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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命短了,她不是为了俺闺女”

2017-11-13 顾苗苗、五花马 法律读库

文 | 顾苗苗



“大家好!

今天是我歌子被害374天了。”


当地时间2017年11月11日,中国留学生江歌在日遇害374天,在日本东京池袋,江歌母亲江秋莲发起请愿签名活动,请求判决被告人陈世峰死刑。

活动后,江歌母亲在微博“感恩”一文中,感谢所有给她“感动、温暖、力量”的同胞们。


据称,江歌被害时,在遭到了殴打的同时,脖颈部被刺了整整10刀,刀刀致命。然而,凶器一直没有找到,杀人时没有目击证人,案发现场没有监控视频,这意味着案件可能欠缺关键物证和有罪直接证据。


被告人陈世峰的行为更像是精心设计:杀害江歌后快速离开现场,变装躲避侦查;被捕之后一直缄默,不承认罪行。即便现在他在警方证据下认罪,也极有可能当庭翻供。按照日本刑诉法规定,杀人案件无辩护人的,被告人可以申请“国选律师”,也就是免费法律援助。但是陈世峰现在的辩护律师是其聘请的辩护律师。这不禁使人猜测,在押的陈世峰本人对最终判决结果有所期待。


陈世峰涉嫌杀害江歌一案将于今年12月11日至15日在日本审判。由于是严重的刑事案件,根据日本刑诉法相关规定,这次审判很可能由九人组成的刑事审判陪审团审理。而审理中又会出现什么变数,都未可知。


因此,刑事案件每一份证据都休戚相关,每一位出庭作证的证人都无比关键。


而此时在国内,因为一系列采访视频的发布,和江歌同居一室的刘鑫,作为案件的重要证人,正在经历又一场网络谴责风暴。



狭窄的走廊尽头,就是在江歌生前在日本居住的房屋。


案发时,江歌在紧闭的房门外,被刘鑫前男友陈世峰一刀刀刺中。面对穷凶极恶的陈世峰,江歌唯一的逃路就是自己家,但是门却死死地关闭了。而房门内,是早一步进屋的刘鑫。


从江歌母亲的叙述中,我们可以窥得一部分卷宗中的信息:那天晚上,在罪恶的陈世峰刀下,江歌如何一次次悲戚的呼救,在生命的最后说“妈妈,对不起”“妈妈我想你”。


不知道临死前,江歌会有多么绝望。


江歌母亲一直难以释怀,救人的女儿怎么反被杀害了?刘鑫家人那句“她命短了,她不是为了俺闺女”击溃了这个可怜的母亲。



人,不应该因为别人的过错,承担不属于自己的后果。


女儿江歌不应该死,她的遇害甚至是——


这是为人母心理难以跨过的坎,如果对方不承认,她就一直过不去。


有人谴责刘鑫见死不救,更多人愤怒于她事后不作为。而不论是片面的帮助犯,不作为的事中帮助犯,在案件明晰之前,不能判断。如果刘鑫案发时属于紧急避险,那么因为阻却责任,刘也不承担刑事责任。


可以说,刘鑫在刑法上无责。在人身受危险时,个人的举止行为不能通过刑罚威胁加以影响,这当然是刑法本该拥有的意义。男友追来,寻求帮助,好友阻挡,门外捅刀,案发危急,你我皆非圣贤,都是血肉之躯,私心保护自己,何错之有?


