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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食品安全受重视,特区政府采取多项措施

2017-08-29 澳门驻京办


近日胃肠炎就诊病例有轻微上升

卫生局呼吁居民注意食物卫生



就社交媒体流传怀疑因台风后自来水水质问题和有居民进食腐败食物导致医院急诊部胃肠炎个案增至近400例的传言,卫生局表示,过去两天仁伯爵综合医院、镜湖医院急诊部胃肠炎就诊个案轻微上升,其中仁伯爵综合医院急诊和离岛急诊过去两天分别有33人和57人因急性胃肠炎求诊,较台风前每日平均30例稍有上升,目前资料显示,个案为散发性病例,无出现集体性暴发,也未发现和饮用自来水或进食腐败肉有关的病例。


卫生局已有常规的疾病预防监测机制,同时为加强台风后急性胃肠炎的监测,卫生局已要求仁伯爵综合医院和镜湖医院监测每日因急性胃肠炎求诊的人数,并留意有否聚集情况,每日将上述资料通报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便适时采取应对措施。卫生局强调,饮用经煮沸的自来水是安全的,呼吁居民切勿使用井水、山水用来作饮食用途,也不要食用被污水浸泡或在不适当温度存放过久的食物,以免引起胃肠炎。


卫生局再次呼吁居民切勿相信谣言引发不必要的恐慌,为免引起社会不必要的混乱和不安,有关台风期间的医疗讯息,可查阅卫生局网页:

http://www.ssm.gov.mo/portal/。


在食物及饮用水卫生方面,卫生局呼吁居民採取下列措施:

1.饮用可靠水源:饮用水一定要用公共供水网络或紧急供水点、供水车供应的饮用水,井水、山水的安全性不能保证,切勿使用井水、山水用来作饮食用途;

2.小心处理食物:由于部份低洼地区出现水浸,部份地区也长时间停电,因此请勿食用被污水浸泡或在不适当温度存放过久的食物,请遵守食物应彻底煮熟等各项食物安全措施;

3.注意环境卫生:及时清理腐败、被水浸过的食物、杂物;

4.当恢复供水后,对于曾遭水浸的家具,需彻底清洗并以1:99稀释漂白水擦拭居家环境;


如出现发热、腹痛、腹泻等症状,请尽快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相关接触史、受伤原因及伤口污染情形,以利医生诊治。


居民如对传染病有任何疑问,可致电28 700 800查询。


民署加强食安巡查监管

协助业界风灾善后



台风"天鸽"吹袭澳门过后,民政总署持续巡查本澳各区饮食店、超市及士多等食品零售点,并加派人员协助食品供应商销毁受水浸或停电影响而变质的食品,防范食品安全问题及维护食品供应恢复稳定。民署呼吁业界,有责任确保所供应的食品安全、卫生且适合供人食用,如涉嫌使用废弃、腐败或变质的食品会被检控。


风灾过后,民署除持续派员及同事义工队到各区清理垃圾及障碍物外,也派员对本澳饮食点、大型度假村及酒店、食品仓库及冷冻库等食品生产及经营的场所进行排查,以及加派人手协助业界分类清理及销毁受水浸或停电影响而腐败的食品,由风灾翌日至今已支援业界销毁了七十五吨冻肉等食品。民署已通过食品预警系统,向本澳食品供应商及零售商、学校及社服机构发出食安提示,以降低发生食源性疾病的风险。


民署也留意到一些受水浸或停电影响的商户,把部份预包装食品或饮品清抹后再出售,民署食品安全中心特别提醒,相关产品已受水浸或因停电长时间存放在不适当温度条件,安全品质存疑,不适合供人食用。民署强调任何人士如继续加工、供应及出售废弃、腐败或变质的食品予他人食用,将触犯《食品安全法》,当局会做出检控,若构成违法最高可被罚款六十万元或最高监禁五年。市民如发现有关行为可致电食安专线2833 8181举报。


现在,本澳食品及食水供应充足及恢复稳定,市民切勿食用废弃食物及饮品。民署呼吁业界,有责任确保所供应的食品安全、卫生且适合供人食用,切勿加工、出售或食用外观异常、已变坏或可能被水浸过的食品;也必须使用安全的水源处理食品和彻底清洗食具、设施及设备;所有接触食品的用具、设备、食品制作区、食品贮存区及用餐区在使用前应彻底清洁和消毒;分类包好废弃的食品后再弃置。


民署食安中心已于食品安全资讯网www.foodsafety.gov.mo内增设"停电或水浸期间之食品安全"专页提供相关食安资讯,让业界及市民采取适当的善后措施。


(整理自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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