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营性收益监管做得好有奖励!首批发放410万
日前,市住保房管部门组织开展了2020、2021年度住宅小区物业经营性收益监管奖励资金的拨付工作。经集中申报、审核确认,向康桥街道等拨付2020年度奖励资金,总金额40.67万元;向小河街道等拨付2021年度奖励资金,总金额369.50万元,累计拨付410万元奖励资金。
小区物业经营性收入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涉及业主的切身利益,平时一般由业委会或物业代为管理,可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或者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物业管理的其他需要。
如何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广大业主的知情权与监督权?2019年7月,杭州出台《杭州市物业经营性收支信息公示试点工作方案》,市住保房管部门在主城区范围内的24个小区进行首批试点,每月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经营性收支情况。在试点基础上,2020年起在全市范围深入推广物业经营性收支信息平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187个物业管理项目完成平台开户,其中1642个项目在平台录入收支信息。
为全面推广物业经营性收支信息平台,推动小区经营性收益监管工作开展,杭州2020年还出台了《杭州市住宅小区“美好家园”建设和物业经营性收益监管工作奖励实施方案》,建立、落实“以奖代补”机制,对物业经营性收益实行街道集中统一记账和核算管理,纳入“杭州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公示、查询,并定期进行审计的住宅小区每年度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助和奖励。
今年9月,市住保房管部门开展了2020年度和2021年度住宅小区物业经营性收益监管奖励资金的拨付工作,经集中申报、审核确认,决定对康桥街道等7个街道76个小区拨付2020年度奖励资金,总金额406666.66元;对小河街道等11个街道248个小区拨付2021年度奖励资金,总金额3695000.04元。
市住保房管部门也要求各区、县(市)住建局进一步注重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经营性收益监管工作,指导规范小区物业经营性收益管理,推动小区物业经营性收益财务公开,切实保障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来源:物管中心
编辑: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