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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二选一”,美团被市场监管总局立案调查!两周前刚被要求“限期一月、自查自纠”

张晓光 上海证券报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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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互联网巨头遭到调查!


4月26日,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美团随后做出了回应:


据美团官方微博4月26日消息,今日,美团接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知,依法对美团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公司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进一步提升业务合规管理水平,保障用户以及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运行。



两周前刚被要求自查自纠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两周前,市场监管总局刚刚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要求各平台企业针对强迫实施“二选一”以及其他突出问题,在一个月内全面自检自查,逐项彻底整改。


美团作为34家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之一,参加了会议。


据新华社报道,4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34家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参加。会议明确提出互联网平台企业要知敬畏守规矩,限期全面整改问题,建立平台经济新秩序。


针对强迫实施“二选一”以及其他突出问题,会议明确提出,平台企业要把握正确方向、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国家利益优先,坚持依法依规运行,坚持履行社会责任,做到“五个严防”和“五个确保”:严防资本无序扩张,确保经济社会安全;严防垄断失序,确保市场公平竞争;严防技术扼杀,确保行业创新发展;严防规则算法滥用,确保各方合法权益;严防系统封闭,确保生态开放共享。各平台企业要对照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全面排查涉税问题,主动开展自查自纠。


会议要求,各平台企业要在一个月内全面自检自查,逐项彻底整改,并向社会公开《依法合规经营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对平台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整改期后再有发现平台企业强迫实施“二选一”等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4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与了首批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承诺》,美团同样在列:



今年已两度因 “二选一”被判


据媒体报道,今年4月15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起诉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做出判决,“美团”构成不正当竞争一审判决赔偿“饿了么”35.2万元,该案也是淮安市中院适用2018年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审结的外卖领域不正当竞争纠纷第一案。


据悉,此次“饿了么”在淮安起诉“美团”的主要依据是淮安市清江浦区市场监督局淮中分局于2018年5月16日对“美团”作出的行政处罚。该处罚认定,“美团”在淮安经营活动中采取以下手段阻碍他人之间建立正常的交易关系、扰乱或者妨碍竞争对手的正常经营活动:


1、以调高费率为手段迫使签约商家放弃与竞争对手(专指“饿了么”平台)交易:“美团”针对部分同时在美团网与饿了么平台经营的商家,要求其下架同类在线外卖平台“饿了么”的店铺,如果不下架则需要重新签约,费率从18%上调至25%;


2、以置休服务为手段迫使签约商家同意上述条款:针对不同意重新签约且不同意下架“饿了么”平台的商户,置休商家服务,让商家无法在美团网平台正常经营;


3、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阻碍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建立正常的交易关系:针对个别反映强烈的商家,先后采取在高峰期停止外卖平台店铺显示、置休服务、将起送金额调高至500元/单,配送费用调高为50元/单,配送范围缩小至500米等手段阻碍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建立正常的交易关系。


此外,在今年2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就“饿了么”起诉 “美团”不正当竞争纠纷做出过判决:“美团”向商户推送了部分诋毁饿了么平台的信息以及要求“二选一”独家合作构成不正当竞争,判“美团”向“饿了么”赔偿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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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任编辑:张晓光

监制:浦泓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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