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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视频来袭】经由大数据、人工智能迈向智慧检务

2017-07-12 法律读库 法律读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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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万物互联、人工智能的激越时代,这是唯改革创新者胜的伟大时代。

现代科技正日益成为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大战略、大引擎,推动政法工作跨越式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指出,“‘天网’产生海量数据,对海量数据具有超级算力的‘天算’和具有超级智能控制的‘天智’,将使得未来世界更可知、更可测。这为我们提高政法工作前瞻性、预见性,实现更人性化的管理和更精确化的治理,提供了无限可能。”“人工智能、深度学习将成为引领科技创新的下一个风向标。”

曹建明检察长也多次强调,“大数据时代,信息科技应用的广度和深度,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的综合实力和工作水平。”“加快人工智能在检察重点领域的深度开发和应用”。

借助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全国检察机关正着力打造智慧检务新模式。

2009年苏州会议确定了“四统一”(包括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顶层设计,自此之后,检察信息化突飞猛进。自2013年以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电子卷宗系统陆续部署上线运行,覆盖全国四级检察机关,横到边、纵到底的全国统一司法办案平台逐渐定型。在中央政法各部门中“换道超车”,勇领信息技术潮流之先。

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电子检务工程(中央本级)初设报告和投资概算,以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工作会议为标志,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基础和核心,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吹响了全面推进的冲锋号。

2016-2017年,覆盖全部检察工作的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六大平台”研发完成并陆续上线运行。

检察专线网、检察工作网、互联网,彼此呼应,共同编织成一张功能强大、特色鲜明、平滑运行的检察网络。

这张“天网”是海量检察大数据的最重要来源,采集检察内生数据,共享和交换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的数据,爬取互联网数据,每天TB级的海量数据,源源不断地汇入检察机关的机房服务器,成为检察大数据应用的源泉,也成为检察改革的“发动机”。

为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大数据应用水平,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高检院充分利用科技信息手段破解改革难题,于2017年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了自部署以来的最大一次升级,涉及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及运行机制、明确权力清单等多方面内容。升级后的系统,支持建立固定或临时检察官、将司法责任制和新办案机制有机融入,以软件的硬约束助推改革要求全面落地。

统计子系统的研发应用,标志着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案、管理、统计“三位一体”的全面实现,对推动检察大数据实践发展,促进智慧检务,深入推进司法改革、规范司法行为有重要意义。

为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同打造“两微一端”和检察网阵,打造立体便捷的网络服务平台,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认知和认同。目前,全国四级检察院实现了“两微一端”全覆盖,新媒体总数达1.3万余个,发布信息770余万条,总粉丝数达1.1亿人。同时,2017年4月,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微信版上线运行,主动推送案件程序信息,公众可随时随地通过微信查询。

上海市检察机关以12309检察服务平台为中心,创建全市三级院联动、“一门式”受理、统一分流办理的工作模式,简化流程,提升效能。公众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可向上海任何一家检察院举报或查询信息,进行律师预约、法律咨询等。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本才:


尽管检察信息化成绩斐然,但与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相比,仍存在差距。如何借助科技创新破解当前司法领域存在的难点、痛点,成为当务之急。为此,2015年7月,曹建明检察长在“互联网+检察工作”座谈会首次提出“智慧检务”概念,要求“努力把电子检务工程建成‘智慧检务工程’。


作为打造智慧检务的一项重要技术,云计算的应用彻底打破了信息存储局限,司法信息得以实时共享。尤其是针对“案多人少”问题,高检院积极推动“云计算+检察工作”的新网络模式,打造科技强检新引擎。其中,电子数据云平台实现了高检院技术信息中心与各地检察机关电子证据实验室的互联互通,具备了证据资源积累、鉴定设备共享、远程互帮协助等功能。目前,已接入1025家单位,汇聚近100亿条数据,支持解析百余个门类的数据。未来,电子数据云平台将通过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为司法办案提供智能支持。

“大数据+检察工作”的应用为打造智慧检务、提升智慧办案提供了极大助力。高检院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建成国家检察数据中心,实现对同类或相近案件的智能分析、提醒与预测,筑牢“数据铁笼”。通过网上办案“全程留痕”、案件智能评查、智能纠错,配合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建设,有效杜绝冤假错案。

各地检察机关同样在积极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立方”辅助决策系统,以海量数据,多维展现检务情况,以便检察机关严格规范执法。

