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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的想象力

2018-01-15 刘鄂 法律读库

文 | 刘鄂  湖南科技大学  


一个月前,法律题材微电影《戏客》在湖南科技大学俱乐部公映。这部电影聚焦于一起由校园贷引发的故意杀人案(定性有争议,模拟庭审中辩方主张为正当防卫),是由学生社团法律协会主导拍摄的,除了两位老师对剧本给予必要的专业指导外,完全是学生自导、自演的。

电影情节虽属虚构,演技尚显稚嫩,但导、演者对社会的想象却很扎实。观影时,我突然联想到一本社会学名著的书名——《社会学的想象力》,于是在映后点评中提到:

一个专业、一个行当如果没了想象力,那这个专业、行当恐将衰落。

也许在旁人看来,法学专业只注重死背法条、强调逻辑理性;但在我看来,法学专业是极具恢宏想象力的,而法学专业的想象力植根于法律人的想象力。很高兴看到同学们作为准法律人,拍摄的电影能带给我们超出想象的东西。

格于时间有限,没有展开论述。不过,这个话引子倒是我近半年来一直在琢磨的:

作为培养法律人的专业教师,我们设想过十年、二十年后法学教育是什么样子么?

学法律,已有二十个年头。基本没做过实务,但曾穿行于数家不同档次大学的法学教室。单就法学课堂教学而言,现在与二十年前相比,最大的不同就在课件(PPT)的使用上。

我们当年读书时,老师一支粉笔一块黑板,贯穿课堂始终。但从2007年左右开始,我所供职的学校基本就是课件教学了。也许在有些人看来,这不就是把黑板上写的东西切换到投影屏上么?非也。

且不说课件中可以加上图片、视频,增添教学的生动性、直观度;更因减去板书的时间,大大充实了教学的内容。就我个人的经验,通常在同样的时间内,使用课件教学相比黑板教学,可以多讲五分之一的内容。换算成全国法学院的教学量,那就不得不承认课件的引入是二十一世纪以来法学教育最大的技术革新。

过去二十年间,教学技术上有颠覆性的革新,那么内容层面是否有了质的突破?真不好说。

是的,教材在不断更新。无论是法律出版社的黄皮书,还是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的红皮本,或是横空出世且必将在可预期的将来一统法学课堂的马工程教材,不是在出新版,就是在出新书。

新书、新版的背后,当然说明随着立法的修撰、司法的推进、理论的更新,教材内容在继长增高,但有几本会如瞿同祖先生所著的经典教材《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那样能在七十余年后还被行内人广为精读?恐怕不容乐观。


是的,师资也在不断加强。十年前,法学硕士毕业后也许还可能当大学专业教师,而现在,就我所知,没有博士学历者想再进法学院站讲台,极难。又如,现在的海归法学博士、硕士,一波又一波涌回国内,他们带回了可以攻玉的他山之石。但试问,有几位法学教师能如同陈寅恪、费孝通、袁隆平等先生一样,外行也能知其人,提及时也不得不竖起大拇指。

说这些,只是想坦承一个事实:

相对过去,我们的法学教育是有长足进步;面对未来,我们的底子还太薄。

法学教育底子薄,薄的根子是什么?有太多的标准答案了:起点太低、政府投入不够、社会重视不足、教师不够拼命、学生不够努力等等。

那好,容我以两个问句说一个不标准的答案吧:

作为法学教师,我们想象过二十年后自己会教什么样的学生么?难道法科生的样子,不就是法学教育的样子么?

我已看到五六年后法科生的样子,那是在我朋友、同事的小孩身上看到的。我有位密友很快要去世界知名的法学研究机构——德国马普所访学,他小学快毕业的长子也将随行;一位老兄与他读小学高年级的儿子也已在美国留学近一年。

1990年代前出生的一代,大部分人的生活阅历可能和我一样,小时的经历主要局限于自己的家乡所在。而随着中产阶级的崛起,自小开眼界的00后长大之后,相信他们的视野必将超迈我们这一代。如他们坐在法学课堂上,当我们讲到德国法、美国法、英国法等等时,我们能确信自己比台下的孩子们一定知道得多?

我已看到十年后法科生的样子,那是我和学生们在小学普法时见到的。在小学二年级的班上,为了提高孩子们对活动的参与度,我们设计了一些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方面的小问题,答对者有奖。

我惊讶的不只是小孩子们的参与热情与答对率,更吃惊于这样的场景:当发奖品时,我们有发小地球仪的,有发铅笔盒的,结果先领了铅笔盒的孩子齐声嚷,“不带这么玩的”,要求换成地球仪。一想,我们读小学时看到陌生人就怂了,哪敢这么要求。

德国法学家耶林有句经典名言:“为权利而斗争。”以前我觉得不斗争,是因为不懂权利之所在。现在看到自己,包括身边的法律人,有权利而不敢斗的,岂在少数?!畏首畏尾,哪敢斗争。不信邪的孩子们,希望你们常保这份锐气,相信你们中会有法科的学子。

那二十年后的法科生长什么样子?哈哈,他们现在应该还没出生吧,等他们进入法学院时,我将快退休了。我真猜不出他们那代人的价值观是什么,他们会有多少我们所未见未闻的?

但我知道,自己作为法学教育者的想象力边界是与学生们一起拓展的,直到有一天,我及我们老了,走不动了,也想不动了。但在此之前,让我们一起想象未来的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作为法律人、作为人,我们如何看待自己、看待社会、看待国家、看待自然、看待那未定之天吧。

想得到与想不到的未来,皆值希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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