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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峰,你这么卑劣,怎么赔得起江歌善良的生命!

2017-12-16 顾苗苗 法律读库

文 | 顾苗苗



庭审第五天,陈世峰在律师的有意提醒下,说出了“对不起,此生无法原谅自己”。


陈世峰口中的“对不起”,是世界上最虚假、最敷衍、最肮脏、最不可饶恕的言语。


自己的女儿竟然这种人杀害,怎能不让江歌母亲悲痛欲绝!


陈世峰说“此生无法原谅自己”,自己愿意搭上一条命赔给江妈。难道他忘了,第一天自己用“刀是江歌的”“江歌死于夺刀”将过错指向江歌,似乎告诉法庭“江歌先拿刀伤害陈世峰,陈出于防卫才杀害江歌”,“我也是被迫自保”!


在为自己开脱时,他“无法原谅”自己了吗?


陈世峰说自己写过道歉信,但是因为律师劝阻,才选择当庭道歉。但直到第五天,陈世峰竟然还需要律师提醒,才知道应该向江歌母亲表达歉意吗?


从第一天否认故意杀人到第五天拿命赔偿;


从作案后冷静离开现场、埋刀、换衣服,到两天内有计划地丢弃案发时所穿戴的衣物、背包;


从庭审陈世峰坚持“我是从江歌手里夺刀”“刀在江歌手里,不知道为什么,刀就刺向了她的脖子”的拙劣辩解,到“家里穷,如果江歌幸存,家里将要背负巨额的医疗费,因此又补了几刀”等对行为动机的可耻粉饰;


陈世峰的冷血卑鄙虚伪的面孔暴露无疑。


陈世峰,你这么卑劣,怎么赔得起江歌善良的生命!




陈世峰一方否认预谋杀人、质疑死因的辩护策略,成功地在第一天就转移了大众的视线。在媒体报道中,庭审交锋似乎集中于“故意杀人”、“过失杀人”等罪名认定问题。


而实际呢,“杀人罪”罪名成立无疑,真正的庭审焦点是陈世峰杀人罪的“量刑”。


更明确地说,部分媒体所报道的“辩护律师主张陈世峰构成‘杀人未遂罪’”根本就是一个原则性的法律错误。


根据日本刑法第199条,故意侵害他人生命的,构成杀人罪,处死刑、无期或者5年以上惩役。这里的“杀人”,指的是发生了他人死亡的结果,即杀人罪的既遂状态。日本刑法第203条规定,杀人未遂的行为,也应当处罚。


只要辩护律师提出陈世峰适用日本刑法第203条的规定,就是承认陈世峰构成“杀人罪”,只要辩护律师认为陈世峰属于“杀人罪”的未遂状态,就是承认陈世峰已经着手实行了杀害他人的犯罪行为。


尽管辩护律师庭审可能陈述了“江歌的直接死因应该是陈世峰与江歌在争执过程中,过失所导致的那个伤口”,也仅仅是构成杀人罪前提下,对于“未遂”下因果关系的阐述。而律师提出未遂的目的是“减轻刑罚”。



不得不承认,陈世峰找了一个不错的律师,至少这位律师熟练运用了“声东击西”、“暗度陈仓”等基本庭审策略,从而在刘鑫的讯问、“刀具去向”问题上赢得了辩护空间。


只不过,辩护律师本来用作烟雾弹的“争执导致的过失”,被陈世峰牢牢地记住了。


第四天,陈世峰在接受检方提问时,这样描述案发情况:


“江突然从手里拿出一把刀,向我的腰刺过来。我用左手去挡她的刀。她把刀又拿到了左手上。换手后,立刻就刺了过来。...我试着把刀夺下来。想把她手掰开。我要是想弄伤她,就直接刺她了,不是吗?我以为可以完全掌控。如果我松手,刀不知会刺到哪里,我不能松手。准备将她手固定在墙上,她反抗,我想夺下来,一瞬间,她也许想把刀挪到别处,也许力气没有了,刀一下子刺到她的喉咙。”(来源 : 凤凰卫视驻东京首席记者李淼 微博)


