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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高中毕业学生赴葡就读计划” 11月1日至11月22日接受报名

2017-11-01 澳门驻京办


2018/2019学年“应届高中毕业学生赴葡就读计划”将于11月1日至11月22日正式接受申请,欢迎符合申请资格并有志赴葡萄牙修读学士学位课程的学生申请,学科专业不限,本学年奖学金名额共25名,获选学生须在完成课程后返回澳门服务,服务期间不得少于连续三年。每人每年可获澳门基金会资助澳门币65,000元,申请结果将于2018年3月上旬公布。



为培养中葡双语法律专才,澳门大专教育基金会、澳门基金会及教青局于2004年起合作开展“应届高中毕业学生赴葡就读计划”。有关计划进展顺利,学生陆续毕业返澳服务,取得良好社会效益。为进一步配合特区政府人才培育的长远规划,巩固澳门作为中国与葡语系国家桥梁的作用,培养高素质中葡双语人才,在教青局的支持下,澳门基金会与澳门大专教育基金会分别于2012年及2015年续签订合作协议,增加名额及调整资助金额。本学年为继续回应澳门社会需求,将开放赴葡修读专业的限制,让在不同领域学习的澳门学子都能受惠,使澳门的人才储备更加多元。


申请“应届高中毕业学生赴葡就读计划”之申请人必须于申请限期届满前已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且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学校就读至少四年的应届澳门高中毕业学生。申请人须递交的文件包括申请表、身份证影印本、申请人在最近三年曾获大型活动或比赛奖项证书、澳门中学校长出具的推荐函、申请人至少在澳门就读四年的就读证明、最近两学年的成绩表或学校评级证明等,以及澳门基金会及澳门大专教育基金会或申请人认为适宜的其他文件。申请人需提供文件正本供澳门基金会核对。


根据“计划”章程,甄选方式分文件审核、中文水平测试及面试三个部份。其中,中文水平测试不进行综合评分,通过文件审核之申请人必须于中文水平测试达标,才能进入面试。文件审核及面试各占总评分的百份之五十。文件审核及面试评分之综合评分不低于百分之五十者可进入最后总分排名,正选名额二十五名,候补名额不超过五名,申请人按总评分中得分较高者的顺序甄录,当正选出缺时由候补依次补充。评审委员会由澳门基金会及澳门大专教育基金会代表组成。


2018/2019学年“应届高中毕业学生赴葡就读计划”申请表格、章程及评分标准细则可于澳门基金会索取或于澳门基金会网页下载(网址:www.fmac.org.mo)。有意报名之学生,请于办公时间内(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时至中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前往澳门基金会递交 (地址:新马路61-75号永光广场7楼),查询电话:8795-0926/ 8795-0913、电邮:db_info@fm.org.mo。

 

(整理自澳门特区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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