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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则西事件,资本之恶

2016-05-04 庄丹丹 书女 小帅 法律读库

 按语:法律读库推出三篇原创作者的文章,供批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专业大学生魏则西,因患滑膜肉瘤,通过百度搜索找到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该医院有关人员称,改医院的“生物免疫疗法”是与美国相关机构合作,有效率达到百分之八九十,可保20年没问题,但巨额医疗费用过后,魏则西病情未见好转,于今年4月12日去逝。


谁给了魏则西最后一“刀

作者庄丹丹律师,来源于公号:白露枫丹。


绝症猛于虎,毋庸置疑,肿瘤绝症是杀死魏则西的直接原因,然而在这其中,谁又在将虚假描绘为真实,谁又在趁机牟利,谁又充当了帮凶的角色?于是,愤怒的人们将板子噼里啪啦,直接打向百度竞价排名的恶。


毫无疑问,从因果关系上来看,竞价排名的方式为虚假宣传制造了条件,但这并非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我非常赞同新浪一篇文章的观点,如果把问题全部归结于竞价排名,这实际是和早期工人运动砸机器一样,是偏颇的,可能还掩盖了问题的真相。


其实,关于竞价排名,并非百度一家专利,最早是由Google发明,也是Google的主要收入来源。可以说,广告和竞价排名是所有搜索引擎盈利的方式。这就好比看电视,电视台播放节目是免费的,其盈利方式是靠插播广告以及某个节目的广告赞助费获取利润,后者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竞价优势。那么,为什么这种武警医院“肿瘤生物免疫疗法”的神广告不会出现在《非诚勿扰》、《我是歌手》、《奔跑吧兄弟》这样的电视节目中呢?答案很简单,一是心里发虚没底气;二是这类节目影响大,监管相对较严。


来看看Google曾经在违禁药事件上吃的大亏。Google内部有一个对非法药物广告的屏蔽系统,如果系统屏蔽了这个广告,那么依照法律,Google应该停止它。但是总有人想办法绕过这个屏蔽系统,哪怕知道一些骗子是在为禁药打广告。于是,一名叫惠特克的医药骗子,充当FBI的卧底,建立了一个非法销售荷尔蒙和类固醇的网站。 


 果然,这个网站被Google自动屏蔽系统屏蔽掉,Google停止了这个非法网站的全部广告。但是,惠特克经过三次对网站的伪装,终于成功通过了Google的审查系统。而通过审查后,惠特克又把网站变回当初那个招摇过市卖禁药的网站。因为Google当时的屏蔽系统存在漏洞,审查一旦通过就不再追究。结果,这个网站竟然大摇大摆的在Google眼皮底下做起了贩卖禁药的广告,Google对此却睁一眼闭一眼。


最终,Google被美国司法部门起诉,罚款5亿美元。吃了这次大亏后,Google痛定思痛,不好挣的钱,不如不挣,于是直接采取把大部分可疑医药广告删除过滤。


现在要在Google投放药品广告,需要获得美国食品与药品监管局(FDA)以及美国药房理事会(NABP)的认证,这意味着只有政府审批的正规网上药店,政府批准的正规药品与治疗,才能在谷歌美国网站投放药品类搜索广告。


除了Google,Facebook因监听私人通信在2014年被诉讼,亚马逊因贩卖氰化物在2015年被诉讼。可以说,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型商业模式,在探索的道路上都可能会发生违法行为,让其自我纠错,或良心发现很难办到。毕竟,企业的第一目的是赚钱,道德从来不是约束企业的砝码,我们更需要的是法律的监管。然而,法律监管形同虚设,才是魏则西事件的根本原因。


谈到这里,我想起一个真实的笑话,一个外国友人在新加坡上飞机前,嚼了一块香口胶,直到中国,下了飞机,他才终于敢坦然地吐在地上......。

   
关于法律监管,在医疗广告投放领域,立法并非白板,已有《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得非常明确,其中规定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二)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四)淫秽、迷信、荒诞的;

(五)贬低他人的;

(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七)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同时,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三)医疗广告成品样件。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

    

另外,该办法还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发布医疗广告,应当由其广告审查员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实广告内容。

显然,武警二院的广告并不符合医疗广告投放的要求,但却绕过监管部门,堂而皇之地登上百度榜首,使不明真相的病患者趋之若鹜。

魏则西之死,最直接的责任主体在于武警医院,如果没有部队医院这块招牌,单凭百度推广,不会让人信服。而有了部队医院的招牌,不百度的患者也仍然来此看病。百度推广为此次虚假宣传创造了条件,但非问题的根源,各种乱象丛生,鱼龙混杂,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法律监管的缺失,让道德的恶有了生存的土壤。

“企业不作恶不是底线,承担责任才是底线”固然重要,最核心最关键的是,医疗监管部门确实依法履行责任,把法律从纸面导入我们的生活。

期望魏则西的悲剧不再重演。




当资本决定知识,人人都是魏则西

来源于公号:人生何必复杂。作者书女。


被魏则西案件刷屏了。


说实在的,之前对于莆田系,百度搜索,竞价排名都是了解个皮毛。自己并没有什么发言权,看了很多观点,逐渐清晰。


有人吐槽李老板黑心,赚的钱是人的血汗,把所有的悲伤与怨愤直指百度。


有人开展大数据分析,把莆田系老板涉及的所有医院名单给公布了出来。法律界同仁也是操碎了心,如何追责,板子该打在谁的身上。说的都很好。但我问一句:魏则西为什么会去武警二医院?


