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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雨 2018-05-25

知人知面又知心究竟有多难?大多数人通过察言观色使尽浑身解数,也只能正确区分不足一半的谎言和真话。谎言生谎言,谎言世代传。作为一名律师,如果只能如普众一样去判读真相与谎言显然是远远不够的,那么就把自已变成一台识谎仪吧!

看人是门艺术,律师被委托人选择已是不易。通常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很多场景下是非常被动的,无论是在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能够一眼辨别出谎言和说谎者对于律师开展工作至为关键,但又极为困难。律师相信证据,但是有些判断是没有完整证据支持的,判断案件的可能走向和趋势,是需要调动一切可能全面分析和评估。

习惯动作暗藏性格,对话或叙述里的遣词用字深刻反映个性,如果可以接触到此人的微信、微博、交友网站的话,也可以了解他(她)的心理痕迹。如果是很熟悉的人,他的生存空间也能反映其真实心灵面貌。此外,一切私人物品都在不经意间泄露此人的自我和处世态度。

律师在与人沟通过程中,此间要面对不少不实信息和谎言,是否能够识破这些谎言,决定了律师所接收信息的真假后果。如果无法识破谎言,那么就无法判断信息的真假,沟通的价值就会大幅度降低。

为了保证沟通的质量,律师除了从对方提供的文件和证据中获取信息,还要学会从对方的肢体动作、语言表达、微表情,以及对方所营造的外在环境和空间规划暴露出来的潜意识中来做综合判断。

每当匹诺曹说谎时,他的鼻子便会不断地变长。童话里的这个情节设置倒不是骗人的,身体在说谎时的反应是多余的血液流到脸上。

一些人整个面部都变红了,这还会使鼻子膨胀几毫米。当然,这通过肉眼是观察不到的,但是说谎者会觉得鼻子不舒服,会不经意地触摸它。因此通过肢体动作来判断对方是否在说谎是有很大参考意义的。

第一大类   肢体动作识别

说谎的人分两个层次,一部分人说谎时会表现出慌张,也有一部分人不会坐立不安,往往更容易故作镇静。态度表现上是很镇静,但是说谎时可能会下意识地经常性触碰部分身体,也就是老爱触摸自己。比如:搔头发、抓挠皮肤或者擦眼睛,触摸面颊或者嘴,或者调整衣服、眼镜。频繁做这些小动作可能暗示着说谎人在隐藏什么。

其次,人在说谎的时候,回答变得更加简短,通常会用短句回答问题,而且还伴有摆弄手指下意识地抚摸身体某一部位等细微的动作。人在说谎的时候越是想掩饰自己的内心,越是会因为多种身体动作的变化而暴露无遗。

1.用手遮挡嘴巴

一般人在说谎时,都会下意识地用手遮挡自己的嘴巴,这是一个无意识的动作。而当你说话的时候,对方有用手捂着嘴巴的动作时,你应该立刻停下来询问对方的想法,因为这个动作是表示对方认为你的讲话里有所隐瞒。这个动作也是相互确信的过程。


2.触摸鼻子

对方抚摸鼻子的频率和他说话的频率一致,或者每次说话之前,对方都要抚摸鼻子,那么就说明对方很可能是在说谎。对于这个手势的判断,你需要结合其他肢体语言,因为有些人是真的鼻子不舒服,对方如是鼻炎或者正在感冒除外。

3.说话的同时抚弄耳朵

对方总是在抚弄自己的耳朵,有时轻轻的揪着,有时用手指抚摸耳朵的轮廓,有时也会掏一掏耳朵,这一系列的抚弄耳朵的动作,说明对方很可能在对你说谎。因为不停的抚弄耳朵,是对方内心紧张的一种表现,说谎的人一般都会心情紧张。


4.挠抓自己的脖子

心理学家研究证实,正在说谎的人会有皮肤发痒的感觉,特别是裸露在外面的脖子。当对方总是无意识的,反复挠抓自己的脖子时,你要分外注意他所说的内容,这些信息很可能是不真实的。

