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司法改革:我们要铭记为什么出发

2017-07-11 金磊 法律读库

2017年7月10日,爽爽的贵阳,迎来了党的十九大之前最后一次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看来,这注定是一场壮阔恢弘而又影响深远的改革,也是一场只许成功、不容有失的改革。

2017年,作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历史坐标上,一定会被镌刻铭记。


不是因为离撞线已近在咫尺,司法体制改革脚步仍待向前,远未至终场。欣喜,全是因为一连串令人鼓舞的数字。


目前,党的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的129项司改任务中,118项已出台改革意见,11项正深入研究制定方案。在总编制未增加的情况下,全国基层法院检察院85%以上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以上,人均办案数量增长20%以上。


“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给予的评价。


司法体制改革当然难免会涉及利益格局的调整,也必然会动一些人的“奶酪”。


都说触及利益比触及灵魂更难。面对身份、待遇等很多利益的“重新洗牌”,身处洪流中失意的司法人员能不计得失,坚决拥护支持改革,也成为司法体制改革攻坚克难征程中,容易被忽视,但不应被埋没的音符和注脚。

这是一场不陷于法律移植,而转向本土经验总结的改革。

从清末修律到民国的六法全书,很多法律的概念、规则,要么来源于法德,要么取道日本。甚至是新中国建立后的法律,也深受苏联之影响。我们的法律规则中,很多都是舶来品。


这一次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遵循司法规律”,“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要求,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我们的脚步笃定,改变了曾经一路向西的面向。实践证明,这次遵循司法规律而不忘从国情出发的司改之路,走的很自信。

这是一次和现代科技深度融合而受益良多的改革。

大数据、人工智能、语音识别,在这次司法体制改革中被广泛应用。打破数据壁垒,在公检法之间搭建数据的共享平台,用大数据提高办案质效,用人工智能为法官检察官提供智能辅助。


制度优势和技术优势的融合,迸发出前所未有的可贵力量。新技术的运用很好地提升了办案质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当然,这还是一次最终将提高人民福祉的司法体制改革。

这个目标很纯粹。


司法重要的价值追求,不仅是要让人信服,也要尽可能的给人幸福。


司法的温度,是要让每一个身处其中的都能感到安全、公平和愉悦。


信服可以理解为是信任和服气,是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的问题,来源于公正。幸福全是因为有安全感、获得感和愉悦感,是司法的质量和效率所能实现的。


所有的这一切,都离不开司法队伍素质和能力的提升。而此次司法体制改革,就是要实现司法机关的专业化、职业化和精英化。


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要统筹推进公安改革、国家安全机关改革、司法行政改革,要提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能力。


司法体制改革轰轰烈烈,也要把落脚点放到提升为人民服务的能力上来。


因为,不管走多远,我们也不会忘了为什么要出发。


作者金磊,法律读库主笔。发自贵阳。本文代表“法律读库”立场。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