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仇爽文:有哪些「看似小罪、实际重罪」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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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不要在法律边缘试探。
看似无罪或小罪的一件事,可能就会让一个人进去好几年。法律是保护受害人的武器。懂法,有时候能为我们讨回公道。
今天,一起跟着知乎答主们进入法治世界,回忆一下那些让坏人狠狠被教训的爽文案例。
不要轻易得罪学霸
知乎答主 @爱吃西瓜小同学 分享了他的故事:
恬不知耻的说……我从小就是自己县城里的一只学霸,也算比较懂法。
家在冀鲁豫三省交界(河北魏县),初中上网吧通宵总被一花臂欺负,管我要钱,有时候骂我打我。
事情看起来很轻,但我那时候真的很害怕,刻骨地恨他。他刚成年,大我好几岁,有兄弟,我没得反抗。
我学习压力不大,就一门心思琢磨怎么报仇。
打是别想了,智杀的话,我不想把自己搭进去。换混混一条命,我亏炸。总算没失望,我找到了一条无伤解决他的办法,从小看法制频道没浪费,我学到了。
初三上学期寒假,他和往常一样管我要钱,我反常的不给(之前一直惯着他来着),他觉得丢脸,骂我打我,我第二天晚上接着去网吧,因为我知道他有刀,过了没四天,他终于掏刀威胁我了。
我很快被吓哭,说(钱)都在家,我没带,他带上俩哥们,跟我上家里拿。我知道他们长辈在县里都有关系,所以带着他们去了姥姥家(河南南乐,邻县不同省)。十七里地,摩托没一会到了,然后我护着床头哭着求他们别拿钱,他们挺聪明,过来掀开褥子把钱拿走,然后出去吃烧烤打 DNF 了……
然后我报的南乐的警(跨省是我无心插柳了……),网吧路上家门口均有监控,哥仨供认不讳,我哭哭啼啼做笔录。
何况我本来也没诬陷,不存在漏洞,把被抢的来龙去脉交代得非常清楚。更何况我没允许他们到我家里抢钱,也没允许他们翻床头,来来回回口供都非常一致,和哥仨一模一样。
跨省,团伙,持刀,入室,抢未成年,哥仨都是成年人,何况他们的父辈人脉在外省的公检法系面前毫无作用,花臂这几年没减,目前只剩四年刑期了。
我改个名去读了邻县高中,后来开开心心在某末流 211 读法学(手动狗头)。
校园(外)霸凌是没人能救你的,但是只要能把被霸凌转换为被抢劫,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千万不要自认倒霉,更不要铤而走险,法律永远是自救的不二法门,祝你好运。
偷狗
知乎答主 @北邙 分享了他的故事:
前两年手底下有一个新进来的光头,就是那种二流子,扁脑袋大门牙,矮矮胖胖歪着个眼,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的。
新犯入监有十必谈,当时基本上就是我负责这个流程。我拿着案宗一边翻,一边问他犯了什么事。
他蹲在地上,还抖着腿,一脸愤愤不平:
「没啥,就打了几条狗,被人硬搞进来了。」
打狗?打啥狗?
「就是路上那种家养的,宠物狗,打了拿去卖钱。」
我一下子就明白了,他就是那种最招人恨的偷狗贼。
现在在我国的法律中,偷狗属于一个非常模糊的界限,因为按照盗窃算的话,一来是有个狗本身价值金额的问题,名贵一点的狗种还好,如果是田园狗就更没办法说理去;
二来狗属于动物,偷狗的都是惯犯,一口咬定说是狗自己跟着他的,他以为是没人要的野狗,所以在取证方面很麻烦;
三来偷狗的很难被抓到,偶尔被抓个正着,身上一般也都带着攻击性武器,当场就走,甚至遇到凶一点的,强行把狗抢走,拦都没办法拦。
所以在很多农村或者城市边郊地区,这些偷狗贼格外的张狂,可以算得上是无法无天,在路上都横着走的。
他们基本上是人人提起来都恨得牙痒痒,但实际操作起来又拿他们没什么办法,连警察都不太乐意管的一类人,钻着法律灰色边缘的空子,为非作歹。
狗本身也许不算多值钱,但谁家养的宠物狗不是当做宝贝一样护着的?对很多人来说,家里从小养着的一条宠物狗被偷,对感情的伤害和丢了个孩子也差不多了。
我当时听得也气,就问他是怎么偷狗的。
他还是一脸满不在乎的样子,说他是当地某个工地里的包工头,快过年了,工程也结束了,还没到回家的时候,在附近游手好闲没事干,干脆学着网上的帖子,去淘宝买了毒镖毒针,专门在附近小区里溜达,看到有遛狗的就晃晃悠悠跟着,找机会把狗勾引过来,放倒了直接拖上面包车就走。
我问他偷了多少。
他说:「没多少,就五六条,还 TM 惹了这么一身骚,晦气。」
我就翻了翻案宗,结果把我都给气笑了。
这家伙是只偷了六条狗,但这六条分别是:三只古牧,一只德牧,一只灵缇,还有一只阿拉斯加,净挑着这种品种犬来偷。
最绝的是,这货把狗毒昏了之后,直接给拎去了那种地下的狗肉铺子,杀了当肉狗卖。
六条狗一共卖了……1800 元。
这种人给抓进来,是一点也不冤。
但是根据我往常的经验,这种偷狗的涉案金额,哪怕按照六条狗的原价来处理,也顶多就是判个一年半载的就放出去了。比起他们这种恶劣的犯罪行径,简直不算个事。
结果我翻开案宗的最后一页,我一看,忍不住笑出了声。
哟,4 年半,够狠的啊。
可是按照盗窃来判的话,六条狗的价值怎么都到不了 3 年以上的量刑标准才对吧……
我又往下看了一行,发现罪名不是盗窃,而是「销售贩卖有毒食品」。
我当场就忍不住笑出了声,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第一眼看到这个罪名的时候,觉得真是神来之笔,仔细琢磨琢磨:拿被毒昏的狗卖给肉店,可不就是贩卖有毒食品嘛。
一点都不带冤枉他的。
大快人心。
换个角度治校霸
知乎答主 @优雅的孩子王 分享了他的故事:
老妈同学李大叔一儿子,14 岁的样子,姑且叫他蛋蛋吧!
