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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的初心:少年壮志不言愁

2017-12-29 孙建民 法律读库

文 | 孙建民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检察院


听邓超为电影《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演唱的《少年壮志不言愁》,熟悉的韵律、熟悉的歌词,画面出现警察救人不顾个人安危、武警救灾不惧重重天险的画面,突然想起一些往事。

在昌乐检察院我听过这首歌,那时我刚参加不久,一位法警在单位元旦晚会上演唱了这首歌,现在还能想到他唱罢敬礼时眼含着热泪的情景。从部队转业的他,应该想起了自己的年轻岁月,“几度风雨几度春秋,风霜雪雨搏激流”。

这个世界需要有人不计回报的付出,需要有人不计得失的努力,否则这个社会无法正常运转。考入军校的高材生远赴边疆,以身许国,难有个人时间,家里顾不上,收入不算多,如果考虑个人,他们完全可以选择退出,但是如果人人都抱有这种想法,谁来保家卫国?警察为了抓捕犯罪嫌疑人奔波各地,以身涉险,难以陪伴家人,但是没有他们谁来守护安全?

在这个人心日渐功利的社会,需要这些不忘初心、坚守理想的人,他们的无私奉献维护了社会安宁。

作为一个法律人,现在的我已非“少年”之心,已有杂事烦忧,但仍心怀壮志。

维护法律尊严、守护公平正义,这应该是每位法律人的初心。凌云壮志需从平地起,法律人应避免眼高手低、空有抱负无实才,应认认真真地对待手中地每一份工作,踏踏实实地办好手中的每一起案件。

前段时间,“保姆纵火案”律师党琳山退庭引起轩然大波,一开始我误解了党律师,后来看了他的采访才发现他为的是心中的“公平”,力图借该案引起社会对消防问题的关注,不单纯就案办案,他执拗得有些可爱。

个人不赞同他的做法,在我看来很多事情本来就没有捷径可走,不可能由一个案件解决许多问题,社会公平是由一件件案件的公平判决实现的,不可能通过牺牲一个案件委托人的利益来实现整个社会公平。

法律人还是应看清眼前路,做好眼前事,扎扎实实地把手中的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本本分分地做好本职工作。有些事情并不能说你的出发点是好的,然后你的做法就是对的。

每位法律人都是法律运作中的一环,法律运行、社会运转都是一环扣一环,每一环都要遵守规则,按部就班地运行。



军人救灾也是这样,他们众志成城、相互配合、集体协作,将手中沙袋一袋袋垒起抵御洪水袭击,不能一蹴而就。警察抓捕嫌疑人也需要彼此配合,摸清嫌疑人状况,蹲守多时后才能抓到目标人物。

孤胆英雄的出现是特定时刻、特定事件的需要,更多时候我们需要的群体中坚守职责的一份子。舍身取义的英雄值得我们永远赞扬。

愿每一位法律人都“历尽苦难痴心不改”,坚守心中的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

作者微信公众号 | 世间趣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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