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佳节来临
欢度佳节的同时
日照公安提醒您
不要忘记
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
公安机关坚持“零容忍”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春节期间,全市查处
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一、禁售禁燃禁放范围
二、禁售禁燃禁放时间
1、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对当事人处100-200元罚款;情节较重的处200-500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对未经批准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至10万元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3、在禁燃区域,从事庆典、婚庆等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违规为顾客提供燃放烟花爆竹服务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500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因为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不少人转而想到放飞“孔明灯”
孔明灯在放飞的过程中
火焰外焰温度高达3000摄氏度
升至千米高空
飘移方向无法控制
一旦掉落极易引发火灾
我们呼吁不购买、不燃放
向孔明灯说“NO”!
市民群众盼碧海蓝天
生活更加幸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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