伙同项目施工方韩某挪用了专项资金4.55万元购买了打井设备,工程验收后打井设备被其二人占有;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石宝柱又私自将专项资金2万元借给施工方韩某个人使用。2016年4月18日,扎鲁特旗纪委给予石宝柱开除党籍处分。扎鲁特旗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石宝柱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5、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查干淖尔镇乌兰敖都嘎查原党支部书记纲呼、原嘎查长吉特格勒图贪污扶贫资金问题。2014年5月,纲呼、吉特格勒图各贪污扶贫资金2.5万元。2016年4月13日,阿巴嘎旗纪委给予纲呼、吉特格勒图开除党籍处分。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纲呼、吉特格勒图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并收缴其全部违法所得。
6、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梨花镇狮子沟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官成、原副书记刘文智和原村委会主任赵贵合伙套取国家退耕还林工程款问题。2002年至2013年,刘官成、刘文智、赵贵利用职务便利,合伙套取国家退耕还林工程款10.41万元。2016年1月29日,卓资县纪委分别给予刘官成、刘文智、赵贵开除党籍处分。
7、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城川镇敦达图嘎查嘎查长李贵明虚报冒领国家级公益林补贴款问题。2010年至2014年,李贵明以本人及亲属名义虚报冒领国家级公益林补贴款151104.75元。2016年3月14日,鄂托克前旗纪委给予李贵明开除党籍处分。
8、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镇一棵树村巴音陶亥村民小组原党支部书记刘永林套取国家专项补贴问题。2005年至2013年,刘永林利用巴音陶亥村集体6.9亩生态林套取退耕还林粮食补贴款7140元。另于2009年、2011年至2015年公款私存940元、违规支出2808元。2016年1月6日,海南区巴音陶亥镇党委给予刘永林开除党籍处分。
加强扶贫领域及涉农涉牧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是纪检监察机关应尽的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及涉农涉牧违规违纪问题。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扶贫领域及涉农涉牧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理,对腐败问题要坚持“一案双查”,决不手软,不断减少扶贫领域及涉农涉牧违规违纪问题存量,坚决遏制问题增量。要进一步强化问责,层层压实责任,对扶贫领域及涉农涉牧违规违纪问题频发或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地方、部门、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主体和监督责任。对有关职能部门和干部失职渎职,属于其管理职责范围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处理不纠正的,也必须追究其监管责任,严肃问责,藉此释放强烈信号,形成严厉震慑,以儆效尤。
来源 | 内蒙古纪检监察网
呼和浩特铁路局关于
调整部分旅客列车的公告
为配合呼准鄂、呼张客专铁路施工,自2016年8月1日起至另有通知止,呼和浩特铁路局将对以下旅客列车进行调整:
2635/6次(呼和浩特东—兰州西往返列车)
呼和浩特东—兰州西间2635次调整为呼和浩特—兰州西间运行;兰州西—呼和浩特东间2636次调整为兰州西—呼和浩特间运行。
D6757/8次等(呼和浩特东—包头往返动车)
呼和浩特东—包头D6755次、D6757次、D6759次、D6761次、D6763次、D6765次运行区段调整为呼和浩特—包头间运行;包头—呼和浩特东D6752次、D6754次、D6756次、D6758次、D6760次、D6762次运行区段调整为包头—呼和浩特间运行。
Z338/5、Z336/7次(包头—南宁往返列车)
包头—南宁Z338/5次取消呼和浩特东停站,增加呼和浩特停站;南宁—包头Z336/7次取消呼和浩特东停站,增加呼和浩特停站。
K264/3次(包头—北京往返列车)
包头—北京K264次取消呼和浩特东停站;北京—包头K263次取消呼和浩特东停站。
K1596/5次(乌海西—北京北往返列车)
乌海西—北京北K1596次取消呼和浩特东停站;北京北—乌海西K1595次取消呼和浩特东停站。
K7913次(兴和西—包头列车)
兴和西(友谊水库)—包头K7913次取消呼和浩特东停站。
Z180 乌鲁木齐南 —北京 | 包头 | 呼和浩特东 | |
23:34到/23:53开 | 01:41到/02:15开 | ||
Z182/3 深圳东—包头 | 呼和浩特东 | 包头东 | 包头 |
17:33到/17:49开 | 19:07到/19:11 | 19:28到 | |
Z184/1 包头—深圳东 | 包头 | 包头东 | |
19:27开 | 19:42到/19:46开 | ||
Z282/3 杭州—包头 | 呼和浩特 | 包头东 | 包头 |
17:39到/17:46开 | 18:57到/19:01开 | 19:18到 | |
Z336/7 南宁—包头 | 呼和浩特 | ||
17:47到/18:09开 | |||
Z338/5 包头—南宁 | 呼和浩特 | ||
12:44到/13:01开 | |||
T302/3 长春— 乌鲁木齐南 | 呼和浩特东 | 包头 | |
11:50到/11:58开 | 13:46到/14:07开 | ||
T304/1 乌鲁木齐南—长春 | 包头 | 呼和浩特东 | 集宁南 |
