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务院发布年度信息公开要点 国企首次纳入公开范围
自2012年开始,国务院办公厅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府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安全生产、就业、信用等领域的有关信息,已主动向社会进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已成今日越来越迅猛的时代浪潮。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点击【阅读全文】查看全文),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有力抓手,对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评价。
小新注意到,《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做好国企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国资保值增值、改革重组、负责人职务变动及招聘等信息公开力度。国企首次纳入公开范围,成为小伙伴们关注的焦点:
第一财经日报说:当前处在国企改革的重要节点时期,《要点》将国企纳入公开范围,不仅贴近中央重大决议、政策,同时也是对国企改革等社会高度关注领域的回应。未来,“晒成绩”和第三方评估将成为常态机制。
中国经济网说:国企信息公开是一个亮点。国企信息公开是监督国企、推进国企管理创新的手段。
国家行政学院杨伟东教授说:国企信息公开有助于解决国企腐败问题,推进国企改革。
小新说: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2014年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听取了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并强调,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打造“阳光央企”,有效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作为打造“阳光国企”的重中之重,国企信息公开受到高度重视,一直在进行中。山西率先在全国推行国企信息公开。2014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办法共二十条,在山西省国资委监管的23户省属国有企业集团、省属金融类企业集团、省属文化事业类企业集团执行。
3月27日,山西国资委进一步召开专题研讨会,就山西省颁布下发《山西省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重要意义、积极作用以及如何在推行中进一步改进,从理论和实践上开展专题研讨,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日前,山东省国资委、省财政厅日前发布《山东省省管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对省管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进行界定。重大信息公开包括企业财务预算,年度、中期、季度财务信息,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及境外投资情况、大额资金的调动及使用情况等“三重一大”有关事项,履行社会责任以及其他可能对出资人、企业和职工利益产生较大影响及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暂行规定》还要求企业领导人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维修情况或车辆补贴发放情况;通讯、业务招待、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费用的支出等也要实行信息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或科研的需要,依法向企业书面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可通过省国资委网站、本企业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等公众媒体公开。
国企改革在路上,阳光国企大家建,信息公开是关键!推行国有企业重大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必要措施,是回应社会关切、打造阳光国企的现实选择,更是促进国企改革发展的有效途径。公开国有企业重大信息,提升国有企业透明度和公信度,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让我们一起参与国资监督与管理 ,一起关注国企改革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