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慈善机构拿救助失学女童的钱帮 19 岁「男童」圆摄影梦?这可能是在犯法

知乎日报 2020-01-10


题图:全景视觉

  

如何看待「救助失学女童」的春蕾计划被指疑似诈捐?


据网友爆料,名为「春蕾计划」的救助失学女童慈善项目资助的 1267 名高中生中,竟然有 453 名为男生。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发表了回复,文章中称:


该项目在该网络公益平台筹款之初,资金全部资助贫困女生。


但在今年项目执行过程中,有部分极度贫困地区学校老师向我会工作人员反馈,当地贫困家庭男生也亟需帮助,希望该项目施以援手。


综合考虑我会为儿童谋福祉的宗旨,以及助力 2020 年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实现小康的目标,该项目在保证大多数受助者为女生的前提下,开始资助部分男生。


这件事很难不让人联想到重男轻女的种种可能,或许正如知友 @布娜娜斯 所说:


我不反对对于贫困男童的捐助,你可以办一个「春芽项目」、「春叶项目」、「春草项目」来帮助他们。


但是春蕾从诞生始就是针对女孩子的,是因为当时女性文盲占 2/3,贫困山区女性儿童失学率占 70% 的状况提出的。(这是《中国女性教育权利的贫困》中提到的第四次人口普查的数据)


而更重要的是捐款者本人的意愿。他们大多是女性,那些喊着「别怕,姐姐来了」的捐助者们,想要看到的,是山区的小妹妹们能过得体面点,能用知识做成铠甲走到光明的世界里去,而不是圆一个 19 岁「男童」的摄影梦。


  

想起来之前有个免费早餐的项目,它强制要求发的无论是牛奶还是鸡蛋,孩子都必须在学校吃完,吃不完的就倒掉,招来了一群人批评其「浪费」的质疑。


后来有人出来解释说,不能让孩子把食物带回家,是因为一旦允许了,由于监护人的偏向性,很多女孩的鸡蛋牛奶最后都会成为哥哥弟弟的食物,她们根本一点也吃不到。为了保证女孩子们的营养,才这么要求的。


这只是贫困地区女孩子生存状况的一隅而已。重男轻女这个现象,可能在你周围不存在,可你不能因为自己的身边不存在,就武断的判定,春蕾这些针对女孩子们的定向帮扶没有必要存在。


而现在更让人心寒的是,这样子的帮扶项目,也能毫无通知地被挪用给了别的群体身上。





除了道德上的谴责,律师 @stan 认为这还是一种违法行为


先定性,在未向民政部门变更备案的情况下,变更捐赠款物的用途,这是违反《慈善法》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是春蕾计划的月捐者。



虽然说捐的钱不多,但是我每个月都要把自己的一部分收入捐给各种慈善机构,收入提高的话我会相应增加月捐的项目数量和数额。


在挑选的时候,因为我的理念更倾向于「教育改变人生,知识塑造未来」,我也清楚农村以及贫困家庭中女童相对于男童的不公平待遇,所以我更倾向于对贫困儿童,尤其是女童的帮助,在选择捐助计划的时候,我特意查看了项目的计划和内容。


如腾讯公益平台上的「春雷计划她们想上学」的捐助计划是:


项目预算


捐赠对象及资助内容


资助对象:贫困落后地区、资源枯竭型地区,处于经济发展困境中的高中女生;受灾地区及经济返贫家庭中的高中女生。


资助内容:


A.帮助春蕾女童完成高中学业:为品学兼优的春蕾女童提供学习、生活补助。


B.危机预防工作:根据春蕾女童面临的困境,定期持续为女童提供关键支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改善女童健康水平、提升女童社会适应能力,开展性安全教育等恶性问题预防类课程,帮助她们安全、健康、自信自强的成长。


C.春蕾女童持续发展计划:包括春蕾女童受助情况跟进、需求梳理调研、身心健康环境监管成本,女童服务及项目的管理费用,女童保护倡导费用等(善款总额的 10% 为项目综合管理费用)。


D.资助标准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情况而定。


E.配捐使用方向:企业和腾讯配捐部分的预算计划将主要用于开展活动方向,99 公益日结束并确认了「企业和腾讯配捐」具体金额后 15 天内,再补充详细预算表。


注意标粗的重点,均明确表明资助对象是女童,项目名称都是「她们想上学」,强调了是她们


本次出问题的春蕾计划,是支付宝平台的春蕾一帮一助学计划,我查了一下其页面提供的项目备案号:


531000005000090795A17032


各位可以自行前往慈善中国官方网站查询。




  


根据募捐备案方案,捐赠目的:


为高中贫困女生筹集学习及生活补助,让他们不因贫困而辍学,顺利完成学业。


募捐款物用途:


用于高中贫困女生学习及生活补助。


实际上呢?一部分的募捐款物并未按照备案中载明的用途发放,也没有根据捐赠目的运行该公益项目!


根据我国《慈善法》的规定,公开募捐可以采取互联网方式,应当在指定平台发布信息,制定募捐方案,方案包括募捐目的等,并向相应民政部门备案。


也就是说需要:


1、募捐方案应当备案,备案的募捐方案包括募捐目的


2、该计划的募捐目的是帮助高中贫困女生,募捐财物的用途也是帮助高中贫困女生





重点来了,《慈善法》规定:


第五十五条 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按照募捐方案或者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慈善组织确需变更募捐方案规定的捐赠财产用途的,应当报民政部门备案;确需变更捐赠协议约定的捐赠财产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同意。


而该募捐方案在并未变更,未经民政部门备案的情况下,擅自变更了项目的目的和捐助对象,因此属于违反《慈善法》规定的违法行为!


对于该行为,《慈善法》中也规定了对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九条 慈善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止活动并进行整改:

(三)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用途的;


慈善组织有前两款规定的情形,经依法处理后一年内再出现前款规定的情形,或者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由民政部门吊销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一百条 慈善组织有本法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有违法所得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没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因此,主管民政部门应当对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希望民政部门能够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违法组织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对于这件事知乎君想多说两句,在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回复中提到的 19 岁「男童」或许的确贫困需要帮助,我们不否定贫困男童也需要捐赠,但这不是挪用「春蕾计划」专项资金的理由。


前不久「郭美美」似乎准备「复出」,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她曾经凭一己之力使红十字会慈善捐款锐减、信誉受到全社会质疑的事。


如果公益募捐来的钱物没有按照计划送到需要的人手里,慈善组织擅自变更项目目的和捐助对象,消耗的信任又要如何弥补?一个没有被证实的网络事件都能造成这么大影响,既然已经有了前车之鉴,类似的事实在不应该再发生。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在评论区告诉知乎君吧

   



为什么感觉老一辈时带孩子很轻松,现在却像伺候祖宗一样?

2019 年最后 15 天:撑不下去的时候,看看这个视频

82 年了



戳「阅读原文」查看剩下的 1,900+ 回答

点亮「在看」表达你的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