蛋蛋属于成绩好、不爱说话的类型,因为同学之间的吵闹,放学后林某等五人持小木棒,对大叔儿子进行了长达 10 分钟左右的殴打,期间蛋蛋一度求饶,并主动上交零花钱 30 多大洋才逃过一劫。
蛋蛋回家后就告诉了李大叔,李大叔是我们那的基层公务员,位置不高却懂点法,他知道如果按正常来算,虽然已满 14 周岁却未满 18,如果无八类重大罪是不算刑事案件的,聚众斗殴顶天拘留 15 天再教育。
李大叔做了如下操作:
带蛋蛋去镇医院开证明,虽然是一些皮外伤,但证明的理由是强迫使用暴力行为致伤。
拿着证明去镇派出所立案,并强调蛋蛋是在暴力强迫的情况下被迫交出 30 大洋而非主动。
然后就是以持械暴力抢劫定性抓人,五个小屁孩火速落案。
期间家属各种赔礼道歉,各种威胁利诱,各种跪地求饶,然大叔丝毫不为所动。
最终,五个 14 岁的少年因抢劫罪,一个五年,一个三年,三个两年被送往少管所强行管制,家属带着蛋蛋去华西医院做了一次全身体检,并赔偿了营养费。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 17 条规定:
「已满 16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那些被围殴的校园暴力视频,诸位家长不妨换个角度,他拿未成年做挡箭牌,咱就拿八大重罪做大炮。就报抢劫,也不说抢多少,一块两块吧!
还就不信了,监狱不关未成年,但明晃晃的少管所还教育不了这帮小屁孩了。
不要钱就要给他个教训
知乎答主 @无招胜有招 分享了他的故事:
朋友的朋友系列。
朋友的朋友,北京大兴人,开车在自己家门口,南五环某出口,因互相抢行和别的车发生剐蹭。
年轻气盛,从口角到和人动手,哥们随手一拳把对方眉骨打开了,对方报了警。
打过架的都知道,眉骨打开了,看着血流满面挺吓人,实际没事,缝两针就好。
所以派出所也没当回事,来现场一看哥们也是熟人,而且家里是拆迁户不差钱,这种事不差钱就好解决,除了医药费,多赔个一两万营养费,一般对方也就不较真了,派出所处理着也省心。
哥们自己更没当回事,不差钱,又是本地人,和派出所也认识,想着带人去看看病,赔点钱也就没事了。
到医院一验伤,伤口长度 3.5 公分。
最关键的,缝完针,受害者就一句话:不要钱。
哥们和警察都懵了,这是碰见雷锋了?怕是一拳给打傻了吧。
问了问才明白,不是不要钱,是不接受调解,哥们当时汗就下来了,因为他意识到这是要往死里干他的节奏。
谈了三个小时,哥们开价从五千开到五万,最后加到 10 万,对方受害人始终就一句话,不接受调解,必须让哥们付出代价。
于是哥们就被送分局了,伤口 3 公分以上算轻伤,轻伤就够刑事案,受害人不接受调解,派出所也压不住。
之后流程就快了,案情清晰,证据确凿,嫌疑人供认不讳,经分局侦办,检察院公诉,法院审判,哥们犯故意伤害罪,致一人轻伤,但考虑到双方口角在先,且哥们认罪态度较好,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二年执行,附带民事诉讼医药费误工费一分不少。
因哥们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单位决定开除其公职。
这就是原大兴区某事业单位员工,现无业游民的故事。
哥们这辈子都记着受害人那句话:我不差钱,我就要给他点教训。
奉劝大家:能吵吵的,尽量别动手。
抓鸽子被判十年
知乎答主 @不戒 分享了他的故事:
说个偷鸽子的事吧。
我单位门前有个广场,养了很多鸽子,平时那些老鸽子就背着手在广场晃悠,也不怕人。
有个二货利用蠢鸽子不怕人的特点,某天拿麻袋抓了几十只,以一只十几块钱的价格卖给了烧烤店。
被抓获的时候办案民警都笑他蠢。
你说你偷点啥不好,别看那鸽子整天在这散步,好多是退役的赛鸽,一只案值就过十万了,搁 20 年前够直接拉你去打靶了。
后来好像算的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判了十年 。
4 月 8 日国际珍稀动物保护日
我们将发起「地球上最孤单的朋友」
8 小时不间断直播
你不仅能看到南京红山动物园、
西宁野生动物园的动物朋友
还有来自秘鲁、日本、美国、法国、
澳大利亚、英国、比利时、新西兰
等多个国家的珍稀动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