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形记 | 以7年律师工作经验转做法务是怎样一种体验?
Tomas学长谆谆善诱地让我这个文笔超烂的学妹写篇律师转做法务的心得体会,并提示我可以这么开头:
“我文笔超烂,你让我写个MEMO可以,要我写分享,我宁愿写10个MEMO,以下分享,我对内容及读后感概不负责。“ (感觉文笔超烂的好像不是我啊) 。
其实当时我的内心戏是,不做律师快三年了,现在看别人的MEMO比较多,写MEMO基本木有(插一句:有一样经历的法务们有木有觉得指示外部律师加班很兴奋很过瘾啊哈哈),千万不要叫我写MEMO啊,我已经快写不来了。
然后,在经过一番艰苦卓绝的拉锯战后,王学长成功怂恿了我写一遍MEMO格式的分享,写就写吧,把这篇小文当作是公开的树洞,但是那些看后不点赞的人,统统阅后即焚不要告诉我啊啊啊。
致:阅读本文之不特定公众
日期:2015年9月5日
关于:变形记(原名:律师转做法务之初步心得)
本人接受法盟之委托,依据本文出具之时现行有效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合称”现行法律”),就题述事宜出具如下意见。
(1)自2006年始,本人在某内资大所房地产组担任律师助理,并于2008年正式成为执业律师,主要从事房地产并购及外商投资业务。这是本人的第一份工作;
(2)2012年年中,本人心思活络到处面试,并于2012年年底成功跳槽至一家外资企业,转型成为一名法务。
(画外音:事实部分这么少不是我的错,工作经历就是这么简单呜呜,说明我对我的雇主都蛮长情哟~~)
(1)虑及做律师已经将近七年,为什么我选择做一名法务?
(2)在法务的岗位上已近三年,我的选择是否合适?
(画外音again: 请叫我十万个为什么嘿嘿~)
因为我要work life balance,因为我想做乙方,因为我不是做Partner的料不想有太多压力……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已经被人用了千万遍了,我也是这个理由吗?是吗是吗?
当然也是啊,是我在做选择时用来说服自己的理由。可是骨感的现实让我意识到,当初用来说服自己的这些理由其实,好像,似乎都有些不对诶。
休想! 事少钱多离家近的工作只在梦境里啊,还不是人人都可以梦到的梦境。以我的个人经历而言,法务也是很忙的,周末也可能要加班的,出差也是不少的。所谓的平衡是要依靠更多的时间管理,心态管理和身体管理来实现的。
说句不爱听的,法律人,你永远都是乙方。律师是客户的乙方,法务就是公司其他部门的乙方(衰)。碰上不巧的事情,你的“内部客户”一样会阴魂不散地天天来烦你,催你,唠叨你,给你设定限期,每当此时,心底仍然会有一万只**马在奔腾。
好吧,这句话说对了,我还真的不是,我,绝对,不喜欢,给别人发工资嘿嘿。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抱着想走之前没走过的路以确定自己是否适合的心情选择了做法务(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薪水/团队构成/上班地点对我而言非常重要,非常重要,非常重要),那么过去了三年,法务这条路是否真的适合我么,请见如下第(2)点的分析。
(画外音again: 文风已经有点不对了,毕竟不是真的写MEMO ,也还好不是写MEMO。)
这个问题,现在的我好像还无法回答。律师转型做法务,就是一出变形记,变形的代价与所需要的时间,于每个人都不一样。就我个人经历而言,从事法务工作除了需要过硬的法律功底作为看家本领外,还需要更多地提升自己的软实力,在尽力了解事件的全貌后,懂得如何表达自己的意见,并选择正确的时机表达,做一枚有原则又有”弹性“的法务,成为业务部门的好伙伴是我目前努力的方向。
这是一个需要付出努力与时间之后才能给你答案的问题。所以,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自己选的路,请你自己努力走到你能坚持的最后一天。
(画外音again: 怎么这段这么少字数,请问你是在凑字数吗?)
受限于上述事实及以下省略500字的qualification,目前的我还有决心,信心和耐心在法务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如果哪一天发现自己真的不合适了,也别强迫自己,法律专业课干的活多着呢,比如赢了网市场总监啥的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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