14:12到/14:29开 | 16:31到/16:40开 | 18:32到/19:00开 | |
K263 北京—包头 | 呼和浩特 | ||
05:24到/05:39开 | |||
K264 包头—北京 | 呼和浩特 | ||
22:48到/23:11开 | |||
K276/3 满洲里—呼和浩特 | 呼和浩特东 | 呼和浩特 | |
07:30到/07:52开 | 08:02到 | ||
K573 北京西— 东胜西 | 呼和浩特东 | 呼和浩特 | 察素齐 |
06:09到/06:30开 | 06:40到/06:46开 | 07:16到/07:18开 | |
包头东 | 包头 | 东胜西 | |
08:18到/08:22开 | 08:39到/09:00开 | 10:12到 | |
K574 东胜西— 北京西 | 东胜西 | 包头 | |
18:24开 | 19:46到/20:12开 | ||
察素齐 | 呼和浩特东 | ||
21:51到/21:53开 | 22:36到/23:01开 | ||
K886/7 西宁—天津 | 包头 | 包头东 | 呼和浩特东 |
04:38到/05:00开 | 05:15到/05:18开 | 06:56到/07:17开 | |
K888/5 天津—西宁 | 呼和浩特东 | 包头 | |
08:23到/08:35开 | 10:39到/11:03开 | ||
K996/7 齐齐哈尔— 成都 | 呼和浩特东 | 包头 | |
15:16到/15:32开 | 17:20到/17:51开 | ||
K1177 北京—银川 | 呼和浩特东 | 包头 | |
21:36到/21:47开 | 23:35到/00:02开 | ||
K1178 银川—北京 | 包头 | 呼和浩特东 | |
23:52到/00:12开 | 02:00到/02:22开 | ||
K1276/7 南昌西—包头 | 呼和浩特东 | ||
17:56到/18:04开 | |||
K1278/5 包头—南昌西 | 包头 | 包头东 | 察素齐 |
08:33开 | 08:48到/08:52开 | 09:48到/09:51开 | |
K1565/8/5 大连—包头 | 呼和浩特东 | 包头东 | 包头 |
22:18到/22:35开 | 00:09到/00:13开 | 00:30到 | |
K1595 北京北— 乌海西 | 呼和浩特 | ||
06:56到/07:11开 | |||
K1596 乌海西— 北京北 | 呼和浩特 | ||
23:22到/23:35开 | |||
1134/5 乌海西—天津 | 乌拉特前旗 | 包头 | 包头东 |
18:07到/18:15开 | 19:25到/19:40开 | 19:55到/19:59开 | |
萨拉齐 | |||
20:27到/20:39开 | |||
1458/5 通辽— 呼和浩特 | 呼和浩特东 | ||
18:07到/18:16开 | |||
2462/3 包头—临汾 | 呼和浩特东 | 卓资东 | |
18:25到/18:33开 | 19:23到/19:28开 | ||
2635 呼和浩特— 兰州西 | 呼和浩特 | 包头东 | 包头 |
16:03开 | 17:51到/17:55开 | 18:12到/18:22开 | |
2636 兰州西— 呼和浩特 | 呼和浩特 | ||
06:03到 | |||
D6752 包头— 呼和浩特 | 呼和浩特 | D6754 包头—呼和浩特 | 呼和浩特 |
09:06到 | 11:18到 | ||
D6755 呼和浩特— 包头 | 呼和浩特 | D6756 包头—呼和浩特 | 呼和浩特 |
10:06开 | 12:50到 | ||
D6757 呼和浩特— 包头 | 呼和浩特 | D6758 包头—呼和浩特 | 呼和浩特 |
12:56开 | 14:06到 | ||
D6759 呼和浩特— 包头 | 呼和浩特 | D6760 包头—呼和浩特 | 呼和浩特 |
14:01开 | 15:57到 | ||
D6761 呼和浩特— 包头 | 呼和浩特 | D6762 包头—呼和浩特 | 呼和浩特 |
15:06开 | 17:42到 | ||
D6763 呼和浩特— 包头 | 呼和浩特 | D6765 呼和浩特—包头 | 呼和浩特 |
17:26开 | 18:39开 | ||
D6764 包头— 呼和浩特东 | 呼和浩特 | 呼和浩特东 | |
19:59/20:03 | 20:14到 | ||
D6766 包头— 呼和浩特东 | 呼和浩特 | 呼和浩特东 | |
21:11/21:15 | 21:24到 | ||
D6767 呼和浩特东—包头 | 呼和浩特东 | 呼和浩特 | |
08:00开 | 08:09/08:21 | ||
D6768 包头— 呼和浩特东 | 呼和浩特 | 呼和浩特东 | |
21:40/21:44 | 21:53到 | ||
D6770 包头— 呼和浩特东 | 呼和浩特 | 呼和浩特东 | |
07:36/07:40 | 07:49/07:54 | ||
D6772 包头— 呼和浩特东 | 呼和浩特 | 呼和浩特东 | |
16:43/16:47 | 16:56/17:02:00 | ||
D6774 包头— 呼和浩特东 | 呼和浩特 | 呼和浩特东 | |
13:30/13:34 | 13:43/13:51 | ||
T6307 呼和浩特— 乌海西 | 包头 | ||
13:22/13:28 | |||
K7902 乌海西—包头 | 临河 | 五原 | |
18:09/18:25 | 19:00/19:08 | ||
乌拉特前旗 | 包头 | ||
19:44/19:54 | 21:29到 | ||
K7913 兴和西 (友谊水库)—包头 | 呼和浩特 | 察素齐 | 萨拉齐 |
18:34/18:56 | 19:26/19:28 | 19:59/20:01 | |
包头东 | 包头 | ||
20:33/20:37 | 20:54到 | ||
K7914 包头—兴和西 (友谊水库) | 包头 | 包头东 | 萨拉齐 |
08:45开 | 09:00/09:06 | 09:34/09:36 | |
察素齐 | |||
10:07/10:10 | |||
6858/5 二连—呼和浩特 | 旗下营东 | 呼和浩特东 | |
17:44/17:58 | 18:31/18:42 |
具体调整详情,请以车站公告为准
来源 | 草原铁路
责任编辑 | 凡仔 星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