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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临翔区发布通告禁止在这两个地方旅游、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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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取缔保护区内 违规旅游赶集活动的通告
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开展旅游、赶集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属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进行整改。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取缔铁厂河水库南侧三道箐、大木头河区域的违规旅游、赶集(杨梅街)经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5月25日起取缔在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铁厂河水库南侧三道箐、大木头河区域的违规旅游、赶集(杨梅街)活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进入此区域开展旅游、野炊、赶集(杨梅街)等活动。今后相关部门将通过建立“联合、联动、联防、联打”机制,对涉及自然保护区三道箐、大木头河区域的违规旅游、野炊、赶集等活动进行严厉查处。
二、2020 年端午节期间将对进入三道箐、大木头河区域的所有道路路口实行设卡管理,禁止一切旅游、赶集人员进入。
三、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人员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来源:微播临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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