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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夜酒”后开车算不算酒驾?临沧交警部门查处的这个案例告诉你

微临沧 202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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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临翔交警大队在路检路查中,查获一起驾驶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未佩戴安全头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10时许,临翔交警大队在西景线K2722+500米(环城东路消防培训学校路段)处开展路检路查,驾驶人唐某某驾驶一辆白色踏板摩托车由文华社区小路驶入环城东路时被路面执勤民警拦下。经检查,驾驶人唐某某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除此,执勤民警在与驾驶人唐某某交谈过程中,发现其身上酒味浓郁,并对其进行呼气式酒驾测试,测试结果为68.1mg/100ml, 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通过询问,驾驶人唐某某当日早晨并未饮酒,而是前一晚与朋友一起喝多了,心想已经是昨天喝的酒了,今天驾车应该不属于酒驾,所以早上起床后就驾驶摩托车出门了,没想到仍然测试出酒精含量。虽然驾驶人唐某某一直强调自己已经清醒了,头也不晕,身体也没有不舒服,但执勤民警仍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隔夜酒”也算酒驾?关于对“隔夜酒”的误区。蜀黍今天再次强调:其实重点不在于酒是否“隔夜”,而是以人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超标,不论距饮酒的时间过去多久,此时驾驶机动车仍属于酒驾(醉驾)。关于酒驾/醉驾

根据规定,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驾驶;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驶。




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12分,暂扣六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是“二次酒驾”,将被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除上述处罚外,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你对酒驾还有哪些误区?

(via.重庆交巡警)


这些误区,你了解了吗?


大部分酒后驾驶的驾驶员都是对自己的盲目自信,酒后驾驶害人害己,生命只有一次,酒驾不可“尝”!




原题:摩托车违法行为曝光】“隔夜醉”驾驶还“附带”多项违法!

来源:临沧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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