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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尘埃落定后,请勿忘这位母亲

2017-12-21 黄启蒙 法律读库


文 | 黄启蒙


2017年12月20日下午,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对中国留学生江歌在东京遇害一案宣判。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威胁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如果被告人、检察官没有提出上诉,20年的有期徒刑将会成为江歌母亲江秋莲最后求得的“公道”。


随后,江歌母亲江秋莲在东京记者俱乐部举行记者会。江秋莲说:“我不接受判决,但是我尊重日本的法律,我让451万支持死刑的人失望了。今天的判决让大家知道了真相。我今天本来想公布案卷,告诉大家我没有撒谎,但律师阻止了我。”“我向451万签名支持陈世峰死刑的民众道歉。我对日本的法律很绝望,很失望。江歌这么美好的生命,只用20年徒刑就换取了吗?法律到底在保护谁?我不能理解。但是我也感谢日本警方和检察方做出的努力。”“我这一生从没想过会面对媒体,和这么多记者打交道。首先感谢媒体和网友对案件的关注,感谢检察官和律师的帮助,感谢亲友的安慰,感谢所有人。”


关注江歌案多时, 我是真的从心底里心疼这位母亲。


因为丈夫嫌弃生的是女儿,她毅然离婚独自抚养女儿成人。她含辛茹苦送女儿去日本读书,盼望着女儿学成一家人团聚,没想到却从此和女儿阴阳两隔。带女儿的骨灰回国,她说:“我不要江歌过安检带,过安检的是行李,江歌是个人!”她把女儿的照片洗出来放到房间里,每天含着泪亲吻着照片,像女儿还在身边一样,对着照片跟她说话。“我知道所有的好心人都想让我好好地生活……这些画面已经刻在我的心上,刻在我的脑子里,我如何去好好生活呢?我是她的妈妈呀……”


我很难想象江秋莲是如何熬过这400多个对她而言难以承受的日日夜夜的。痛失相依为命的女儿,远赴异国收敛女儿的遗体,面对女儿闺蜜的谎言,承受刘鑫父母“命短”的嘲讽,体会杀人凶手的冷血,还有那种得知活下来的人过得如此心安理得的压抑,换做是我,我一定很煎熬、很痛苦、很崩溃。所有的一切,逼得她只能亲赴日本去打官司。她要向法律为女儿要个说法、要个公道。这是一个活在现代社会的母亲面对遭受的伤害,所能做的最大的反击了。一位一无所有的母亲,不懂法律、不懂日语。她赤手空拳能换来什么?她不能确定。只身肉搏会不会头破血流?她没想过。但这,就是她唯一也是最后能为女儿做的了。


“不是谁的肉,谁不心疼”。1976年10月,金庸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读书的大儿子查传侠自缢身亡,时年十九岁。后来,金庸在《倚天屠龙记》的单行本写了篇“后记”,最后两节是这样的:“张三丰见到张翠山自刎时的悲痛,谢逊听到张无忌死讯时的伤心,书中写得太也肤浅了,真实人生中不是这样的。因为那时候我还不明白。”


我想了很久,我实在是想不出来在这样情境下,作为一位痛失爱女的母亲,我还能做出比江秋莲所做的一切更加妥当的事了。我心疼这位用她所能付出的一切为女儿呐喊着的母亲。


我是真的,从心底里佩服这位母亲的冷静、克制、坚韧、勇敢。   

 

你问一个母亲失去孩子是什么感受?痛啊!除了痛,还有什么言语能描述出这位单亲妈妈日夜累积的悲痛与愤怒?我也随着案件的进展愤怒过、惊愕过、痛心过,每每当我觉得胸中堵着一口难以舒展的气时,江秋莲又该承受着比我多几倍、几十倍、几百倍的煎熬啊?


我知道,20年的有期徒刑,就算是交给很多关注此案的中国网民来说,都算不上公正。大家甚至觉得千刀万剐也不能解气。无论多少法律专家写多少篇文章来论述20年有期徒刑量刑的合理性,也没有办法平息那么多网民心中的愤怒。网民尚且如此,这20年对于那个“如果不是为了给江歌讨一个说法,我一定早已经随江歌而去”,对于那个在江歌的坟边,早已给自己留了一个空穴的母亲而言,又该是多么的“残忍”?我曾不止一次想过,日本司法的独立不可能因为一份签名而撼动,法官的定罪量刑也不可能会因为451万人的意见而受到影响。这451万份签名对于江秋莲而言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她能承受住那种希望破灭的感觉吗?


