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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四人入选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推荐名单

2018-01-04 澳门驻京办


澳门最近有四人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现正公示中,理工学院中西文化研究所所长林发钦表示欢迎,认为此举高度反映澳门非遗保护工作进一步与国家相关制度接轨,且逐步取得成效。


传承人须符三条件


林发钦称,建立保护名录和认定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育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文化遗产保护法》第八十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指出,传承人是指负责保护和推广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社群、群体或个人。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传承人的认定所指,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是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二是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较大影响;三是积极开展传承活动。


这次入选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四位人士:“澳门哪咤信俗”(叶达、郑权光)、“澳门妈祖信俗”(陈键铨)及“南音说唱”(区均祥),正是根据澳门“文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公示期后如无异议,即成为传承人。



培育人才传承文化


林发钦指,随着本澳非遗保护工作陆续展开,清单和名录制度逐渐建立和完善,后续将会有更多项目传承人获得认定,这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


“文遗法”第八十一条规定,非物质文遗传承人应组织旨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动,尤其宣传活动,并应定期向文化局提交报告。国家非遗法也有相关规定,要求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妥善保存相关实物、资料,配合文化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作非遗调查,参与非遗公益活动等,任重道远。


综观本澳现有十五个项目列入澳门非遗清单,包括:粤剧、凉茶配制、木雕——神像雕刻、道教科仪音乐、南音说唱、鱼行醉龙节、妈祖信俗、哪咤信俗、土生葡人美食烹饪技艺、土生土语话剧、土地信俗、朱大仙信俗、搭棚工艺、苦难善耶稣圣像出游和花地玛圣母圣像出游。


林发钦期望近期新增的五个项目,可尽早开展传承人认定工作,壮大本土非遗保育中坚力量,更好地弘扬澳门优秀的文化遗产和人文传统。


(整理自华夏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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