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习近平:国企改革要做到“三个有利于”

2015-07-25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国资小新



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吉林长春考察调研国企时表示,“我们要向全社会发出明确信息:搞好经济、搞好企业、搞好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国之重器,改革成败关乎经济全局、民众利益,一直以来受到各界的高度关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什么,路径何在,改革成败的标准又在何处?


明确国企地位:市场主体地位不动摇


习近平在2014年8月18日召开的中央深改组第四次会议明确指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


习近平总书记7月17日在吉林省长春市考察调研。两个考察点“长客股份”和“长春一东”有个共同之处——国有企业。


7月,习近平在吉林调研时强调,“国有企业是推进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7月17日,习近平在长春召开部分省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时再次明确,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企业治理模式和经营机制,真正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市场竞争力、发展引领力。


指明改革方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


习近平在吉林考察指出,对国有企业要有制度自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沿着符合国情的道路去改,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也要避免市场的盲目性,推动国有企业不断提高效益和效率,提高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游刃有余”。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认为,这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对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认为,国企改革思路已经非常明确了,特别是目前的情况下,发展实体经济是下半年国内经济发展重头戏,而国企又是实体经济重要载体,中国将不失时机地揭开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大幕。随着方案的出台,国企改革的目标、步骤、方向、重点都将明朗化,国企改革将进一步加速。


提出改革路径:加强党的领导 创新驱动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2015年7月5日中央深改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体现和加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而《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也对国企改革提出了更为明确的严格要求和规范。专家表示,两份文件获审议通过,为下一步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做出保障性安排,将有利于保障国企国资改革顺利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同企业干部职工围坐一起进行座谈。


习近平在企业考察时还指出,创新是企业的动力之源,质量是企业的立身之本,管理是企业的生存之基,必须抓好创新、质量、管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掌握主动。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推动发展的着力点更多放在创新上,发挥创新对拉动发展的乘数效应。专家表示,要想让尽可能多的国企“芝麻开花节节高”,就要敢打市场牌、敢打改革牌、敢打创新牌,让国有企业的创新动力、创新活力、创新实力竞相迸发出来。


确定价值判断:“三个有利于”


日前,对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习近平提出三个“有利于”,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习近平就国企改革提出的这一重要论断,为国企改革确立了价值判断标准,具有鲜明的改革指向性和现实针对性,引起高度关注。



《人民日报》日前刊文指出,在国企改革从若干子方案全面深化至顶层总体设计的关键时刻,这“三个有利于”拨清了迷雾、校准了方位,更从战略高度回答了“为谁而改”——国有企业,是推进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


应当说,这一重大判断内涵丰富,价值深远,是未来推进国企改革、做大做强做优国企的根本指导。分析认为,“三个有利于”使改革者既有方向可依,又有路径可循,同时还能在发现问题后及时对照解决问题。深刻把握了“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国企改革就不会出大问题,反而更有灵活性和自主性。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