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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夜委托追涨停却没成交,股民要券商赔3倍损失!法院这么判

孙越 上海证券报 2019-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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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追过涨停板的股民都会对隔夜委托比较熟悉。在大家都挂涨停价的情况下,要想成交只有时间优先,而隔夜委托则能帮投资者尽量抢一抢时间。

 

裁判文书网近日披露一则判决文书:一位银河证券客户使用隔夜委托以涨停价先后挂出两笔买单,相隔不到十分钟,但结果却是后一笔成交,前一笔未能成交,第二日该股以涨停收盘。

 

该客户认为银河证券的交易程序未能按时间先后顺序向上交所申报,造成了预期损失,系有预谋的欺诈行为,向法院起诉要求以其未成交单买入金额的三倍赔偿损失。

 

判决显示,一审、二审法院均未支持该客户的诉讼请求。 


隔夜挂单追涨停个股

 

这一案件要追溯到2015年,投资者王奕韫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立宝均在银河证券大连西路营业部开户(现更名为上海临潼路证券营业部),王奕韫账户由王立宝操作。

 

2015年7月13日,王立宝于8:47:07使用王奕韫账户以每股11.94元买入“大众交通”3500股;随后8:55:28王立宝自己账户也以每股11.94元买入“大众交通”1700股。

 

事后,王立宝发现,其本人账户操作买入“大众交通”股票1700股于9:15:02成交。但使用王奕韫账户操作买入“大众交通”股票3500股当日未成交。

 

从股价表现来看,“大众交通”在当日以涨停价11.94元每股开盘至收盘,7月14日再以涨停价每股13.13元开盘至收盘,7月15日以每股13.30元开盘后一路下跌至跌停,以每股11.82元收盘。

 

王奕韫认为,银河证券违反上交所交易规则,未按客户委托的时间先后顺序及时间向上交所申报,其设置的交易程序系有预谋的欺诈行为,并且损害了自己的预期利益,要求银河证券按其当日委托,11.94买入3500股“大众交通”的总金额41790元为基数,三倍赔偿损失共计125370元。 


法院:两笔买单性质不同

 

前后两笔买单,相隔不到十分钟,为什么后者反而先成交?

 

首先,要了解隔夜委托的规则。

 

依据银河证券在其各营业部场所张贴《“隔夜委托”服务业务通告》显示:

 

一、“隔夜委托”时间,是指交易日当天的17:30到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包括周六、周日。其中,当日交易清算交收期间和系统初始化期间不能进行“隔夜委托”。

 

二、“隔夜委托”期间所提交的委托指令,作为参与交易所集合竞价的委托指令,在下一交易日的“集合竞价申报起始时间”开始向交易所申报。

 

要注意的是,隔夜委托只能保证其在证券公司最早委托,但交易所到9:15才开始接受委托报单。


事发当天,下单时间轴一览


8:47:07

王奕韫账户下单






8:55

银河证券区分夜市委托和当日委托时间点


8:55:28

王立宝账户下单






9:15:02

交易所确认

王立宝账户委托


9:15:16

交易所确认

王奕韫账户委托




王奕韫账户8:47:07下单,王立宝账户8:55:28下单。


但是银河证券以交易日的8:55为界,区分夜市委托和当日委托。所以王奕韫账户8:47:07的下单属于夜市委托,王立宝账户8:55:28的下单属于当日委托。

 

两笔委托属于不同的报盘数据库,并在各自序列内按照时间排序。两个报盘数据库同时在9:15分时报送交易所,交易所确认的两笔委托时间分别是9:15:16和9:15:02,因此下单时间和委托时间发生不一致。

 

也就是说,王奕韫账户的下单虽然属于夜市委托,但仍较属于当日委托的王立宝账户下单晚了14秒才被交易所确认。


在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银河证券交易系统‘7月13日委托报盘异常’说明函”中显示,银河证券设置的报盘时间是8:55,系统将客户提前下的委托指令一次性全部报送给交易所接口库,同时读取委托队列中的委托,王立宝的两笔交易委托同时于8:55:28报送到交易所接口库,符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一审法院认为,夜市委托是证券公司提供的一种增值服务,每个券商提供的服务细节不尽相同,银河证券以交易日8:55为界区分夜市委托和当日委托。下单时间和委托时间不一致属于合理现象,未发现银河证券在此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一审判决,王奕韫表示不服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支持其一审诉求。银河证券表示,自己的服务不存在欺诈行为,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奕韫在诉讼中提供的所有证据均无法证明且亦不能推导得出银河证券在为其提供的该项服务中存在欺诈行为,维持一审判决。

 

“隔夜委托并不意味着一定能成交,还要有一点运气。”记者咨询了东方证券的一位投顾,她认为通常隔夜委托,大部分人都是前一天晚上集中下单,早上8点下单已经属于较晚成交,成功概率也会相对比较小。

 

同时,她表示,隔夜委托的起止时间是不定的,开始时间一般在完成清算之后,理论上在集合竞价前都算隔夜委托,但是每家券商的情况各有不同,具体还要看程序系统的设定,因此也难以向投资者公布具体的时间节点,可能也是造成上述纠纷的原因。


编辑:浦泓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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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任编辑:张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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