让我没想到的是,江秋莲比我想象的还要冷静、克制、坚韧、勇敢。让我肃然起敬的是,她即使不接受判决的结果,但依然尊重日本的法律;让我心生敬畏的,是她即使不能理解在日本能“用20年去换一个美好的生命”,但依然感谢日本警方和检察方的努力。凤凰卫视驻东京首席记者李淼报道了一个小细节“江歌母亲:判决后向法院深深鞠躬,开始索赔手续。”这是何其伟大的母亲才能做到如此之举。


但,我也是真的从心底里担心这位母亲今后要怎么走下去。


持续关注江歌案,我总有一种强烈的感觉。争取陈世峰死刑是江秋莲这痛苦的一年多时光里支撑着她活下去的重要动力,甚至,是唯一动力。而现在,她的努力“只”换来了二十年有期徒刑。后续她对刘鑫提起的诉讼又能得到什么样的结果?结果又能否如她所期盼的那样?如果对刘鑫提起的诉讼再次让她失望、绝望了。她会彻底被击垮吗?


司法机关能够以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司法决断,公不公正绝不能只是人尽可言的主观判断。但是,抛开案件审理结果,作为被害人家属的江秋莲的心理是不是也应该被法律所保护?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常常看到很多被害人在遭到伤害后难以走出心理阴影。甚至被害人家属也一并遭受牵连。对于如江秋莲一般,作为不幸被掠夺去生命的被害人家属,内心更是承受了巨大的痛苦。无论罪犯是否被处以死刑,被害人、被害人的家属仍然要为罪犯的错行买单。他们备尝着永无止境、时时充盈的痛苦。他们要处在被社会指指点点的舆论漩涡中,被邻居街坊或同情或猎奇的议论中。江秋莲活着,她不仅要承受女儿的死,还要在每一处、每一刻回忆着女儿的生。面对着邻里甚至是陌生人复杂的眼光,面对着罪犯还“潇洒”活着的事实。 很多时候,很多人会撑不住、抗不下去了,便会选择极端,像罪犯一样走上错误的道路。而很多人,就算恪守了法律的底线,内心的伤痛却永远都无法愈合。 案件宣判了、执行了,看起来好像案件结束了,罪犯也得了惩罚,故事应当画上句号了。但事实上,被害人、被害人家属新的痛苦才刚刚开始。这份折磨,是任何人都无法感同身受的。


我能理解在罪犯没有自我悔改的前提下,一位失独的单亲母亲没有办法对20年有期徒刑予以认可和理解。但未来的路,她却可以选择怎么去走。   


对于江歌妈妈来说,罪犯拒不悔改甚至没有一句真心的道歉、闺蜜逃避否认事实、自己身处舆论的风口浪尖,这一个个事件叠加的创伤甚至已经超越了最爱的女儿遭受暴力侵害致死本身。“算了吧”、“都过去了”、“别想了”、“放下吧”……这些所有看似劝慰的话语其实都是毫无功用的。重创带来的伤疤必定永远印刻在心里,成为一个人无法抹去的一部分。但是,人不可能遗忘伤痕,却可以去尝试与伤痕共存。事实上,即使江秋莲放不下过去,她也并不孤独。451万份签名,有成千上万的人和她站在一起。捐款、签名、探望、陪伴……这一路有那么多人给了江秋莲温暖与支持。而这些温暖和支持,还可以有更多形式,还可以有更多参与。罪犯自然有法律来处罚,不义之人自会有道德来谴责,而亲人也需要“重生”。对亲人来说,死是最简单的事,而好好活着才是最难的。


江歌案已经宣判,但尘埃落定后,请大家一定不要遗忘了这位母亲。当聚焦的灯光逐渐散去,当喧嚣的人群逐渐远离,请不要忘了再给这位母亲一束微光、一点关心。因为,于她而言,战斗还没有结束,她要走的路,还很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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