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企改革│河北省国资委公开征集外部董事人才库
外部董事是由公司控股股东依法提名推荐,由任职公司或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董事。在国有独资公司中推行外部董事制度,是深化国企改革、规范董事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国有企业董事会内部制衡、提高决策质量意义重大。
河北省国资委负责为监管的省属国有独资公司选聘外部董事。外部董事实行任期制,聘期为1-3年。任职期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河北省国资委《关于推行外部董事制度企业外部董事管理评价办法(试行)》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享受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
河北省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是为省属国有独资公司提供外部董事聘用人选的主要来源。省国资委根据企业外部董事配备需要,从外部董事人才库中遴选合适人员,经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后聘任为外部董事。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更新充实外部董事人才库,河北省国资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外部董事人才库入库人选。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国有产权代表意识,能够忠实地维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诚信勤勉,团结协作,廉洁从业,职业信誉好;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4、具有战略管理、资本运营、风险防控、人力资源、法律、财务审计等某一方面的专长,并取得突出工作业绩;
5、具有较强的判断决策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6、一般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7、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8、符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公务回避有关规定;
9、《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人选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所在单位或中介机构推荐的方式向河北省国资委外部董事专业资格认定委员会办公室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2、资格审查。由河北省国资委外部董事专业资格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主要核实报名人员有关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3、人选评审。由河北省国资委外部董事专业资格认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专业资格认定和评审,经过资格认定和评审的人选录入“河北省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
1、《河北省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一式三份(贴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或管理任职资格证书,或国际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专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文字材料(使用汉字打印,3000字以内)。
6、由推荐单位或机构在《河北省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相应位置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签字)。
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靠,确定聘用时将对有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核实。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25日。
2、报名方式:报名可以采取邮寄材料或现场报名方式。
邮寄材料的,请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45号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邮政编码:050019。其中,第1、5、6项材料须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电子信箱:zss@hbsa.gov.cn。
现场报名的,请于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石家庄市裕华东路45号1811室)报送材料。
《河北省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和《关于推行外部董事制度企业外部董事管理评价办法(试行)》可从省国资委网站(http://www.hbsa.gov.cn)下载。
联系人:赵森山 李明达
联系电话:(0311)87901683、87800149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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