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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华:中国律师的特点,大学期间谈恋爱,没好好学习。
来源 | 麦读
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司法制度和法律程序等方面的研究,具有广泛的学术影响。曾连续四次被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评为「十佳教师」,2005 年获「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10 年,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资格。
陈瑞华教授被同学们称为风帅,不知道是不是「风一样的男子」的意思。下面的语录整理自他的《看得见的正义》《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和课堂(来自微信公号 1401 有法必壹),仅是看语录,君对刑诉似乎也会有耳目一新的认识。
律师接受辩护委托,有一条就是绝对不让当事人阅卷,这是执业安全的保障,不妨在律师事务所广泛征求意见以后做一份格式合同。实践中大量发生的案例说明,律师的职业风险有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自己的委托人和当事人。
——《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
Part 1 深刻启悟篇
当一个案件结论都出来时,程序毫无意义。 程序的生命是在程序中产生结果,如果缺乏对结果的制约作用,程序就是繁琐、无意义的手续。
2. 刑诉法不是打击犯罪的,而是最大限度给个人和国家机关进行理性对话、平等对抗的机会。
3. 学习刑诉法的最难点是如何走出普通人的思维方式,当专业水平不够时,它就像一个地心引力吸引我们往回走。
4. 耶林有一个著名的演讲,“为权利而斗争”,就是指实体法上的权利。通篇讲的是斗争的重要性,权利列举得再好,没有斗争的机会,只是一纸空文。
5. 观点对观点永远是骂街,理性争论是看论据是否成立。
6. 公检法人人拿枪巡逻,文革时代路不拾遗,是中国历史上治安最好的时代,但代价是人人没有安全感。
7. 包拯铡包勉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图腾,人们总期待清官超越制度。但我们只看到包公铡包勉,忘记了高俅审林冲。
8. 一个制度烂到底,改革的希望就产生了。
9. 没有真相时谣言满天飞,但谣言往往是真的。
10. 法学一脚踏在神学,一脚踏在科学。
11. 行使权利不能遭受惩罚,否则就是一手拎着萝卜说:“吃”,一手拿着大棒:“你敢?”
12. 大家学法律,这条路走对了,没有文学家的浪漫,没有经济学家的势利,有的是理性的对国家正义的关注。
13. “真相”一词多么容易让人感觉它的正当性,为了真相不惜一切代价。
14. 我们要警惕大陆法系的制度,带有集权性,有国家主义的狂妄和傲慢。
15. 理论正是反思人类主流的文化,使得人类能够进步。
16. 复仇的欲望是人的生物本能。
17. 人生间最悲惨的事莫过于向对手求情,要么自取其辱,要么变本加厉。
18. 不道德的行为,没人知道只能自我羞愧,有人知道便遭受谴责,道德的力量是无力的。
19. 有信仰的人会考虑,人人都是自己的兄弟姐妹。
20. 证据法的最大功能是让沉睡的权利被唤醒,成为现实的权利。
21. 刑法学家创造那么多概念,事前防卫、事后防卫、防卫过当、假想防卫,就是为了证明正当防卫不成立。
22. 江山依旧,人事已变。
23. 当一个案件结论都出来时,程序毫无意义。程序的生命是在程序中产生结果,如果缺乏对结果的制约作用,程序就是繁琐、无意义的手续。
24. 人在社会上生活,特别是法律圈生活,就是一个征服的过程。
25. 权利的生命在于救济。
26. 得到利益的人永远不在意程序问题,在意的是败诉的人。
律师做了最难的两件事:把自己的思想塞在别人脑子里,把别人的钱掏到自己兜里。
2. 你们应当学过了吧?推定为学过了。
3. 实事求是是中国哲学最实用的废话,是什么就是什么,不是什么就不是什么,等于没说。
4. 举证不能则败诉,这是百姓所不能接受的,他们认为没有证据也有天理。
5. 没有证据证明的事实不存在,和哲学认识论的事实不存在不同,哲学家是生活在天空中的一群人。
6. 为了大家以后在哈佛、耶鲁课堂有话说,我们来讲讲人权。
7. 过去官员教育孩子:你看奸臣,尽管奸,但生活得多快乐。
8. 检察院说:“我哪是控方,我是法官之上的法官。”律师说:“哦,你是二法官”。
9. 被宣告死亡,他其实没有死,只是在遥远的地方远远看着这一切。
10. 通常把其他两个法官称为“陪审法官”,一直埋头看卷,偶尔抬起头做审判状。
11. 大老虎进去了,亲友分三派:母亲兄弟姐妹、原配、其他配。
12. 律师做了最难的两件事:把自己的思想塞在别人脑子里,把别人的钱掏到自己兜里。我最多做第一件,毕竟还有考试约束你们。
13. 你看见辩护律师的脸上就是一个字,难。
14. 律师在场时给被告人一个温暖的眼神,增强了他反侦查的勇气。
15. 律师作有罪辩护,被告人站起来说:“你无耻!”
