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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丨关于暂停办理部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两个教育业务的通知

沈阳交警 2023-12-25


关于暂停办理部分机动车驾驶人
考试和两个教育业务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因人员聚集造成传播风险提升,按照沈阳市大东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自2022年3月16日起暂停位于大东区区域内的相关驾驶人考试业务。具体为:沈阳市交通警察局驾管分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含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以及注销可恢复等理论考试);佳运、八棵树、欣祥和、宏达(大东)驾驶人考场科目二考试业务。 同时,全市现场驾驶人审验教育和满分学习教育业务也同步暂停办理。已预约考试的考生,由交警部门统一取消考试,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考试预约。恢复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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