但真正引发质疑的是之后发生的事情。回国后,刘鑫出于某种原因,一直不回复江歌妈妈的信息,直到网上铺天盖地的新闻影响到了她,她才觉得事情不妙,反而去责问江歌妈妈,说她散布不实消息,甚至威胁她如果再有新闻出现她就停止协助警察;


刘鑫在与江歌妈妈见面后,又接受了采访,她继续说自己在当时不知情,并且说自己“每天关在家里,(这样的状态)不知道能不能去日本作证”。


在凶手离开后,刘鑫对死者的漠视,对作证义务的逃避,随后对被害者一方的诋毁,在采访时和采访后对母亲缺乏安抚和尊重,已经令人出离愤怒了。



生命没有对价,付出生命的牺牲和保护同样没有对价。对于刘鑫,在第一阶段,在暴徒和死亡面前,无法苛责她的怯懦。但是之后,在逝去生命前,在彰显正义,惩治凶手前没有探讨的余地。


不过,当我把视频都看完,特别是当看完对刘鑫单独采访后,一个问题挥之不去——


刘鑫在害怕什么?


刘鑫被众人谴责之前,一直不愿意见江歌母亲,她说“不敢”,为什么没有胆量?是因为她害了江歌,羞愧惊恐不敢面对故人,不敢面对以往吗?在记者的采访中,她不断说出“不知道”。问“门外有没有人”,不知道,问“这个人是谁”,不知道。种种“不知道”背后,她又是什么心态呢?


她不愿面对前男友,因为害怕;不愿意见到江歌母亲,因为害怕。


怕!怕!怕!是因为“怕”才让她逃避现实,不承担责任吗?


这不由让我想到几年前的药家鑫,他也曾经因为怕,捅了别人。这次,刘鑫因为怕,让“闺蜜”被砍数刀。


为什么害怕?就像朵姐说得,活下来,会让吐沫星淹死的!但是她不知道,或者说当时,她选择不知道。


江歌妈妈说,每个成年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刘鑫没杀江歌,但江歌却因她而死。


在采访中,刘鑫说当时她知道门外“发生了不好的事情”,但是不知道屋外是谁,发生了什么。她无比害怕,听不到一切,听不到呼救声。


虽然在阅读卷宗后的江母看来,事实绝非如此。


刘鑫的惊恐,不像是因为最好朋友因为她死亡的惊恐,而是不愿回忆血腥往事的痛苦。


她可能以为作为受害人,这件事会因为被告人落网而变成尘封过往,自己也想回归生活。于是,她过年换了新发型,于是,她找了新工作,有了一段“很美好的生活”。


只是,刘鑫所有的一切,都是“自己”的世界,她以为自己忘记了,全世界都不记得了。


她竟然不知道“掩耳盗铃”。她的躲避直接导致江歌妈妈在她国内学校发了宣传单,刘鑫被辞退,她家庭地址被人肉,家人手机接到辱骂短信。她不解,她也愤怒,难过,这般境遇原本家人不应和她一起承受。


在采访中,我们听到了两家父母的几段电话录音。虽然在刘鑫口中,父母脾气并不太好,但是电话里刘鑫的父亲,即便被江歌母亲暴露个人信息后,还是比较平稳的和江歌母亲对话,更制止了刘母的愤怒。我们不应该指责刘鑫的父母,和江歌母亲一样,他们对此事的发生也仅仅是从女儿口中得出,他们只能选择保护女儿。


刘鑫也该意识到——自己是社会人!活在社会,必然会被评价,有些事情,良心的谴责会更让人难以安寝。


如果换做自己,彼时我在门内,一定天人交战:会迟疑,会不经意把门反锁,因为担心门外丧心病狂的前男友冲进来,甚至忘了为了自己安危,好朋友还在门外与危险周旋。


但是最后,我会想办法把门打开。但理由并非高尚,而是真正出于恐惧,恐惧如果不打开门后的悲惨人生:


即便我活下来,我没有颜面如何面对亲友,他们都会知道因为我的怯懦行为,让别人杀害了一个帮助我的人;


我的亲戚朋友会逐渐(立刻)疏远我,我三十多年来用行动精心维护的“侠肝义胆,敢作敢当,对朋友两肋插刀”的人设崩塌,永无翻身可能;


甚至我的父母,我那道德感极强的父亲,都不会简单听信我为自己辩白编造的谎言,我不再是他骄傲的女儿,而是他的耻辱。


这样的环境,我即便活着,也无法生存。在他人道德的利箭下,我将经受比任何刑罚还致命的漫长摧残。不寒而栗,生不如死。


愿逝者安息,严惩凶犯!