16. 法官开着开着庭突然觉得无趣了,罢庭。
17. 辩护最为悲惨的局面是,律师和被告人发生了冲突、同室操戈,公诉人袖手旁观、笑脸观看。
18. 律师的选择是我来画地图,你来选路线。
19. 呼格吉勒图不停地拉着工友去厕所看尸体,上帝让谁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20. 曾经沧海难为水,当初高高在上,一旦沦为阶下囚就受不了。
21. 我们像维也纳森林的圆舞曲一样,先从宏观上看这个问题。
22. 行政法也讲过程?到这以刑诉老师说的为准。
23. 询问同步录像到了法庭上就成了片花。
24. 律师应该把法官当作统战对象,一起加入保障人权的队伍。
25. 德国普遍废除死刑,我问德国律师如果被杀的是你家人怎么办,他说我会祈求上帝原谅他;我又问,你们当初为什么发动战争?他说:“为上帝而战”。
26. 北京的交通严重影响了公正审判。
27. 德国法官眼里充满了日耳曼民族的狂傲、傲慢。
28. 他在电话里说:“陈老师,救我!”
29. 美国判刑可以判3600年,是朴素的刑法正义观。
30. 适用简易程序的被告人可以反悔,法院应当无条件恢复普通程序,但是可以想见法官心中憋着一股气。
31. 我国的特点是被告人不随案移送。
中国两部法律实施得最差,宪法、刑诉法;中国两部法律实施得最好,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2. 中国法院的法官有想当检察官的情结。
3. 立法过程就是利益的博弈。现在的问题在于,在斗争和博弈中,立法变得越来越抽象,以便于未来的司法解释耍阴谋。
4. 看守所、监狱的亚文化现象,未成年人在里面学习犯罪技能和学习数学一样快。
5. 我们还在过着专政时期的旧时光,改革开放的春风没有吹进看守所,完全是以对付敌人的方式来对待涉嫌犯罪的人。同学们,改造中国看守所、打它一个底朝天,这是你们未来的使命,那里是国家最为黑暗、保守、落后的地方。
6. 记者这个职业没有受过程序正义的训练,想偏向谁就报道谁。舆论是论坛而不是武器。
7. 中国面临最大宪法难题:两个司法机关互相对抗,这是非常壮观的景象。
8. 审完不判,难道不是向社会进行招标吗?
9. 世界上最悲惨的人是中国的被告人、美国的被害人。
10. 同样是死,要选择死法。千万不能落在犯罪分子手里,要死就死在飞机上,否则基本没有赔偿。
11. 中国宪法目前是一个死火山,是一个无法被激活的法律,效力不如党章,违反没有后果。
12. 中国有两部法律实施得最差,宪法、刑诉法;中国有两部法律实施得最好,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13. 死磕派律师把自己打扮成跟法庭对抗的勇士,但是却忽略了客户的利益。
14. 我们说要控制审讯时间,公安部一个博士跳了起来,说我们打麻将都打三天三夜呢!打麻将充满激情。
15.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中国公安可以进。
16. 被告人最后陈述在实践中得不到贯彻,几乎变成了最后的忏悔。
17. 法院多么希望起诉书一字不变地成为判决书。
18. 杀人如山倒,平反如抽丝。
我大学成绩没下过 90,只有刑诉法 85,我也是优等生出身。
11. 你听陈老师的课,现在开始要有点承受力了。
20. 本科生写什么论文?还写8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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