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十点读书】《曾经》林夕

2013-09-11 十点读书

【内容】

《曾经:林夕90前后》收录了林夕90年代前后创作的三本散文集《某月某日记》、《即兴演出》、《盛世边缘》,是林夕“少年维特”岁月的忠实记录。为读者还原当年最真实的林夕。

林夕说《曾经》:“那时候的我,任职过大学助教、报馆、电视台,同时写七个专栏,包括报纸杂志,因而充满了私人日记的贩卖,主要是对这个世界杂架摊的眉批。你可能不同意,但希望看完你会因更加了解我而了解我见的世界,也有些在大学宿舍生活的感受;你可能没有,但我希望看过后你会感同身受。”

【作者】

林夕,原名梁伟文,生于香港。毕业于香港大学文学院,主修翻译。曾任港大中文系助教、《快报》编辑、亚洲电视节目创作主任/节目部副经理、音乐工厂制作总监/总经理、商业电台广告创作及制作部主管/商业电台制作创作顾问/商业电台顾问。同时写歌词、写稿。


【书评】请勿善忘 / 作者: 斯维尔 


  接到书的时候看了看封面,左上方两个大大的字,曾 经,几乎要溢出书脊,怎么也捉不上来,光是这一点,已经像极了过去。 

   

  总是想翻过去细细揣摩它的样子,但纵使看到,也已经过去。 

   

  今天的林夕,说万人景仰大概夸张了,说两岸三地的歌手全都演绎过他的作品,说他获得各类奖项无数,说他提携新人关心社会,这样的话,又是拿来做宣传词都已经太泛滥。 

   

  尽管知道他也曾经在入行前填过300首词,从中三就立志将填词作为人生事业,为了填好词,赶期已经是不值一提的小事,更不惜用自己的伤口熬成绵密的情绪,随着旋律起伏,抚平我们的潮起潮落,但因为他的光芒实在太耀眼,这些事实总像是不充分的证据,并不能证明什么。 

   

  直到读上《曾经》,虽不能亲手抚上他那青涩的面容,却能在文字间清楚的感受那二十年前的小眉小目小心思。 

   

  看他写小学时候,就像我们都做过的,用短小的竹枝挑动一大群蚂蚁的惊恐,然后便感到这是最刺激的一场逃亡,幸而隔岸观火。被其中一只蚁咬到的时候,便明白过来,虽然这是一场逃亡,却终究是需要挣扎的。 

   

  然而不是每一场逃亡都可以隔岸观火,却大概都值得庆幸。至于挣扎,或许只是为布景加分罢了。光是做过这些年的听众,听过的流行曲也不下千首了吧,从中所见到的逃亡与挣扎就不下百次了。 

   

  可有真心爱上这些故事?可有真心爱上流行曲?大概它的听众那样多,也不缺我一个。不过曾经和老友听着的歌,总归记忆会深刻些。 

   

  就像他所写,我这样一个听众,是热爱流行曲的——皆因包括了短暂与不足。文中提到好多老歌,尽是粤语长片的门面与收尾,《家变》则是他最爱的顾嘉辉作品。之前黄耀明出咗《明日之歌》这张专辑的时候,并不知道这首歌居然有了二十年的历史。再读到他写和那预科时最好的朋友各占据一处花洒,同唱一支歌,然后渐渐分离,然后了无感觉,我的眼便红了。 

   

  宁愿不要做一个像他这样好记性的听众,因为怕下次听到那熟悉的旋律,就想起某个只属于曾经的身影。 

   

  有一篇叫做《争吵过后》的,读完之后,又恨不得问问他,这样可爱的L,现在你们可还有联络吧。最后两段文字,读起来竟然平淡的心酸。“怎么了你”,好平常的问候,可是却想起些久未见到的朋友,再见面也大概会这样惯性的开场白。只是,我们甚至从未争吵过。 

   

  下一次见面,不妨“好好坐下来吵一吵”,不要等到“你的背影变成了人潮中的每一个人的样子”,不要等到我们“牙齿落尽力气衰退”的时候,才后悔莫及。 

   

  这便是年少的愁思了,一波又一波,正如年少的惬意,也总是一浪又一浪。 

   

  二十年前的他居然也饮过仙人掌的汁液,“大概是可以养颜”。他又养鱼又养鸡又养猫,亦曾经让人空等过,也接过半夜时分的电话,在我看来,总是有些暧昧的。坐着巴士上遇到女皇的礼宾车开道,塞车了,就自顾自的哼一曲可能走了调的歌,还轻轻地笑说女王正襟危坐在劳斯莱斯里面也不见得这般轻松。于是我想起自己也有过这样的悠闲,坐在电车的二层,听着歌,几乎都是他写的,偶尔哼一两声出来,也真是快活的。 

   

  似乎是终于窥到今日被人称为“林主席”的也做过这等事,便很想大笑着说一句“十三点的家伙呢!”而这话,大概已经有很多年不曾有人说过吧。 

   

  读《曾经》,最不缺少的就是共鸣。看他写《历史的阴影》,“历史无非是一场等待”,便想起过去上中学时,五千年历史,到课堂上不过几十个小时,几百个小时便说学完了,间中漏了多少个他她它,所以古人说“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真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了。“一页纸翻过去,压死了几多人”,这一堂课,着实沉重。看他写《不正经电话》,“长途电话诉心声是奢侈,只有足够的爱心滋养,才令人忘记计较”。记得高一时有个同班同学去美国做交换学生,我三不五时挂了长途电话过去讲不正经事,有次听到他那边有汩汩水声,问起来,原是在洗刷刚刚用过的盘子,当下便觉得沾沾自喜,似乎这一刻也是极难得的私人礼遇了。 

   

  可能将《看不懂》作为《曾经》的末篇也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思,但是回望身后,曾经正是由许许多多的“看不懂”组成:不识得世界原来不是一块粉红色的夹心软糖,不识得爱也不一定就能执子之手。成长,大概也就是看懂了过去“看不懂”的事情与人物吧。在周遭逐渐的游刃有余地与旁的人互动,要爱人之前也学会先掂量自己的轻重,便不禁又怀念起那懵懂的曾经,甚至希望自己对这世界永远都有“看不懂”——一颗赤子之心。 

   

  于是就这样,读完了快要排满四百页纸的他的曾经,纵然明知不可能,也要妄想,如果时光能够倒流二十年,多想去看看他拿着塑胶白盘盛一盏热水的样子,或者带他来看看我用缠着胶带的笔去招惹昆虫的样子。 

   

  而如今,距离这本书写作的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就要二十年,安慰剂一般的,可以让很多事情慢慢变淡的二十年。 

   

  亲爱的,就让我送上你一支玫瑰,感谢你解开我身上的绳索。 

   

  你那双眼睛曾经遇见过最美丽一束烟花,谢了散了,请勿善忘。 

   

  你那双眼睛曾经凝眸过最冷寂一个夜空,过了亮了,请勿回望。 

   

  还有二十年要过,还有二十条路要走,让我迎上你的,不止是眼睛。

——————————

小每:每晚十点发一条,有时发送时间要比较久,十点还没收到,请回复1即可阅读。

回复1或2或3可以阅读最近的三条。

回复100可以阅读我收藏的书单。

回复200可看连载目录。

回复300可以看书店目录。

点击右上角小人图标可查看历史文章。

微博@每日好书推荐(新浪的),每天有赠书活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