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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京东金融总法律顾问、京东金融研究院负责人刘志坚,京东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李燕

    金融科技公司作为被监管者,正是监管科技(RegTech)发展的有力推动者。本文介绍了国外金融科技公司RegTech实践路径的案例、国外RegTech发展趋势和监管状态。本文指出,在当前RegTech发展趋势和监管状态下,金融科技公司应该有其积极作为。

    监管科技(RegTech)有一体两面:政府部门监管端和金融机构合规端,金融机构利用金融科技满足合规要求,政府部门利用金融科技高效监管。监管者与被监管者是合作关系,RegTech使双方处于双赢的生态体系,政府与企业有望共建良性治理新局面。金融科技公司作为被监管者,是RegTech推动者,在当前趋势下应有积极作为。

    金融科技公司助力RegTech发展的理论维度

    金融科技促进了RegTech生成

    面对中国金融业逐渐呈现的综合化发展趋势,政府部门和学界都表达过准入式监管不尽适应的观点。而技术之于金融合规虽然不是一个新概念,但传统的风险信息技术系统因为缺乏灵活性和实时性、数据容量和计算能力较低等问题,已经无法满足金融科技背景下监管机关实时、有效监管的要求。

    金融科技为监管端和合规端RegTech提供了技术手段

    技术端和金融端的金融科技公司都在研发金融科技技术手段,如人工智能、自我学习程序(机器化学习)、应用程序界面数据接口技术API、分布式账户技术(DLT)、数据挖矿技术(Data Mining)、云技术、自然语言处理技术、生物识别技术、新加密技术。

    移动互联业态为监管端RegTech提供了大数据

    政府部门要实现实时、有效监管,数据获取是关键。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的金融侧业务沉淀了较大容量的金融数据集合,为RegTech提供了稳定、有效的数据源。近年来,政府部门对于大数据技术的探索一直在进行。

    金融科技公司RegTech实践路径

    我们关注到,国外作为金融科技公司分支的专业RegTech公司已经针对金融企业合规开发了诸多RegTech产品。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推出的IBM Watson人工智能驱动金融监管合规方案和BearingPoint开发的BearingPoints Abacus是两个比较典型的RegTech解决方案。国内部分金融科技公司开发的RegTech产品也开始用于合规工作。

    IBM Watson人工智能驱动金融监管合规方案

    Watson是IBM的人工智能和认知计算平台,IBM将Watson应用在金融监管合规解决方案上,一共推出三种RegTech产品:Watson金融监管合规、IBM Watson金融犯罪洞察、IBM Algo One 大数据分析。

    一是Watson监管合规(Watson Regulatory Compliance)。IBM将Watson的自然语言处理能力用于分析和理解输入系统的不同来源的法规,以识别和标记潜在义务,形成一个订制化的可搜索法规要求库。Watson监管合规解决方案可以按地区、业务线、产品、流程和合规领域自动筛选和识别出与不同业务相对应的各种义务和控制措施。Watson监管合规解决方案还可以使合规人员轻松跟踪法规变更和订阅特定法规内容。

    二是IBM Watson金融犯罪洞察(IBM Financial Crimes Insight with Watson)。IBM Watson金融犯罪洞察解决方案集成了认知计算、智能机器人过程自动化、身份解析、网络分析、机器学习和其他高级分析功能,以提高尽职调查效率,使企业更有效地开展反洗钱合规工作。

    三是IBM Algo One 大数据分析(IBM Algo One Big Data Foundation)。IBM Algo One Big Data Foundation解决方案将大数据技术与Algo One的核心风险数据管理应用相结合,充分利用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帮助金融企业更直观、快速地判别和管理内部金融风险。

    BearingPoints Abacus

    专业RegTech公司BearingPoint开发的新一代的报告平台BearingPoints Abacus是RegTech应用的典型案例, 其意在为企业合规报送提供的360度自动化解决方案。BearingPoints Abacus集成了所有性能卓越的模块化软件中包含的未来应用功能主题,如: “按键完成报告”,也即报告过程的自动化和标准化。“分析”,也即对内部和外部的报告数据进行细节分析和灵活处理。“监管管理”,也即在投资产品和投资产品组合上进行投资规划,控制和监控主要监管指标,模拟压力测试以及效果分析。

    RegTech发展趋势和监管状态下金融科技公司应积极作为

    国内RegTech发展趋势与监管状态

    我国目前讨论RegTech,侧重于监管一端,而不在合规。就此有学者提出“技术驱动型监管”。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2017年6月17日在金融科技发展与法律前沿国际论坛上表示,由于国外RegTech与中国RegTech在监管环境和合规需求上的不同,中国RegTech的发展理应需要由监管机关来推动。所以中国RegTech目前有政府主导的趋势。2017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金融科技(FinTech)委员会,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其提出强化监管科技(RegTech)的应用实践,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丰富金融监管手段,提升跨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风险的甄别、防范和化解能力。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也都表达了对RegTech的关切以及对其应用的呼吁和倡导。

    国外RegTech发展趋势和监管状态

    而国外各国,RegTech企业已蔚为壮观,并且RegTech已经有了向其最高阶段——智能监管RI(Regulatory Intelligence)或监管智能IR(Intelligent Regulation)发展的趋势。国际监管组织早就对RegTech进行关注研究,世界各国也在探索RegTech的监管路径,并普遍采取监管沙箱或类沙箱的“测试监管模式”。以下是就国际监管组织RegTech研究和各国或地区RegTech监管探索做列举式介绍。

