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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善心修安忍不会遭致恶果

2016-01-13 喜玛拉雅文库



若我有功德,必不堕地狱,

若吾自守护,则彼何所得?

上面说我害了怨敌,怨敌反而帮了我,故不应该嗔恨他。那么有人就想:“他人缘我而堕入地狱,如果我不存在,别人也不会生嗔恨心,一切的祸根与我有关。我虽具有安忍的功德,但却成为他人堕地狱之因,那我自己会不会有过失呢?”

对此作者回答道:别人故意损害你,而你不但没有损害他,且对他修安忍之心,善心有善的功德,恶心有恶的果报,故你没有任何过失。尽管你可能前世害过他,现在他害你也是宿业所引发,但在此过程中,你对他唯一修持安忍,最初的发心是善,中间的正行是善,最后的结行也是善,既然具备初中后三善,这样的心态不仅没有过失,反而有功德。因此,你以善心来修安忍,绝不会导致堕落的苦果。

他们接着又问道:“那我依靠敌人修安忍,以此功德不堕地狱,怨敌能否依靠成就我的安忍,也不堕入地狱呢?”

答曰:对个别菩萨来讲,这种情况也可能有,但一般而言,自己以正知正念守护根门,个人发心修善,功德也只是个人得到,怨敌怎么能得到呢?因为当时的发心各不相同,怨敌虽然间接帮助了你,但他在相续中生起了罪恶的嗔恨心,以此果报必定会堕入地狱,而你虽然间接损害了他,却并没有害他的发心。佛经中云:“心若善,一切皆善。”智悲光尊者也说:“只随善恶意差别,不随善恶像大小。”宗喀巴大师讲过:“心善地道亦贤善,心恶地道亦恶劣。”可见,善恶的差别完全在心上安立,发心若是善妙的话,根本不会构成罪业,故而修安忍没有丝毫罪过。

堪布根霍在《入行论大疏》中,将菩萨分为四种:既能饶益自己,也能饶益他众;只能饶益他众,不能饶益自己;只能饶益自己,不能饶益他众;自他均不能饶益。同样,发心者也有这四类,但此处是指修安忍只能饶益自己,而不能饶益他众。当然,若以大菩萨为所缘境,对他生嗔恨心的话,逐渐也能成为解脱之因。但一般来讲,怨敌自己生嗔恨心,自己造恶业,跟我没有直接关系,因为我一直对他修安忍,并没有造堕落之因,又怎么会堕入恶趣呢?绝对不会,这里面有发心上的差别。

——敬录自《入行论广解》79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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