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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租赁试点以来推出商品住宅配建公租房用地65宗
“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十九大报告中的这句话掷地有声
为进一步推进住房租赁试点工作,解决住房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杭州自2017年8月出台《杭州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再次明确完善商品住宅出让用地配建公租房政策以来,共推出了65宗涉及配建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将配建公租房44.67万平方米。
2011年,杭州明确在商品住宅项目中配建公租房作为公租房实物供给的主要方式,并专门印发了《杭州市在商品住宅出让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试行)》,对配建原则、配建要求、配建程序等进行了规范,杭州商品住宅配建公租房工作由此开始。截至2017年杭州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之前,杭州共配建公租房2万余套,配建总面积达120余万平方米。
(璞悦湾公租房小区)
2017年,杭州结合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提出加大公租房供应力度的总体要求,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了“未来5年公共租赁住房保有总量不少于8万套”的总目标,进一步明确了商品住宅项目用地配建比例和范围,“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等9个主城区商品住宅项目用地配建公租房比例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10%,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配建比例不低于5%。”加大了公租房配建工作力度。
据了解,为有效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实物供应,更好地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杭州住保房管局切实加强配建指标核查力度,稳步推进新一轮公共租赁住房配建工作,已对涉及配建出让的65宗地块进行了配建指标核查,共应配建公租房44.67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22宗,应配建面积18.9万平方米;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43宗,应配建25.77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