只不过,他的辩解被《尸检报告》(或称《死因报告书》)、法医法庭询问证言击破的粉碎。


在他的陈述中,刺中咽喉的第一刀(《尸检报告》里“被刺颈部左总颈动脉(6号伤口,江歌的致命伤)”之前,刀一直都由江歌拿着。陈世峰说,自己根本不想弄伤江歌,夺刀的方法是“徒手”。


《尸检报告》却显示,江歌身上有11-12处伤口,均为同一把单刃利器造成。在致命伤之前,江歌因为躲闪,双手还产生多处防卫伤,刀伤处的皮肤已被掀掉,肉也已经翻开。


陈世峰,你告诉我们,如果刀一直在江歌手里,这些刀伤从何而来?江歌躲闪的,又是谁的刀刃?


陈世峰说,自己一直试图控制江歌拿刀的手,当他准备把江歌拿刀的手固定在墙面时,江歌想把刀挪到别处,因为没有力气了,刀刺进了江歌的喉咙,这就是致命的6号伤。


可是,法医在出庭作证时表示,伤口有6.5厘米-8厘米,是从右侧插进了左动脉,动脉粗3~5mm,一但破损会导致大出血,伤者瞬间失去意识。


陈世峰,你告诉我们,如何在抵着墙面、向外夺刀的情况下,还能出于“过失”、向内刺入小拇指长度的伤口?


陈世峰,你告诉我们,一个身高1.62米,体重只有47公斤的赢弱女孩,是怎么在搏斗中精疲力尽,被你刺入罪恶的一刀的?



说了这么多,却少了“刘鑫”的身影。


我就讲一个“故事”,也许里面会有你想知道的答案:


故事的主人公是身处异乡的三个年轻人,二女一男,分别是格子、闺蜜和闺蜜的前男友烽子。


闺蜜和前男友烽子分手后,搬到了格子的出租房。没过几天,闺蜜委屈告诉格子,烽子分手后一直骚扰自己,还曾经到格子家附近找她。尽管格子也有些害怕,还是告诉闺蜜,有自己在,她会保护闺蜜的。闺蜜很高兴,说格子是世界上最好的朋友,格子也很高兴有了同甘共苦的闺蜜。


第二天夜晚,正在打工的格子接到了闺蜜电话,闺蜜说烽子总纠缠自己,还要和自己复合,自己一个人招架不来,想和格子一起回家。


格子同意了,只是没有注意到闺蜜闪烁的眼神。


凌晨,她们回到住处,闺蜜在前先进了房间,而格子去取自己信箱里的信,晚了几分钟后才上楼。快走到门前,突然有人从背后拍了她一下,本来晚上就黑,江歌吓得叫了一声,这才发现原来拍她的人是烽子,以及,烽子手里的一把水果刀。


烽子扬了扬刀,一步步向格子靠近,好像要拉格子。格子惊恐万分,想起屋子里还有闺蜜,灵机一动,大喊“你要在这儿我就报警”,因为房子隔音效果很差,这么一喊,闺蜜肯定听得到,会马上报警,然后出来救自己。


听到格子大喊,烽子表情由慌张变成了狰狞,他扬起手里的刀,朝格子扎过来。格子吓得赶紧朝屋子方向躲,烽子一边拿刀刺向格子,一边叫喊让闺蜜出来。格子一人势单力薄,手上还是被刺了几刀,见闺蜜还没有出来,她用力按了门铃,希望听到声音的闺蜜赶紧开门,救救自己。


可是,门始终没有开。


趁格子分神按门铃之际,烽子抓住了格子,朝她的脖子狠狠的刺下一刀……



主要参考资料

1.知乎提问“江歌案开庭,现场情况怎么样,事情进展如何?”,答主“某非洲酋长”的回答,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63894060/answer/274516962?utm_medium=social&utm_source=wechat_session

2.“江歌案”首日庭审纪实 40页旁听笔记复盘关键案情,局面,https://media.weibo.cn/article/amp?id=2309404184144774042253&sudaref=www.baidu.com&display=0&retcode=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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