知识是力量,良知是方向

文 | 五花马


公元322年,东晋元帝永昌元年,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名臣王导一日从宫中回到家后失声痛哭,悲不自胜,告其诸子曰:“吾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幽冥之中,负此良友!”

虽然没有直接杀人,但是对于被杀的人,应负一定责任,因而心中不安,就往往引用“我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千百年来人们用这句话表达着悲痛、愧疚、追悔。如果在类似的情形中,连这样的心态都没有了呢?细思极恐。

2016年11月3日,江歌在日本租住的公寓门前被杀害。凶手是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锋,凶案发生时,刘鑫先江歌一步进门得以幸存,江歌在门口被杀害。江歌遇害后的近300天里,刘鑫及父母一家人对江母避而不见,甚至恶语相向。期间,江母将刘鑫个人身份信息公布上网,引发网友对刘鑫一家的各种关注。

11月11日、12日,新京报《局面》专访了事件主要当事人,包括江歌的母亲(下称江母)、江歌遇害时的亲历者室友刘鑫。前后大概25段视频,一段段看下来,感受到江母的痛彻心扉,感受到江母的坚强执着,更感受到刘鑫的:我未杀江歌,江歌非为我而死,尘世之中,你们为什么不肯放过我?

唉,可叹江歌,恰风华正茂,幽冥之中,毁此损友!

事前防范不足,悲剧难以逆转,但事后的态度可以选择,是坦诚相待,还是躲避自保,拿着不是当道理,江母所愤怒的正是刘鑫一家选择了后者的态度。

江母很了不起!很 47 32484 47 15288 0 0 2418 0 0:00:13 0:00:06 0:00:07 2912强,处事能力也比较强,思考判断非常敏锐深刻,讲的道理也很清楚。一字一句的谈吐中看得出懂得请求、商量、要求与命令之间的分寸,有一套内心的为人的哲学,体谅他人,却不软弱。一个誓要为女儿讨回公道的母亲,一个人像是一支队伍,意愿强烈,目标唯一,像是一道强光,将自私怯懦虚伪者的灵魂映照的一览无遗,支离破碎。

智者有训:“不以玄理明世,不以大义责人”可是,要求刘鑫在事后给予江母一个坦诚的态度,并不是苛责她在事发时如何舍生取义。

又有人讲,让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舆论不应干预司法。这未免机械教条,且有简单粗暴相当然之弊。

法律是最低层次的道德,无论是道德还是法律,都是关于人们如何行事的标准。讲法律,不代表只能讲这个最低限度的标准。比如,你恶意逃废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起诉你要求还钱,同时也可以谴责你背信弃义,向周围社会关系传达你的小人行径,引人不齿。

江歌遇害一事,如此明显的悲剧,事后刘鑫一家的态度,背离常理,缺乏人道,江母寒心愤怒是正常反应。这是一个基本是非对错的问题,是在一个共存社会中对人际关系并不过高的合理期待。否则,我们该如何相处?我们该如何自处?

多年前,读过作家北村的小说《我和上帝有个约》,故事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一起劫杀案后作为凶手之一陈步森的心理历程。穿插着大量圣经的意味:“只要说出真相,只要诚心悔悟,就会得到宽恕,在上帝那里你就罪孽洗清洁净起来,在世俗的任何惩罚面前你都无畏而坦然起来,哪怕是一声枪响也只是更快地把你送进了天堂”。听起来似乎很划算,无论怎样的罪恶累累,放下屠刀立码成佛?岂不是太便宜了一些?可是,请注意这里要求的是诚心悔罪,这是充要条件,不是说一句“I am so sorry”的事儿。问题就在于在罪恶面前,始作俑者到底有几个能做到真正的诚心悔罪呢?内心总会有借口有挣扎有不满有怨恨,有几个会诚心悔悟呢?