5.总是整理衣服

整齐的衣服领子或衣角,却被对方在沟通过程中,反复不断整理又整理。这个动作说明了对方当下心情紧张,借用整理衣服的动作,掩饰内心的紧张不安。那么对方此时此刻正在传递的信息,有可能是在说谎。

6.将手指放在双唇之间

将手指放在双唇之间的动作,可以有效缓解内心的压力。当对方做出这个动作的时候,说明对方此时此刻的心理压力很大,而谎言是让人觉得不安的。

7.其他一反常态的不合时宜的动作

第二大类  语言表达识别

1.不提及自己及他人姓名

有心理学者指出“人们在说谎时会自然地感到不舒服,他们会本能地把自己从他们所说的谎言中剔除出去。”

比如你问来访者这么大一笔款项,当时为什么只有口头协议,没有写欠条?说谎者会用“当时着急啊!着急离开啊!”来代替“我当时有事着急离开”。所以如果你向某人提问时,他们总是反复地省略“我”,我们就有怀疑的理由了。

反过来说,说谎者也很少使用他们在谎言中牵扯到的人的具体姓名。说谎者们会本能地想要让自己与谎言以及当时的情形划清隔离。他们经常使用被动短语,避开他们个人想法和感觉的交流,并且会选用第三人称。如果谎言集中于另一个人身上,这就给予了更多的貌似合理的推诿借口。

2.过分熟记细节

人们很少能记住所有发生的事,因此通常会反复纠正自己,把思绪理顺。所以他们会说:我到达目的地,然后第一时间与某某见面 ——噢,不是,我先是办理了酒店入住,然后才去见的某某人。

但是说谎者在陈述时是不会犯这样的错误的,因为他们已经在头脑用假定情景中把一切都想好了。

他们绝不会说,等一下,我说错了。不过这恰恰暴露了他们。

另外,他们通常不主动谈论细节。撒谎的人当他们刚开始被问到时,往往不喜欢说得很多。他们的描述往往较短,都是概括性的陈述。而没说谎的人通常会夹杂说出很多细节。因为如果说谎,说谎的人就得记住自己曾经所说的或事先编排好的话,为了记忆的方便所以内容越少越好。

3.声量和声调突变

如果你问对方某一个关键性问题时,或者这个问题可能触及到对方的企图和人品时,他突然提高音量或者声音不稳,有的人也会突然声音干涩嘶哑、干咳或者清理嗓子等。你得警惕了,说谎时音调升高或语调变化往往是因为说谎者为了掩饰虚弱内心的自然反应。

4.被提问时重复问题

例如你突然问到:昨天你和XX去过XX地方吧?“ 他如果回答:诶,没有啊。我昨天没有和XX去过XX地方啊。这就很有可能是在说谎。

因为在一时间没有构想好谎言的情况下,这种重复在他看来是最保险的。而且可以有效地拖延时间进行思考和组织语言回答问题。

说谎的人之所以去重复问题,可能是为了争取时间来编制故事或者回想他们之前已经提供好了的细节。也或许他们正强化自己,让自己相信说的那些话确实是真的。

5.反复问同一个问题

律师在了解案情和取证过程中,别嫌麻烦,重要的问题多沟通几遍没有坏处。重要的事情可以重复三遍以上。问一个人问题,然后等他们回答。问第二次,回答会保持不变。在第二次和第三次之间留一段空隙。

在这期间,他们的身体会平静下来,他们会想,“我已经蒙混过关了。”在所有的生理反应消退后,身体放松成为正常状态。当你趁他们不注意再次问这个问题时,他们已经不在说谎的状态中了,他们不是恼羞成怒,就会倾向于坦白。

如果一个人说:“我不是已经和你说过好几次了吗?”然后才勃然大怒,这多半是在欺骗。也可能对你说:事情是这样的,张律师我还是对你直说了吧......

