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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十九大”了,你当真没歧视女律师?

2017-10-21 张晓雨 法律读库

“十九大”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斗是万物之父。而我们有理由相信,会有更多优秀女律师成长为律界斗士,为实现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律师就律师呗,干嘛非标示是女律师,别有用心?你当真没歧视女律师?


今天一位准客户跟我说,张律师你既懂投资又了解公司管理,其实挺适合做我们集团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但是集团决策层还是决定聘请一位男律师.......这样的拒绝理由也算奇葩了吧?!也许委托人因为别的不便言表的理由,但是给出这样一个理由也折射出委托人选择律师时没有浮出水面的区别对待,乃至性别歧视。

  

平时,也经常碰到朋友让我帮忙介绍刑事案件男律师的情况,为什么一定要男律师?我偶尔会问这样的问题,答案自然是五花八门,比如:刑事案件要与检方和警方交手,男律师更有力量更可依靠;对方当事人有黑社会背景,女律师恐怕应付不来;女律师镇不住场面……理由不一而足,但是都隐隐包含着不与言说的区别对待和性别歧视。


思维敏捷、舌利如刃、浑身上下透露着“不好惹”,那些“理性”得让人侧目的律政俏佳人是现实中的女律师?不,她们只负责出现在电影里。回望1912年9月,北京曾施行的《律师暂行章程》中规定,充任律师者,必须为“中华民国人民,满二十岁以上之男子”。在百余年前的中国,律师身份初获合法化的同时,也被贴上了男性专属职业的标签。当时律界的性别歧视就是这样明文昭告天下的。


现如今,我们生活在百年盛世时代,男女平权是宪法赋予不可撼动的,女律师面临的已不再是一百多年前的赤裸裸的性别歧视,而是“隐蔽的性别歧视”。你看不见它,摸不着它,但尴尬的是女律师被歧视这样的障碍却真实存在着,并且一时难以打破。


女律师们是呼风唤雨的存在?诸位勿被影视作品洗脑,确实有少数优秀女律师的曝光率有越来越高的走向,但是女律师们真的无限风光?现实中的大部分女律师是不是也过得不错?在中国的北上广深这样的一线城市,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团队最被看重,女律师被歧视的情况也最轻,而二三线城市,人脉、交际的重要性更加显著,相较于男性律师,女性律师在交际应酬中通常也容易显得尴尬,倘若在不够开放、有些闭塞的县级小城市女律师很难得到公平的发展机会,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从决定成为律师开始,女性就注定步履维艰。“中国第一考”的司法考试只有十分之一多一点的通关率,而通关后一部分女性又选择做了企业或其他机构的法务人员,最后女律师只占总律师数的三成左右。从职位上,女律师要坐到合伙人的位置,过关斩将亦并不容易。从收入上看,女律师的收入始终“稳定”在男律师收入的80%左右,总的说来女律师的从业人数、职位和平均收入都不及男律师。


以我的经历和视角来看,女性在律政业的歧视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从入行时就已经感受到,无论是当事人还是传统律所的主任,对于女性律师都是存在歧视的。他们普遍认为,女性由于承担更重的家庭责任,尤其在生育子女之后不可能全身心投入到事业中,难以像男律师那样饱含激情,很难像男律师那样是成为合伙人的理想人选。


社会对律师的形象预设和特质期望通常是逻辑思维强、精明、干练、有控制力, 而这样的形象期望更偏向男性化,而这些社会普遍需求的特质又与女性的细腻、温柔的社会形象相左。另外,律师行业相对资历门槛较高,德高望重、人脉宽广的著名律师案源多、薪资高,相比男性律师,女性律师承担着更多家庭责任方面的社会期望,在事业上付出的同时,承担的机会成本也相对更多。


根据中国传统文化的构想和影响,女性特质被解读成是与男性之间温馨和持续的联系,是母爱的柔情,是对生育和家庭的天性,基于这种尴尬文化处境和难以打破的角色定位,如果要做到与男律师同样的事业高度,女律师意味着肩负的责任更多,而其承受的综合压力也更大。从工作到家庭,从智商到情商,都逃不过残酷的冲击与考验。


女性做律师无可避免地就要展现强硬,这明显不属于传统女性特质的一面。因此,女律师要么因为偏向理性干练,雷厉风行这种男性的特质,被评判为不近人情、斤斤计较、咄咄逼人,要么会因为展现了温和、柔软的一面,被评判为缺少大将风范,难以胜任大案要案的角色担当。女律师,即便凭借自己的能力在法律领域中表现出色,她仍要注意自己作为女性的外在形象;但是,一旦她精于妆扮,又会被质疑能力,被认为是凭借姿色得到案源等等指责。所以,女律师想要全方位展现力与美还真是一个平衡难题。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在律界欲实现男女分工等值,提高社会总体评价,权益得到最合理保障,都需要每一位业内女性和个体付出极大的自身努力。我个人倾向认为,适不适合做律师与性别并无显著关系,它与专业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个人性格等因素有关,女律师经常会被看成是女汉子,这不单单代表着孔武有力,而且代表着力量与坚强。现实中女律师生存不易,但并不表示女律师不行。纵观那些获得成功的女律师们,良好的综合实力才是最大制胜法宝。



 女性做律师有其独有的天然优势,温婉与同理心就是其中之一,在处理较为严重和棘手的法律问题的同时,可以兼顾委托人心理上的问题。女律师因为个性中有温和、善解人意的特点,使她们能更好地与当事人进行交流,也能帮助当事人解决情感问题。再有,女律师的谦让和柔情更适合团队合作,可以以柔克刚,将干戈化为玉帛。女律师还可以运用女性特有的细心,把握案件中的细节,女律师做事往往更细致,这让女律师在非诉领域和婚姻家庭领域都更得心应手。


不过不说律师,三千六百行又有哪一行的饭是容易吃的呢?本文从律界角度出发,力陈做女律师的处境,以及出现这些处境的原因,因为这些原因的确是真实存在无法忽视的。这里所想要表达的并不是抱怨和诉苦, 而是认清歧视的现实,突破自身的限制,最终达到个体与群体的共同进步。


女律师本身也意味着一种自律和荣誉,进入法律之门也意味着要立志远离平庸自我成长。女律师只有扬己之长,避己之短,创新思维,求真务实,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才能在强者如林的律师界展现自己的风采,发挥自己的才智,开创自己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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