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所谓“港独”,其实只是政治投机 | 香港

2016-11-09 陈文鸿 大公网


青年新政梁颂恒及游蕙祯此前强闯立法会再次宣誓。如今人大释法除“独”立规,一锤定音,梁、游二人的议员梦已完。


在香港,“港独”势力发展成因有两个特点:


一是外力干预。最初未必是“港独”,而是以民主为名,企图扩大外来势力在香港政治与社会的影响。经“占中”、旺角暴乱,外力所求的便升级了,从长远的民主演变直接变为介入政权。“占中”的颜色革命目的不是夺中国在香港的主权,而是治权,夺了治权便可架空主权,且可借香港的“一国两制”,在内地推行和平演变,颠覆中国。用心刻毒,却极富战略性、操作性。借香港的反共传统,中央与特区政府的失误,效力大而所费无多。甚至像“占中”那样,把“占中”所用的经费全部从股市期市赚回来还有多余。


二是小青年们未必开始追求“港独”,只是跟着“泛民”政党背后摇旗呐喊。但从反高铁、反国教、“占中”、政改到旺角暴乱,政府放弃管治,社会媒体纵容,他们便发觉到,只要不顾一切地破坏,其间会有人资助,示威游行占据与冲撞都没有多大法律责任,基本上是司法轻纵,甚至不予起诉。换来的不仅是英雄感,更是中外媒体的吹捧,变成了跃龙门的捷径。只要比“泛民”等更为激进便可以。于是激进斗激进,粗言烂语,或勇武冲撞也不足够,便进而搞“港独”,初期只是挥龙狮旗,继而进化为“港独”组织,公开宣扬,也开始侮辱国家民族。立法会选举,特区政府对他们似阻不阻,让他们公开宣扬“港独”,并于选战中获胜,更加得意忘形。给大中学生和失业青年作示范,“港独”是成功方法,更可高薪厚禄,成尊贵议员。无论是为利为名,“港独”都是边缘青年的终极捷径,与歌手、电影明星或黑社会古惑仔等同属他们羡慕和可选择的生涯规划。


“港独”发展有内因外因,但内因不是真的“港独”。因为他们从来不思考、讨论“港独”的发展步骤,治港模式。全无国际上独立运动的性质,连装扮也不装扮,只是彻头彻尾的政治斗争,以争取个人或小集体的名与利。但是当“港独”成为这些青年向上爬的捷径,附庸者会越来越多,也因而会给外力以更好的助力,藉以争夺香港的治权,或至少进一步瘫痪香港的政治经济社会。扩大内部矛盾,使“一国两制”的香港变成中国的负担,有利于中美对抗中的美国。


由于香港现时的“港独”不是真正的,根本上属政治投资。只要不让其与香港内外反共和外国资助的组织整合起来,改其投机变成服从于反共外国势力的长期部署,并不困难,方法有两个但实在只是一个。


两个方法是,特区政府与中央政府分别出手。特区政府以香港法例禁止“港独”公开的宣传与行动。例如特区政府不能再如以前那样用“确认书”去甄别排除“港独”分子参加立法会与区议会的选举,又把权责推诿于选举主任。应明确规范,司法支持,不容再次被人蒙混过关。教育局也不能把禁制“港独”在学校宣传的责任推给学校,可依法律出告示禁制。换言之,特区政府无论行政、立法都不能继续纵容,而应严格处理。立法会建制派还有多数票,应循立法会的规矩来禁制“港独”言行。司法即使仍然轻纵,行政部门也需不停地循司法体制,引用香港现行法例,惩治“港独”。


中央政府同时要对有明认“港独”言行者,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对付他们。外交上亦应通告邦交国家明示他们宣扬“港独”为中国国法不容,施政治压力禁制他们在外宣扬“港独”和与“藏独”“疆独”“台独”合流的活动。这两方面的工作归结于中央政府的决心。今次人大释法是第一步,列明国家的底线,禁止任何分裂侮辱国家民族的言论行为。从立法会选举开始,中央政府应完善整套反分裂、保国家安全的法制。从根本上遏制“港独”,一如遏制“藏独”“疆独”“台独”。


“港独”还只是投机,还未与外国势力形成紧密组织,此时大力禁制,把其主要人员排除在香港各级议会与公职以外。惩治公开违反宪法、基本法、侮辱国家民族者,便可打击盲从者,把整个乌合之众瓦解。


作者系香港珠海学院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任

有料

欢迎转发、群发给你的朋友,分享到朋友圈


本期编辑:马赛克兄妹

原创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大公报微信矩阵

大公网丨微香港丨晨读香江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