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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口夺食,难于登天

2017-02-05 贝壳 法律读库


作者 | 贝壳

来源 | “贝壳里的小王子”微信公众号(ID:beikelidexiaowangzi)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专长,有自己擅长的领域,说到自己熟悉的领域没准可以滔滔不绝三天三夜。每个人也有自己的短板,有自己的局限性,不亲历难以了解全部真相,不懂行不易妄下断言。

宁波老虎吃人事件已经过去近一个礼拜,各种声音各种讨论仍然不绝于耳。私以为,这是非常好的现象,民风开放、思想活跃,其中不乏真知灼见。

站在家属的立场,人命大过天。

站在园方的立场,谁逼你翻墙。

在学法律的人看来,细节还没查清,证据尚未公开,定论言之尚早。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1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可是出于严谨考虑,其中过错如何分比,如何赔偿,应以最终调查结果、最终呈堂证据、最终适用法律为准。


一代名媛阮玲玉自杀后,鲁迅曾发文“论人言可畏”。

那要是在互联网通讯如此发达,人人都是移动媒体,人人都能隔屏吐槽的今天,恐怕阮影后的日子只会更加难过,好比落入虎口的羔羊,见招拆招才能得以生存。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有些恶言伤了人是没有回头路的,有时候眼睛看到的并不一定的真相。

Ⅲ 


法律从来不以惩罚为目的,他更像是严父,给迷途的人知错悔改的机会。

老虎事件中,第一波的评论多带感情带立场转述事发经过,第二波的评论多趋于理性赞同守规矩之重要,第三波的评论有人开始喷泛滥的同情心。

怎么说都有各自的道理。

我更感兴趣的不是该不该同情,而是最终的证据情况如何,适用法律如何,分析论证如何。

法律,从不讨好任何人。

人之感性与法之理性,并非相悖。

有句话,法理不外乎人情。我也是一个非常感性的人,看到民警牺牲的消息会浑身发抖,看到苦难的故事会簌簌落泪,可是生活的感性和工作的理性不能混为一谈。

每个人都有说话的权利,每件事都有其双面性。

我也知微弱的小文犹如萤火虫的微光,犹如不自量力的挡车螳螂,可是梦想总是要有的,步子总是要迈的,声音总是要有人发出来的。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在评论一个事件时,也要拒绝“上帝视角”,拒绝司法“被绑架”。

本文首发于“贝壳里的小王子”。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

◎ 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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