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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君一席话 2018-05-31

听君一席话系列二

"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是张军履新最高人民检察院后的高频词汇。5月9日,张军为最高检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专题授课。



张军检察长指出,

要深入思考如何从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上来谋检察工作的发展,从供给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刚看到“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这样的提法时,我也觉得一脸疑惑: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又不是生产商品的企业厂家;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人民检察官,又不是流水线上的工人兄弟。


我们只要按照宪法的规定,履行好法律监督的职责就好了,为什么要去提供什么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呢?


等静下心来细细琢磨,渐渐理解了首席为什么会这样说:


1. 什么是“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

将检察工作定义为“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就需要进一步明确产品的管理者、生产者、消费者。

➤ 

明确产品“管理者”


商业产品的管理者是公司中“董监高”(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产品生产销售要严格对董事会、管理者负责。管理者是第一责任人。


检察产品的管理者是党委、人大和各级检察机关党组书记、检察长,检察产品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同样要对党委、对人大负责。检察长要担负起“检察产品”的主体责任。


明确检察产品的管理者在新时代有新的意义。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首席也多次强调,


  • “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不能空泛地去讲政治,要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在办案时始终不忘政治这根弦。”


  • “关键少数要发挥关键作用。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要抓牢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时时刻刻履好职,服好务。”


这既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工作的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必然要求,也是发展新时代检察事业的必由之路。


➤ 明确产品“生产者”


商业产品的生产者是工人,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正是生产者的抽象劳动创造了商品的价值。


检察产品的生产者是检察官和检辅人员,是他们应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办案经验完成法治产品检察环节的生产、加工、校验和修正。


司法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就是突出法官、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明确检察官责任,完善检察办案组织,探索推进检察官权责利相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保证法官、检察官做到“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


首席也多次强调,


  • “所谓重自强,就是要建设适应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的检察队伍,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提升专业能力、专业素质,培育专业精神。”


  • “检察官要办案,领导干部更要带头办案。”


  • “检察人员不仅要做公正司法的‘工匠’,更要努力去做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的‘大师’。”


➤ 明确产品“消费者”


商业产品的消费者是所有可能购买、使用该类产品的客户,“产品”好不好,能不能卖出去,还会不会有"回头客",评价的权力是在消费者手中的。


检察产品的消费者狭义上包括法律规定尤其受理案件的当事人、辩护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广义上包括全体公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明确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首席也多次强调,


  • “人民检察院必须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从人民长远的、发展的利益去谋划检察工作。”


  • “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的要求落到实处,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更精准、更及时对接人民群众期盼和需求。”


检察机关能为人民群众提供的产品,不仅仅包括看得见的批捕决定书、起诉书、抗诉书、检察建议书等,听得到的起诉意见、支持抗诉意见等。还包括释法说理、新闻宣传,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


归根到底要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上,潜移默化地助推提升全社会法治水平和公民法治素养。让全面依法治国深深沁入文化基因和民族血液。

2.为什么“检察产品”的核心就是“办案”?

对于任何一款产品来说,之所以被需要,就是因为它其不可替代的“核心价值”。比如说笔记本的核心功能是记录、汽车的核心功能是运输。


那检察机关提供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的核心价值是或者说核心功能是什么呢?


关于这个问题,首席也给出了答案:


给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核心就是办案,就是以办案为中心。


一款手机好用不只在硬件,还有软件,配套服务,产品理念等等。但首先是硬件能够满足良好的通讯功能。同样,检察机关除了担负主责主业的办案部门,还有办公室、政治部、检务保障等其他部门,然而只有“办案”是其核心功能。没有了通讯功能的手机不是手机,没有办案的检察机关同样也不再是司法机关。


人民群众不会关注检察院的办公室处理了多少公文、法律政策研究室论证了多少条观点、检务保障部门为了做好各种保障有多么不易。而是关注案件办理的及不及时、公不公正,有没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首席指出:


  • “以办案为中心,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说到底要在办案中实现,案件办不好,监督必然要落空。”


如果案件办不好,我们可以热情有礼地迎接群众走进检察服务大厅,却不能让他们心悦诚服地离开。


如果案件办不好,我们可以去为企业主动提供服务,但他们不会信任我们。


如果案件办不好,我们可以给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侦查机关发去检察建议,但没有人会服理服气。


如果案件办不好,法律监督不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成了空中阁楼、橡皮图章了吗?


相反,只有把案件办好了,才能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地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享受新时代的美好生活。同样,人民群众也会对检察机关予以支持和好评,真正体现出法律监督的价值与意义。


3.应当怎样打造“更优质的检察产品”呢?


“更优质的检察产品”的关键词是“更优质”


在“优质”的基础上加上一个“更”字,就代表一种要求、一种决心、一种承诺,也代表着在精益求精的道路上永无止境,法律监督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打造“更优质的检察产品”要靠什么?


一方面,无论企业还是政府组织,提升“产品”质量要依靠理念创新,抓住机遇,迎难而上。


首席说“理念一新天地宽”,不断强调法律监督要有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宣传智慧。


➤ 在云南调研时要求,“把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当作法治公开课,办一案教育一片,推动问题解决,共同维护法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这样老百姓不仅获益,而且监督效果也更好。”


➤ 在湖北座谈时指出,“运用好自由裁量权,总结整理一批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典型案例,用来指导检察实践,把‘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要求有效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努力取得更加良好的效果”。


要树立“人民群众至上”的检察产品观,不是检察机关能提供什么,而是由人民群众需要什么来决定检察机关应当提供什么,检察机关努力达到和满足需求。要善于换位思考,敢于追根溯源。才能变事倍功半,为事半功倍。


另一方面,无论企业还是政府组织,提升“产品”质量需要一支精干内行的骨干团队。


首席明确指出,


  • “根本在于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办案质量效率靠什么?靠检察官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


  • “要把教育培训作为提升素质能力的重要途径,突出检察人员的实际需求,缺什么补什么,让检察官教检察官,提升培训实效。”


  • “检察人员不仅要做公正司法的'工匠',更要努力去做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的'大师'。


在成长为“大师”的道路上,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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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君一席话 系列一:首席大检察官张军最近一直强调的问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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