要面对现实,错了就是错了,不在于你怎么解释。同时错了就要改,如果不改根本就不是有什么忏悔心,那是虚伪的。

《论语》“雍也”记载:哀公问:“弟子孰为好学?”孔子对曰:“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则亡,未闻好学者也。”意思是,鲁哀公问:“弟子之中,哪个好学?”孔子回答:“有一个叫颜回的好学,不迁怒于人,不犯同样的错误。不幸短命死了,现在没有这样的人了,再没有听说过好学的人了。

高中语文课本有一篇《项链》,女主角罗瓦尔塞夫人借了朋友一串项链去参加宴会,丢了,然后倾家荡产买了一条新的赔给朋友,然后自己劳作一生去还债,债终于还清了才知道那串项链是假的。当时的中心思想是说罗瓦尔塞夫人为了虚荣心的满足搭上了自己的青春年华。但是,现在转念想想她是用她的青春在守护一个承诺啊,她用她的一生劳作在悔过。她愿意用她的最美好的青春来保守住她的承诺,端其心,诺其行,实践她的悔过。扪心自问,我们也做得到吗?你丢了朋友的一串项链,你会用自己的一生去弥补这串项链的价值吗?你也许会跪在她的面前求她的原谅,因为你不愿意你的一生就耗在劳作当中,而消耗掉你的青春岁月。青春岁月算什么?我们之所以称大侠为大侠的最重要原因就在于:他视承诺为千金,甚至比生命还重要!

其实,不知道是不是一直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就是从一个类型的矛盾纠纷到另一个类型的矛盾纠纷,在事实因果与法律规则之间穿梭往来,对于利益诉争人心向背世象百态,有一点点司空见惯。就像医生面对疾病,会迅速的分类分科,该吃药吃药该动刀动刀,违法犯罪在法律工作者手里也是分类的,围绕证据与依据,根据三段论得出结果。说人性讲动机求救赎,好,那是春秋决狱里的原心定罪,太阳也会有黑子?人性都会有善恶?动机都会有苦衷?宗教的归宗教,社会的归社会,体制的归体制,法律的归法律。法律就是一条线,过线了,罚当其责,自以为这就是对社会秩序的修复,也是对公众利益的维护。

现在,我越来越懂得要做一个合格的普通人并不比做一个伟人更简单。真正的“对不起”也是重若千斤。抱歉不仅仅是对于你所伤害的那个人,更是对于你的道德良知的一种谴责。

《局面》采访结束部分问江母,刘鑫怎样做她才会原谅?江母有些怯怯地提到:“二战中德国和日本同样对中国造成了伤害,我们的国民好像对德国没有那么大的恨,而是更恨日本,为什么呢,我的理解程度是,德国及时道歉,一直有一个很诚恳的态度,日本没有这样去做,所以得不到我们中国国民的原谅。”

最后,江母坚决地说:“原谅与不原谅,在她的态度,她是否真的开始忏悔。”

傍晚时分,我特意和母亲聊起这个话题,母亲说,这叫谁说都不对,祸从天降,可怜的孩子妄送性命,她妈妈得疼疯了吧,这怎么能躲起来呢,人家替你挡了灾,你应当积极配合惩罚凶手,安慰死者母亲,当人家的闺女一般养老送终,躲起来叫谁说都不对,不是人。

同理之心吧,真实世界不是按教义学编织的模式运行。今天中国社会的一个问题,就是缺乏判断力。中国教育的一个问题,就是缺乏文化素养。没有知识可以被宽容,没有良知不可以被宽容。

知识是力量,良知是方向。智者的态度是指对于人性必有的缺陷、历史必经的过程要了悟,要坦然;痴者的态度是指对于自己所遇见的具体的不平要有拍案而起的勇气,不做犬儒和懦夫。

【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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