2017年7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刑事公诉出庭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实现了出庭信息采集发布、出庭观摩预约、出庭情况网上点评、出庭问题和经验汇总等功能,成为北京检察机关进行出庭经验分享和出庭能力培训的基础平台。以时间换经验、以体力换知识,提升公诉人的出庭能力。

浙江检察机关联手阿里巴巴共建“检务云”,建成“浙检云图”“浙检云视”“浙检云政”“浙检云侦”平台,可实现数据分析结果的随需查询、分析、展现和分布,通过业务全貌、重点评查、辅助决策和智能预判等可视化功能,提升对重点检察工作的分析决策和趋势预判能力。

山东检察机关利用远程智能庭审指挥监督系统,由后方“智囊团”为公诉人庭审“出谋划策”,提升重大案件公诉质量。同时,创设“检度”智能检索平台,根据图片、视频、典型案例等不同来源,自动分类检索信息,并通过热度、相似度等关联信息,实现案件信息快速检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鹏飞



2016年《“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形成全新顶层设计蓝本。2017年《检察大数据行动指南》细化部署,检察机关首批人工智能“1101试点”工程正式启动。以问题为导向,高检院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筑就智慧检务“四梁八柱”的全新架构。



曹建明检察长明确指出,“智能语音系统是检察机关积极顺应信息化时代发展趋势,建设智慧检务,提升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手段。”目前,高检院正加强与科大讯飞等公司的战略合作,重点推动维汉互译等智能语音技术的应用。


面对新疆等地反恐的严峻形势,高检院紧贴民族地区检察工作双语翻译需要,积极推进维汉等双语互译智能语音系统的应用,以机器代替人力,缓解边疆双语办案人才的短缺压力,促进新疆“双语”诉讼工作顺利开展。


维汉双语互译智能语音系统在新疆已转写100多万字,共产生7G数据,实现了审查报告、判决录入、侦查笔录等工作的即时翻译,有效节约沟通成本,提高办案效能,为推动新疆检察工作实现新跨越,维护国家稳定、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


讯问/询问智能语音系统的应用,解放了办案人员的“双手”与大脑。检察人员只需佩戴专门的耳麦,口述便能实现本地或远程提审笔录的数字化转写。目前,已在安徽、杭州、北京等地试点应用数千次,尤其是在简易速裁类案件中,智能语音识别转写准确率在85%左右,讯问/询问质量提升。


智能语音会议系统广泛应用于检委会、检察长办公会等场合,微调后便能快速生成电子版的会议记录。在高检院检委会会议系统试点应用中,识别率达75%-85%,取得了良好效果。


除智能语音系统的应用,杭州市检察机关上线运行的“智慧公诉”辅助系统,开启了人工智能+大数据的新篇章。他们通过远程提审、庭审系统缩短了提审、开庭时间;借助智能语音识别系统提升提审笔录等法律文书及会议记录录入效率;运用法律文书智能校对系统,实现智能纠错、自动排版等功能;利用公诉案件智能辅助系统,实现案件信息的有效提取,为量刑研判、文书编写等工作提供了极大便利,并能确保办案全程留痕。


江苏省检察机关在案管前台使用可直接对话的案管机器人,充当服务员、统计员、分析员,全天候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智能司法服务。



贵州省检察机关的大数据司法办案智能辅助系统实现了对案件事实与证据认定的风险预警和监督纠正等功能,能够更加精准对案件定性。通过绘制“犯罪构成知识”图谱,多维度分析刑法、刑诉法中规定的行为、事项和情节。


检察人员可通过该系统自动抓取犯罪嫌疑人信息、犯罪事实、证据材料等基础信息,并按照系统内的审查指引,逐一审核相关证据,确保证据充分、真实。一旦案件不符合证据审查指引的要求,会自动退回上一环节,以此解决过去“起点错、跟着错、错到底”的问题。目前,贵州全省100个检察院上线运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四个罪名智能办案辅助模型。


智慧检务的推进离不开智慧支撑和科技创新。


 


高检院正加大科研力度,推动国家检察大数据中心建设;与中国人民大学、航天科工集团、科大讯飞公司等合作,建成开放式智慧检务创新研究院和一批重点领域联合实验室,为智慧检务积蓄后劲。


蓝图已然绘就,奋斗正当其时。未来,检察机关必将继续深化科技强检战略,实现智慧检务4.0“四梁八柱”的大跨越;加快推进“1101”试点工程,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在侦监、公诉、执检、未检、民行、控申、案管等各项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最终迈向智慧检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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