你觉得问题很简单吧,谁不是有事问度娘……是,有事问度娘成为了我们的习惯。以前获取知识我们通过书本,通过老师。现在我们又多了一个途径,集高效强大效率为一身工具,它叫互联网。除了魏则西,我们谁不在使用互联网去获取知识。


去哪旅行,要查攻略。孩子的尿不湿那哪种干爽,网上有各种比较。甚至之前还可以在网上找到制作青霉素,原子弹的方法。你要找的一切,互联网都有。至于医疗服务信息,你随便搜索,就有几十上百万的信息弹出。

 

互联网时代给予我们每个人极大方便,让我们获取知识,购买服务,选择生活方式。我们生病了,对网路产生一种无法脱离的依赖,且无药可医。就在此时,你有没有发现。一种隐秘而强大的力量,渐渐将互联网改造成他们想要给我们看到样子。
 

我隐隐觉得,我们未来的社会,"什么是知识",也会被资本把持。你有没有想过,当你活在一个你能知道什么,什么时候知道,知道到什么程度,都由资本决定时候,世界会变成怎样?


我不敢想。


魏则西事件将不在成为个案,他将随时发生在你身边。可能是你的朋友、亲人,甚至是你自己。互联网是一个好东西,他创造了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融合。其伟大毋庸置疑,他让我们的生活与文明向一个无比高阶的阶段进步。但互联网发展也像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他的力量有多大,破坏力也一样成正比。

 

除了追责,除了清除所谓互联网推广与民营医疗的产业链关系外,值得我们管理者注意的是,当互联网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时,我们的管理是否已被科技发展的速度甩出几条街。我们衣食住行,吃喝拉撒都与其息息相关之时,警惕资本驾驭知识带来的梦魇。知识就是知识,一旦被人包装设计成预先的样子。活在黑客帝国一样的时代,也许不会是一个科幻电影的情节。
 

就像克隆人是否合法,互联网时代网络发展绝非单纯的科技问题,而是一个伦理和法律问题,需要我们去思考与探索。资本未必驾驭知识,只是大多时候人们迷信权威,若有足够智慧看破或有智慧者道破,结局大可不同。只是人人自危,不予质疑与深究罢了。

 

我们都是社会的一份子,没有人会成为一座孤岛。我们需要思索和探寻。让互联网为我们所用,而非成为它的奴隶、更不能让未来世界,知识被资本所驾驭。这不是痛骂一个互联网老板,扒皮几家民营黑心医院就能解决的事件。还好这个事情已经引起了关注,否则我们很难想象与百度打官司有多难。


希望魏则西家人能得到妥善的处理,更希望他成为一个互联网网发展的big事件,引发社会对这个行业高速发展中出现的现实问题提出解决之道。我们需要去想想,那些竞价排名后面问题,那些我们打开百度看到信息真实如何保障问题。

 

知识就是知识,不能被掌控,也不该被掌控。




魏则西事件:拿起广告法,一起来找茬

来源于公号:旮旯儿码字铺,作者钱小帅。

 
抛开谈武警京总队第二医院和百度责任分担,反正是跟广告有关。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我们也能看到,新广告法落实确实不到位,就以医疗广告来说,,魏则西事件的医疗广告存在大量违法行为。监督部门应该尽早联合执法进行严厉整治。


大家一起来找找,是否还存在类似的广告?

 

 一是关于明星代言的问题:

【法律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违法版本】“挖掘机学校哪家强,中国山东找蓝翔,近百台世界各地先进设备供学员实习,试学一月不收任何费用,山东蓝翔高级技工学校。”

【呱唧一下】法律规定没有上过蓝翔技学的童鞋不能代言改校广告。该校董事长似乎可以代言:打架斗殴哪里强,中国山东找蓝翔。


【违法版本】罗志祥当年也曾以七位数的代言价码,代言过屈臣氏的蕾妮雅卫生巾。

【呱唧一下】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女士可以代言卫生巾广告,理由是:谁用谁知道! 罗志祥,你不会真用过吧?


二是关于童星做广告的问题:

【法律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违法版本】复读机就是童星广告:“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学习了”!

【呱唧一下】多年前那个甜美的“点读机”女孩,如今已变成了大姑娘,用了这么年的复读机,据说高考英语不及格(42分),差到无法想象!


三是关于广告使用数据的问题:

【法律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违法版本】出现了“去菌率99%”、“一节更比六节强”、“一晚只需一度电”等。

【呱唧一下】广告中使用的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并标明出处。同时,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也应当明确标示。


四是关于药品、保健品代言问题:

【法律规定】新法明确禁止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和保健食品广告利用代言人做推荐、证明。

【违法版本】真人代人药品、食品,别看广告,看什么,看疗效啊;感叹号,治感冒,刚刚的。

【呱唧一下】以后谁要是再代言这类广告,就真该吃吃药了!


 五是关于各类广告投放载体的问题:

【法律规定】不得在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做广告。

【违法版本】利用交通指示牌背面有房地产、银行、电信等广告。

【呱唧一下】交通指示牌做商业广告都属于违法行为,但长期以来在一些城市却屡见媒体曝光,有的拆了,有的依然高挂,不知道有没有人管?



【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

【违法版本】“代开增值税发票”、“代金券”、“房产宣传单”小卡片。

【呱唧一下】散发小广告,要经过车主的同意,否则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警告、罚款、甚至是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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