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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关于“明光市种子公司楼顶有人跳楼”事件的情况说明

2017-06-17 明光发布

6月16日下午,微信群和朋友圈大量传播位于明光市池河大道的种子公司楼顶有人跳楼的消息,究竟情况如何?“明光发布”联系了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情况说明如下:

2017年6月16日15时57分,我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明光市池河大道种子公司楼顶有人跳楼。指挥中心立即指令西环路派出所、特巡警大队、消防大队出警处置,同时通知120急救中心。


经查,男子朱某(江苏泗洪县人)于2014年经其哥哥介绍,借给同乡张某(目前在明光经营一家便利超市)30万元,双方约定于2016年5月1日本息一并归还,后因张某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协商延至2017年5月20日归还,到期后张某仍未能还钱。6月16日,朱某到张某经营的超市索要欠款,只有张某妻子胡某在家,双方协商未果,朱某一气之下跑到种子公司楼顶,拨打110称“要跳楼”。民警到达后对朱某反复劝说,但其情绪激动,拒绝让民警靠近,并扬言当天收不到最少10万元还款就跳楼。随后,朱某父亲赶到现场进行劝说。僵持至当晚17时,朱父拿到张某妻子胡某凑得的5万元钱,因担心儿子的安危,谎称已收到10万元还款,朱某这才从楼顶下来。


西环路派出所口头传唤朱某到派出所接受询问,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对朱某给予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明光市公安局

2017年6月17日


来源于微信朋友圈的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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