    国际组织RegTech研究

    国际金融协会(IIF)已经在2015年10月对RegTech做了第一次试探性的阐释,并在6个月后即2016年3月给出了一个带有有关执行RegTech解决方案的详细具体建议的详细报告,在报告中,将IIF充当不同利益团体——监管机关、科技企业、金融行业和投资者——之间的协调者的计划提上日程。2017年6月27日,金融稳定委员会(FSB)提到“监管可以规范流程化办公,提供工作效率,改善金融机构商业模式”。2017年6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指出,RegTech尤其是S数据接口(APIs)程序能促进监管者和被监管者的交互,但过度或者不加选择地依赖RegTech解决方案将会产生新的问题和更大范围的潜在破坏。金融行动任务促进会(FATF)(国际反洗钱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的标准制定者)在于2017年3月20日到22日举办的对话和于2017年5月25日至26日举办的论坛上,就RegTech主要探讨了其在反洗钱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方面的应用和将来其在该领域应用带来的机会和挑战。

    各国或地区监管机关RegTech监管

    在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在2016年4月发布的《2017—2018年商业计划》(Business Plan 2017/18)中明确提出了RegTech的2007年和2008年发展计划。随后,FCA广泛邀请RegTech的各参与主体,举办TechSprint会议(目前一共举办了三次)。2016年4月,FCA主办了第一次TechSprint会议,探讨如何应用RegTech为FinTech公司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帮助其更好地实现合规。2016年11月FCA开展了第二次TechSprint会议,会议以“解锁监管报告”为主题,一方面应用RegTech实现自动合规报送,另一方面RegTech为英国央行和FCA等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来源和支持,提高监管效率。2017年3月FCA组织了第三次TechSprint会议,该会议的主题是运用新技术和新理念来促成精神异常者等弱势群体能够和普通人一样享受平等的金融服务。2017年4月,英国财政部发布的《监管创新计划》(Regulatory Innovation Plan)提出,监管部门应利用RegTech来减轻监管压力以及金融机构应借此来减少合规成本。2017年圣诞节前,英国下议院脱欧委员会公布了有关金融科技的专题报告,通过开发“What-If”问题等RegTech技术预测将要采取的金融服务行为是否合规,帮助金融机构更好满足了解你的客户(KYC)和反洗钱的法律规定。

    在美国,货币监理署(Office of Comptroller of Currency,OCC)的“创新办公室(Offices of Innovation)”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The 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CFTC)的CFTC实验室(LabCFTC),都有着促进包括RegTech在FinTech企业发展的职责。消费者金融保护局(The 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CFPB)的“催化剂项目(Project Catalyst)”的主要措施之一是通过向符合要求的包括RegTech在内的FinTech等金融创新公司颁布“不行动函(No-action Letter)”,从而为公司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以支持其进行最大限度有利于金融消费者的创新。其于2017年9月14日向一家借贷平台Upstart Network颁布第一次行动函,前提是该公司定期将借贷和合规数据信息报送CFPB,这些数据信息将用于创建征信和制定价格,有助于更多信用信息隐藏和缺乏足够历史信用的人获得贷款。“催化剂项目”类似英国的“监管沙盒”,但与之不同的是,“催化剂项目”并没有“监管沙盒”规范和长效,其运行效果不如“监管沙盒”,为包括RegTech在内的FinTech等金融创新企业创造一个稳定长久的测试环境(permanent beta testing environment)和监管交互机制是必要的。

    在欧盟,面对碎片化报告的趋势以及2016年以来加强的“每天报告义务”,所用的报告平台已经不能满足未来的要求,富有创新性和灵活性的新的信息技术(IT)解决方案——监管科技(RegTech)呼之欲出。欧盟内部若干金融联盟已经在限制准入的Blockchain系统框架内,尝试借助数据链路终端(DLT)将监管机关和金融机构连接起来。

    金融科技公司应积极作为

    金融科技公司作为被监管者,正是RegTech发展的有力推动者,在当前RegTech发展趋势和监管状态下,金融科技公司应该有其积极作为。

    首先,金融科技公司应该积极参与开发RegTech系统。RegTech系统开发不应该只是官方开发,民间也应该参与。主要原因有:RegTech涉及监管和被监管两端;金融科技公司也在促进监管端RegTech发展;政府单独开发RegTech成本太大,可由已有相应产品探索的金融科技公司提供支持。所以金融科技公司应该积极参与RegTech系统开发,与政府配合共同打造高效、低廉的(监管和合规)RegTech系统。其次,RegTech分为政府监管和合规两方面,两者可通过数据接口(API)共同达成金融机构合规需求和政府规制需求。因此开发数据接口(API)将有利于促进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数据交互。金融科技企业应积极与政府建设统一标准的数据接口(API),为RegTech的实施提供基础。运用新技术、优化监管工具能更有效地助力监管和企业合规,RegTech将在更大程度上丰富监管和合规的手段和方法。RegTech的施行还存在可继续深入探讨的问题,金融科技公司将积极迎接RegTech和类沙盒式测试等新监管方式,充分利用易于监管合规的技术优势降低风险和运营成本,合规不再源于外部要求,而是金融科技稳健发展的内在动力。最后,金融科技公司应该注重“智能合规”,响应“智能监管”趋势。国外监管科技(RegTech)已经表现出了智能监管(IR)的趋势。面对国内掀起的智能金融浪潮,在关注监管科技的同时,更应该关注其核心应用和高级阶段——智能监管。金融科技公司在发展智能金融的同时,也应该注重人工智能技术在企业金融合规方面的应用——“智能合规”,比如开发反洗钱、反欺诈智能合规模型,实现金融数据向监管机关的智能报送等。

    本文刊发于《清华金融评论》2018年3月刊,3月5日出刊,编辑:丁开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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