6.“心不在焉”,频繁打岔或跑题

当律师问对方一个关键性问题时,对方如果表现的“心不在焉”,或者生硬地岔开话题。由此表现出来的情况是,他们沉浸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因而表现的不那么专心。或者他们以“我听说”,“他们说”,借用第三人的口吻强调或叙述整个事件,并且一直强调自己是不知情没有贪婪之心,但是逻辑上又说不通。

如果对方是与你微信或邮件进行联系,他们的文本或者邮件内容往往跑题。如果你再次发问,而他们回答的很多,就是不直接回答你的正题,那就是一种有意逃避的信号。当然,他们可能会说他们没认真读之类的借口,这些借口往往就是在撒谎。

第三大类  微表情识别

1.注意眼睛和眼神的变化 

说谎者从不看你的眼睛——他们知道这句忠告,所以高明的说谎者会加倍专注地盯着你的眼睛,瞳孔膨胀。实际上,欺骗者看你的时候,注意力太集中,他们的眼球开始干燥,这让他们更多地眨眼,这是个致命的信息泄露。

另外一个准确的测试是直接盯着某人眼睛的转动,人的眼球转动表明他们的大脑在工作。大部分人,当大脑正在构建一个声音或图像时(换句话说,如果在设计谎言),他们眼球的运动方向是右上方。如果人们在试图记起确实发生的事情,他们会向左上方看。这种“眼动”是一种反射动作,除非受过严格训练,否则是假装不来的。

律师经常会面对不同的人,注意他们眼神的变化,留心他们的视线,眼睛如何眨;他们的嘴角,或者嘴部半开半闭;是否会随着你们话题的变化而改变表情……

2.辨识真假笑容

笑容有时也会直接出卖说谎者,“真正的微笑是均匀的,在面部的两边是对称的,它来得快,但消失得慢,”“它牵扯了从鼻子到嘴角的皱纹——以及你眼睛周围的笑纹。”

“从另一方面说,伪装的笑容来得比较慢,而且有些轻微的不均衡,当一侧不是太真实时,另一侧想做出积极的反应。眼部肌肉没有被充分调动——这就是为什么电影中的‘恶人’冰冷、恶毒的笑容永远到不了他的眼部。”

3.注意捕捉一闪而过的真实表情

球场上球员会有假动作,人的表情也分为真情流露和刻意为之的假表情。人维持一个正常的表情会有几秒钟,但是在“伪装后的脸”上,真实的情感会在脸上停留极短的时间,所以需要小心观察。一个著名的轶事是,美国保密局提供的胶片中,比尔•克林顿说到莫尼卡•莱温斯基时,他的前额微微皱了一下,然后迅即恢复了平静。

第四大类  某种直觉和感受

女人相信自己直觉,甚至有时也可以帮上点儿忙。大部分谎言是从自我欺骗开始的,说谎者需用大量的脑力或者精力来为自己辩析,在否认罪行和过错的过程中,人们经常会迫切需要给予他的想法选择强而有力的辩护。他们可能会尽力让自己相信,他们自己也跳离出来充当一个听众,实际上,他们的声音和肢体语言却会败露一切。

律师需要专业能力和社会阅历,任何一种判断都是在证据基础上所做的综合研判。这里为大家总结律师在日常工作中可以用到的识谎术,有意识的培养识谎能力,或许能避免一些错误让自己更清醒。每位律师识谎都有自己的本领,并非上述方法就能做到识别全部谎言的,当然识破谎言不等于拆穿谎言,识破有时候是为了让我们更清楚的看清事物的本质,但作为律师对一切事物保持怀疑的态度有利于职业生涯的发展,并且有效地降低律师执业风险。

真假参半的话是最难识别的谎言,但是所有的伪装都会有破绽。律师,你该是一台识谎仪,但是做成了一台识谎仪并非大功告成,最重要的是识谎之后促使对方说出真相,并且达到办案目标。笔者最后还想重申一下,律师的工作就是重视证据、重视论证、重视实践,摆脱障眼法,让判断更准确。法律人切勿迷信求神问卜或者其他唯心的伎俩。

律师在工作中要多听、多看、多观察,切忌先入为主抱有成见。同时,奉劝诸位也不要在生活中过分疑神疑鬼,笔者很不主张猜忌他人,也不建议不管看见谁都使用这些识谎方法,因为每一个人都不是标准产品,每一位个体都有其独特性,测谎仪未必多么神奇,显然识谎方法也是一种相对适用的措施。并非万试万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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