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首个加梯引入公开听证的城市,去年,杭州将“听证”固化到《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意见之中,进一步明确了基层民主协商和调解听证工作要求。近日,杭州发布并试行了《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公开听证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听证工作指南》)。
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一直是社会热点和民生焦点,对完善老旧小区住宅使用功能,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自2017年启动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以来,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民生大事、关键小事,连续六年将其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重点推进。截至11月底,全市累计加装电梯4289台,共惠及约5.1万户住户,位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
制定出台《听证工作指南》,既是配套现行政策施行的实际需要,也是贯彻落实《管理办法》的必然要求,对协调加梯意愿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推动加装电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听证工作指南》共分为工作定位、适用情形、实施主体、人选来源、听证组织、听证准备、听证流程、听证记录和附则九个部分。
明确了加梯公开听证的工作定位
《听证工作指南》指出,加梯公开听证是指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相关当事人拒绝社区居民委员会调解或者经调解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原则,借助人民调解组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邀请专业人员及社会力量,以组织公开听证会的方式,通过当事人的陈述和举证、质证、辩论,调解和评议团评议等程序,深入沟通协商加装电梯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利益平衡等事宜的行政调解活动。
调整了加梯公开听证的适用情形
一般情形下,加梯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协调会、听证会等方式协调加梯意愿。同一加梯项目原则上只组织一次听证会。但是为回应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对加装电梯的迫切需求,《听证工作指南》指出,当申请加梯的业主出现四种特殊情形,并经加梯申请人提出听证申请的,属地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
细化了加梯公开听证的人选来源
为确保听证会评议结果客观、公正,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加梯听证专家和代表库,供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选择听证主持人和评议团成员。
规范了加梯公开听证的实施流程
《听证工作指南》对听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听证主持人和记录人、评议团成员的职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相关主体参加听证会提供了行为规范。同时,对听证会的全过程进行了细化规定,包括会前听证准备、会中听证流程及会后听证记录等,为加梯公开听证的实施提供了较为全面的指引。
强化了加梯公开听证成果的运用
《听证工作指南》明确,加装电梯项目进行公开听证的,申请人应提交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听证情况记录,作为区、县(市)住建局开展联合审查的参考依据,有效促进和谐加梯。
下一步,市住保房管局将会同各区、县(市)住建局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持续推动政策落实,通过加梯公开听证助力意愿统一,开创和谐加梯新局面。
资料:安全中心
编辑:荪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